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這么高,你到底為我做了什么?”
“每次見面都是讓我等消息,案件到底進展到哪一步了?”
“我怎么知道你有沒有盡力辯護?”
這些疑問,曾縈繞在許多刑事案件的委托人心中。當親人陷入囹圄,家屬在焦慮中聘請律師后,往往發(fā)現(xiàn)自己仿佛被隔絕在一堵無形的墻外,支付了費用,卻對辯護工作的具體內(nèi)容知之甚少,只能被動等待結(jié)果。
傳統(tǒng)刑事辯護工作中,律師常常扮演著“孤勇者”的角色。他們獨自調(diào)查、獨自會見、獨自制定策略,然后簡單地告知家屬“一切順利”或“有點麻煩”。委托人往往只能通過偶爾的會面和簡短的電話了解案情,對辯護進程缺乏全面把握。
這種不透明導致諸多問題。委托人無法有效參與辯護過程,無法提供可能有用的線索;律師單打獨斗,可能錯過重要細節(jié);雙方信任脆弱,一旦判決不利,立即互相指責;判決有利,因委托人陷入信息黑箱,容易產(chǎn)生誤解。
舉個例子說明這種現(xiàn)狀。
一個咨詢案例,已一審判決,家屬認為判得過重,想要上訴,問我意見,我說既然委托了律師,建議首先問他,他比我更清楚,更有發(fā)言權(quán)。
于是乎,家屬抱怨了一通,說這個律師沒用,在開庭的時候幾乎沒說什么話,感覺很懼怕辦案單位。
可能有一種情況,案件辯護相對成功,已同意簽署認罪認罰,因此,開庭發(fā)言不多。
明明律師做了很多工作,辯護效果很好,為什么家屬仍然不滿意?原因值得思考。
其實不復雜,核心原因正是本文所談的話題,如何透明化?
透明化最起碼有兩大好處,第一,家屬知道辯護過程,明白辯護不易;第二,家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最終的結(jié)果。
反對透明化的人一般干的都是不敢見人見光的勾當,因此他們是最抗拒的群體。
隨著法治進步和當事人權(quán)利意識增強,透明化勢在必行。透明化辯護意味著:
1、工作內(nèi)容可視化
會見情況、溝通內(nèi)容、取證過程、證據(jù)詳情、辯護方案、庭審準備都應有明確記錄,向委托人隨時反饋。
2、進程可查
案件發(fā)展到哪個階段,遇到了什么困難,下一步計劃是什么,委托人應有權(quán)及時了解。
3、決策參與
辯護策略的選擇,律師應當與委托人充分溝通,解釋利弊,共同決策。
說說我的實操指南:
1、簽訂委托前的服務流程清單
著重給委托人講解刑事辯護三階段的工作流程,并把工作流程納入委托合同,嚴格依約執(zhí)行。
2、工作反饋
完成一項工作后,會立即把詳情告知委托人,做好解釋工作。其實這一項工作很累,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
曾經(jīng)我辦的一個銷售假茅臺案件,辦結(jié)案件以后,我自己專門整理了與委托人之間的溝通記錄,一共電話溝通113次,其中15次通話時長在10分鐘以上,有5次通話時長超30分鐘,有8次通話時間在晚上22時以后。
工作反饋里面其實含有大量的心理咨詢工作。
3、適當?shù)奈臅故?/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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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的核心文書是辯護意見書,律師做的所有工作,最后都要體現(xiàn)在這一份書面意見中,凝結(jié)辯護律師的所有心血。
對于嫌疑人本人,我會毫無保留的全部展示給他。
對于家屬,在合規(guī)保密的前提下適當展示。比較敏感,具體操作細節(jié)不便多說,自己領悟摸索。
辯護透明化看似增加了律師的工作量,實則帶來多贏局面。
對委托人而言,透明化消除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焦慮,增強了參與感和控制感,即使結(jié)果不理想,也更能理解律師的努力與局限。
對律師而言,透明化工作記錄既是自我保護的工具,也是專業(yè)價值的體現(xiàn)。當委托人清楚看到律師的專業(yè)付出,即使結(jié)果未達預期,也較少歸咎于律師。
最后強調(diào)一點,透明化不能違背保密規(guī)定,也不是讓你把案件涉密的信息及卷宗到處發(fā)送傳播。
最近,一個性侵案家屬就讓我發(fā)證據(jù)給她看看,這種就不能發(fā)。
其實,委托前我就已經(jīng)通過告知書的形式告知過,委托人深知此點。
明知故犯是想試試律師的立場是否堅定,萬一你頂不住發(f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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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有無罪免死不起訴緩刑案件。
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師,省市律協(xié)刑專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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