浙江省醫保局官網前幾天發的《 藥品生產經營情況和價格構成情況表 》,確實把挺多企業和做銷售、準入的領導嚇了一跳。
為什么要這個?該怎么應對?寫多少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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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許可持有人因經營模式需要,同時存在出廠價“低開”和出廠價“高開”兩種情形的,每個出廠價獨立填報;
3.本表關于規格、產能、銷量、成本、費用和物耗等各項信息,片劑、膠囊劑按最小零售包裝填報(如每盒、每瓶);其他劑型如注射劑、溶液劑、顆粒劑、貼劑等,按最小制劑單位填報(如每支、每瓶、每袋、每貼等);
4.擬合銷售費用率=[8、銷售費用+流通環節差價×Max(五、流通環節差價/四、含稅出廠價-10%,0)]/掛網價;
這份文件,只針對部分產品。
從2024年下半年開始,風險處置、價格風險等產品就不再按國家層面統一發清單了。
本著自己省份的“孩子”自己抱走原則。
各省份都有對風險處置、價格風險的產品處理方式。
本次,需要填表的產品就是那些。
以中成藥為主。
大家,不必害怕!!!
但是,這個趨勢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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