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莆田監管分局開出罰單,劍指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處罰信息顯示,因流動資金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個人信貸業務管理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處以140萬元罰款。
同時,陳金海(時任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吳群峰(時任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陳麗娥(時任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林元淼(時任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陳賢真(時任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被警告。
據公司官網,莆田農商銀行成立于2010年9月,由原莆田市荔城、城廂、涵江、秀嶼四家區級聯社合并改制而成,是福建省第一家成立的設區市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資產規模570億元,注冊資本18.76億元。
來源:讀創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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