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重慶工商大學法學院可熱鬧了。
某大一新生李某,不知是初生牛犢不怕虎,還是得了什么注意力缺陷(自己說的),在《經濟法》的課堂上,被胡霞老師提了個問題,結果一問三不知。
可能是覺得受了羞辱,轉頭就寫了篇小作文,發到了什么平臺和群里,對胡老師貼上了各種標簽:“刻薄”“媚男”“拿身份壓人”,還控訴被“連續批評20分鐘”……
![]()
這個學生李某是學法的,理應知道這些基本的法律知識吧,但她顯然沒有,如果有,也就不會回答不出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了。
但這個胡老師可不是吃素的,法學博士的名頭可不是白叫的,她的字典里根本就沒有“忍氣吞聲”這個詞,反手就把這些證據截圖保全,一股腦全甩進班級群,一句話:證據,拿不出證據咱法院見!
也是,人家通曉法律,連律師都不用請,條條款款全都了然于胸,網絡可不是法外之地,這次你踢到了鋼板,不給你點教訓,不知道八王爺幾只眼!
![]()
見胡老師動真的,這下李某就慌了神,兩天連發兩封道歉信,承認夸大其詞、言過其實,并解釋為何會生出這些帶侮辱性的詞語……
但胡老師可不慣著這樣的小仙女:“課堂上答不出題,課后溝通還跟我稱'老子',我還得哄著你?這么橫,現在道歉?晚了!”
這胡老師堪稱鐵娘子,說出來的話,真是句句在理,條條扎心。轉身就找平臺鎖定發帖人,保全證據,程序做得滴水不漏,勢必要給她一個深刻的教訓,甚至還要將它作為一個教學案例,年年講,月月講,直接成為現成教材,載入法學史冊!
不得不說,還是學法的厲害,其操作,不拖泥帶水,堪稱教科書!
![]()
據某業內知名律師表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上亂給人貼標簽行為,如拿不出證據,輕則道歉,重則吃官司,這學生的法算是白學了。
吃瓜群眾看了都直搖頭。這本來就是課堂上的糗事,硬是被這學生的無腦行為升級為網絡擂臺。結果這學法的學生碰上了懂法教法的老師,迅速道歉也不管用了,肯定有好戲看了:道歉是起碼的,處分少不了,吃官司要看老師的容忍度……
說到底,匿名平臺不是護身符,法學課堂更不是撒潑地——當法學生遇上較真的法學老師,這堂“社會實踐課”的學費,怕是貴得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