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19年的姑娘,說沒就沒了……”11月4號,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大二女生張琳(化名)的父親張先生,電話里聲音哽咽得幾乎聽不清。10月28號清晨,女兒的遺體在校園湖里被撈上來,這都過去一周了,家里人還沒緩過勁,校方的態度更讓他們心里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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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來得太突然。10月28號凌晨零點左右,張先生突然接到學校老師的電話,就匆匆一句“孩子不見了,已經報警”。掛了電話,他和妻子連夜從老家往鄭州趕,一路上心都揪到嗓子眼,可萬萬沒想到,等來的是最壞的消息——清晨6點,學校保安在校園湖里發現個東西,警方撈上來一看,竟是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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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直接把殯儀館地址發過來,讓我們去認人。看到孩子的那一刻,我腿都軟了,她媽媽當場就哭暈了,后來又斷斷續續暈過去好幾次。”張先生說著,聲音里全是崩潰。他到現在都想不通,幾天前還好好跟自己通電話的女兒,怎么會掉進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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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號晚上,他們夫婦倆還和張琳視頻聊了半個多小時,女兒說在學校一切都好,還叮囑他們注意身體,語氣聽著特正常。倒是張琳的高中同學王女士回憶,10月27號兩人在抖音上聊過,張琳提了句“最近有點煩,心情不好”,可沒說具體為啥,這成了目前唯一能找到的“不對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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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家屬受不了的是校方的態度。張先生說,事發后校方確實有人來對接,但給出的解決方案讓人沒法接受:只愿意給6萬元“慰問金”,還明說“學校不想擔責任”。當家屬追問“孩子為啥會去湖邊”“湖邊有沒有防護欄”“夜里校園保安有沒有巡查”這些關鍵問題時,校方卻一直含糊其辭,就說“正在調查協商”,讓他們等官方通知。
11月4號下午,記者聯系轄區警方,工作人員說“案件詳情不方便透露”;殯儀館也證實,已經接收了張琳的遺體。可校園里的湖到底有沒有安全隱患?張琳是意外落水還是有別的原因?這些疑問像塊大石頭,壓得家人喘不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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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啊,本該在課堂上課、在操場跑步的年紀,卻永遠停在了校園的冷湖里。家屬想要的從來不是那6萬塊錢,而是一個清楚的真相,一份學校該有的擔當。校園安全真不是小事,不管是湖邊的防護,還是對學生的心理關心,只要少了一環,都可能出這種沒法挽回的悲劇。
你覺得校方在這事里該擔責任嗎?校園里的水域該怎么做好防護?歡迎在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咱們一起等著這事的后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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