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人民法院
公開審理
一起販賣毒品案
邀請通城縣第二高級中學
50余名學生
“零距離”旁聽庭審
“沉浸式”接受禁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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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4年7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胡某從他人手中以700元/個的價格購得含依托咪酯煙彈后,先后3次在通城縣雋水鎮解放路某酒店路口、某小區附近,以每個煙彈800元的價格,向吸毒人員金某、曹某、羅某(未成年人)售賣7個,收款5600元。2025年4月26日,被告人胡某在武漢落網。
庭審過程中
法庭調查、舉證質證
法庭辯論等環節依次進行
控辯雙方圍繞案件事實、證據
及法律適用等問題
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被告人胡某對自己的罪行
供認不諱
并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經過審理
法院以販賣毒品罪
依法判處被告人胡某
有期徒刑三年
并處罰金一萬元
追繳全部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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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后
審判長“趁熱打鐵”
結合案情為在場學生
詳細闡述了毒品的危害
和毒品犯罪所帶來的嚴重后果
并生動地介紹了
許多切實可行的防毒舉措
告誡同學們要時刻保持清醒
自覺抵制毒品誘惑
參加旁聽庭審的學生們
紛紛表示
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
將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自覺遵紀守法,抵制不良誘惑
堅決遠離毒品
【來源:湖北禁毒】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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