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報記者 莊媛
近期,天津市一些小區居民反映,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公共充電樁存在“電費幾毛錢、服務費數倍高”的現象,部分老舊小區還需額外繳納停車費,讓不少車主直呼“充不起”。過高的充電成本不僅增加了出行負擔,也讓部分居民對公共充電樁望而卻步,甚至引發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上樓等安全隱患回潮。記者近日走訪天津市多個小區,探究電動自行車充電費用居高不下的原因。
服務費高出電費數倍 按時計費“水漲船高”
居住在西青區尚林苑的張先生近日在小區公共充電樁充電時發現,該次充電使用電量0.54度(千瓦時),費用0.28元,而充電服務費卻高達1.4元,比電費還要多。
近日,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小區充電樁公示牌上標明“電價0.515元每度(千瓦時);服務費0.21元每小時”。張先生拿出他的充電賬單告訴記者,他充了0.54度(千瓦時)電,電費僅0.28元,但充電需要6個多小時,以按時計費計算,時間長了,服務費自然“水漲船高”。“這是在我的車還有余電的情況下,如果電量所剩無幾時,充一次電需要三四塊錢。”張先生說。
記者以市民身份在現場撥打該充電企業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解釋,充電時長與電動自行車的電瓶容量以及充電器電流大小等因素有關,若電池容量大、充電器電流低,充電時長就會長,從而增加服務費支出。
充電費疊加停車費 高成本讓居民望而卻步
和平區懷遠里是老舊小區,小區僅有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設在封閉車棚里。居民反映,車棚內停車需收費,非月租用戶如要充電,除正常電費和服務費外,還要額外支付2元的停車費。“充電費再加上停車費,成本一下子就上來了。”一位小區居民說,過高的充電成本讓一些車主不愿在公共充電樁充電,也造成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上樓等現象回潮。居民馬先生表示,出于安全考慮,他積極響應號召在公共充電樁充電,但與家庭用電相比,公共充電樁充電成本偏高,“我買車才花了不到2000元,每月光充電費就要幾十元,一年下來好幾百元,真不劃算。”
記者從車棚管理員處了解到,普通電動自行車存車月租費為25元,充電需單獨掃碼,費用另算。南市街道辦工作人員解釋,之所以額外收取停車費,一是為了與月租用戶區分,二是避免長期充電占位問題。小區目前正在進行提升改造,后續會新增公共充電樁,以緩解居民負擔。
而在中新生態城雙威悅馨苑小區,雖然充電樁數量充足,但由于小區內有兩家運營企業的充電樁,一家企業在部分場景下的充電服務費較低,這些“便宜樁”因而一位難求,常常“車滿為患”。
相關部門:服務費“市場調節” 已明確收費標準
針對市民集中反映的充電服務費偏高問題,記者近日聯系了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已與各區市場監管局及各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溝通確認,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主要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
其中,充電電費應以電量計價,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天津市居民用電分類中的非居民合表電價標準。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目前,市民反映的各小區已做到價格公示。
專家:算好“民生賬” 多元方案助降成本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翟磊認為,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不能單純依賴“市場調節”。她表示,充電設施的運營成本包含設備采購、車棚建設、日常維護及保險等開支,收取服務費有其必要性,但小區內公共充電樁的根本屬性是便民、惠民、保安全,“不能只算經濟賬,更要算民生賬。”從這方面看,更應該發揮居委會、物業公司、業委會等多個主體的協同治理作用,讓公共充電樁收費趨于合理。
翟磊建議通過多元化盈利方式降低服務費。比如,在充電車棚增設合規廣告、自動售賣機等設施,用附加收益分擔運營成本。同時,由屬地部門牽頭,鼓勵小區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將讓利空間用于降低充電服務費。同時成立專項協調小組,公開遴選充電設施運營企業,確定合理的服務費標準。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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