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首飾店騰先生,按市場價賣給廣東老板1000克黃金板料,分三筆收了67萬多元。沒成想,其中55萬是涉詐資金,山西、山東兩地警方不僅凍結款項,還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將他關進看守所。騰先生被迫退錢才獲釋,最后黃金沒了、錢也沒了,成了“冤大頭”。這事引發網友熱議,核心爭議集中在“老實做生意為啥要擔責”。本文結合法律條文拆解“善意取得”關鍵,教大家避開類似坑。
一、離譜!賣黃金賺的錢,咋就成了“犯罪證據”?
洛陽的騰先生開首飾店多年,一直規規矩矩做生意。今年2月,一位廣東老板主動聯系他,說要1000克黃金板料,雙方談好每克670多元,總價67萬多,分三筆付款:30萬、25萬、12萬多。
錢到賬、黃金發走,騰先生還挺高興,以為做成了一筆大生意。可沒幾天,他就發現銀行卡被凍結了,一查直接懵了——30萬被山西警方凍了,25萬被山東警方盯上,說這兩筆都是涉詐資金。
更讓他崩潰的是,山東警方直接找上門,給了他一張拘留通知書,罪名是“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當場把他關進了看守所。騰先生一頭霧水:“我就是正常賣黃金,錢是對方主動打過來的,我咋就犯罪了?”
據騰先生說,警方告訴他,不把這55萬退回去,就別想出來。為了盡快脫身,他只能咬牙把錢退了。等走出看守所,騰先生徹底傻眼:黃金已經被對方拿走,退了55萬后,剩下的12萬多也被凍結,相當于自己白送了1000克黃金,還倒貼進去不少,里外里損失55萬。
后來他聯系山東警方,對方說“抓到嫌疑人再退你損失”;山西警方也回應,和他交易的人已經被采取強制措施,很快有結果。可騰先生心里犯嘀咕:“我啥錯都沒犯,為啥要承擔這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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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解讀:“善意取得”是關鍵,老實人不該背鍋
這事的核心法律點,就是大家常說的“善意取得”,咱們用大白話拆解,保證一看就懂。
首先,先看法律規定:《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明確說了,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簡單說,要是你不知情、按市場價做的生意,收到的錢就算是涉詐資金,也不能隨便給你凍了、讓你退回去。
那啥叫“善意取得”?得滿足兩個硬條件:一是不知情,你不知道對方的錢是詐騙來的;二是對價合理,也就是交易價格和市場價差不多,不是明顯低價收、高價賣。
回到騰先生的事上,他完全符合這兩個條件:第一,他和廣東老板是正常商業交易,對方主動買黃金,他根本沒法核實對方的錢是不是干凈的;第二,每克670多元的價格是當時的市場價,沒有偏離,不存在“低價收贓”的情況。
那警方為啥會抓他、讓他退錢?這里可能存在一個執法誤區:把“收到涉詐資金”和“幫助犯罪”畫了等號。但實際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要求當事人明知對方在犯罪,還提供幫助。騰先生只是正常賣貨,既不知情,也沒參與詐騙,根本夠不上這個罪名。
還有個關鍵點:警方凍結、追繳涉詐資金,針對的是犯罪分子和惡意接收資金的人,不是無辜的生意人。要是只要收到涉詐資金就必須退,那以后誰還敢做生意?萬一客戶的錢來路不明,商家豈不是要天天擔驚受怕?
三、網友吵翻了:不能讓老實人為騙子買單!
這事一曝光,網友們直接炸了鍋,幾乎一邊倒支持騰先生,吐槽警方的操作。
有網友替騰先生喊冤:“這也太冤了!騙子騙來的錢花出去買東西,商家正常賣貨還要倒貼?那以后做生意是不是得先查客戶的錢干凈不干凈?”
還有網友戳中要害:“問題出在騙子身上,該抓的是騙子,該追的是騙子的贓款,憑啥讓無辜的老板承擔損失?這不是變相讓老實人買單嗎?”
也有網友分享類似經歷:“我朋友開超市,收到一筆涉詐的貨款被凍結,折騰了半年才要回來,生意都快黃了。商家根本沒法核實每筆錢的來源啊!”
少數網友的理性聲音也值得聽:“理解警方追贓的難處,但也得區分清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不能為了省事,就把壓力轉嫁給無辜的生意人。”
還有網友給出實用建議:“以后做大額交易,最好走對公賬戶,保留好聊天記錄、交易憑證,萬一出問題也有證據證明自己是正常交易。”
大家的核心訴求很一致:警方得還騰先生一個公道,把錢退給他;同時得明確規則,不能讓“收到涉詐資金就退錢”成為常態,不然沒人敢安心做生意。
結論:追贓不能“一刀切”,誰的錯該誰擔!
騰先生的遭遇,本質上是執法過程中對“善意取得”的理解不到位,把無辜商家當成了追贓的對象。騙子犯的罪,后果卻讓老實生意人承擔,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現在警方已經抓到了和騰先生交易的嫌疑人,接下來該做的,是依法認定騰先生的“善意取得”,把55萬退給他,彌補他的損失。同時,也該明確一個規則:對于正常商業交易中的善意第三人,不能隨便凍結、追繳其合法收入。
這事也給所有生意人提了個醒:做大額交易時,一定要保留好聊天記錄、合同、物流憑證等,證明交易的合法性;盡量走正規支付渠道,避免現金交易,萬一遇到資金被凍結的情況,要及時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善意取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想問大家:你覺得騰先生該退這55萬嗎?對于警方的追贓工作,該如何平衡“追贓”和“保護無辜商家”?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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