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家境貧寒,卻在功成名就之時被財富迷暈了雙眼,成為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女明星。
在生命最后一刻,仍舊不死心大喊: “我立過功沒獎勵,犯點錯就要死,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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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明星就是程春蓮,她的故事令人唏噓,更警示著后人。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一念之差將會毀掉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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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丫頭變身女明星
1955 年,程春蓮出生在湖北黃石的普通農家。
拮據的家境里,她從小就得挎竹籃割豬草、撿煤渣,冬天光腳踩凍土,腳趾凍紅也不敢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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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老天爺給了她一副好嗓子,村里開批斗會時,她跟著宣傳隊哼樣板戲,一開口就壓過旁人。
12 歲那年,縣楚劇團招學員,老師聽見她在田埂上練聲,當即拍板把這個 “泥娃娃” 領走。
誰也沒想到,這竟是她命運轉折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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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劇團的日子比家里還苦,凌晨五點起來吊嗓子,壓腿壓得眼淚直流,吃飯都得端著碗蹲在墻角。
但程春蓮肯拼,別人休息時她偷偷練身段,臺詞本翻得卷了邊,終于從跑龍套的小丫鬟熬成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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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歲那年,她憑借《天仙配》里的七仙女一角火遍鄂東南,戲票被炒到一塊五一張,要知道當時一碗熱干面才兩毛錢。
后來她調入省歌舞團,成了臺柱子,走到街上總有人追著要簽名,連省領導開會都點名讓她表演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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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年代初,改革開放的春風吹遍全國,“下海經商” 成了時髦詞。
程春蓮身邊不少朋友扔掉 “鐵飯碗”,有的倒騰服裝,有的開電器行,沒幾年就穿起了喇叭褲、戴上了蛤蟆鏡,出手闊綽得很。
反觀自己,每次演出要排練半個月,一場才賺幾十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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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著磨破的練功鞋,看著朋友手腕上的上海牌手表,她心里的不平衡像野草一樣瘋長:
“憑什么我唱斷嗓子賺的錢,不如人家倒騰一趟貨?”
直到 1985 年,30 歲的程春蓮終于下定決心:遞交辭職報告,揣著 8000 塊積蓄扎進商海。
可經商之路卻并沒有她想的那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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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不足 走上歪路
程春蓮先是在武漢漢正街開了家服裝攤,可不懂行情的她進了一批滯銷的厚外套,趕上暖冬根本賣不動,虧得血本無歸。
后來又跟風開飯館,沒撐到半年就因管理不善關門大吉,最后連回家的路費都得向朋友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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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程春蓮走投無路時,油田業務員梁某找到了她。
梁某早年看過她的演出,知道她認識不少領導,也看出了她的窘迫,主動遞來一張報紙:
“現在最賺錢的不是服裝飯館,是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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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寫著國家油價雙軌制:計劃內汽油一噸 360 元,計劃外市場價卻飆到 1200 元,中間 840 元的差價,簡直是白撿錢。
程春蓮起初猶豫,可一想到債主上門的模樣,還是咬了咬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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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 “資源” 很快派上了用場。
借著歌舞團演出的關系,她結識了渤海油田銷售科的科長。
每次去拜訪都提著茅臺和黃鶴樓香煙,席間唱幾段拿手戲,把對方哄得眉開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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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注冊了 “黃石市石油化工貿易公司”,拿著偽造的棉紡廠購油合同,順利拿到了計劃內的低價油批文。
這張蓋著紅章的 A4 紙比黃金還值錢,油根本不用她運,直接在中轉站就倒給私企。
貨款打到她控制的秘密賬戶,利潤和油田的人三七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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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兩年零四個月,程春蓮經手了 4.2 萬噸汽油、3.8 萬噸柴油,賬面獲利 76.34 萬元。
這在當時是什么概念?黃石一套職工房才 4000 元,她倒騰一次油賺的錢,夠買下半條街的房子。
暴富后的她徹底變了樣,一口氣買了三套商品房,給家里換了進口彩電和冰箱,出門坐出租車,穿的衣服都是從廣州捎來的時髦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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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經常在酒店擺闊宴,一桌菜要花掉普通工人半年的工資,酒酣耳熱時就往地上撒錢,享受旁人羨慕的目光。
梁某勸她見好就收,可程春蓮早已被金錢沖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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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死都沒悔改
貪婪讓程春蓮根本停不下手,她開始把油賣給中外合資企業,甚至通過走私渠道銷往境外。
她以為靠著 “關系網” 就能高枕無憂,卻沒料到一張舉報信已經遞到了檢察院。
有人看不慣她的囂張氣焰,把她偽造合同、偷稅漏稅的證據全捅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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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 10 月的一個清晨,正在化妝準備參加剪彩的程春蓮被戴上了手銬。
面對起訴書,她整個人癱軟在地:貪污罪、受賄罪、投機倒把罪,三項罪名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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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投機倒把罪,當時的《刑法》第 118 條明確規定,情節特別嚴重可處死刑。
而司法解釋的硬杠杠是非法獲利 10 萬元以上即算 “特別嚴重”,程春蓮的 76 萬早已超標 7 倍,直接踩進了死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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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程春蓮哭著辯解,說自己是 “一時糊涂”,還列舉自己當年為災區義演、給希望工程捐款的事。
可法律不會因她的 “貢獻” 網開一面,1992 年,37 歲的她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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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前,她穿著囚服站在刑場上,頭發凌亂,曾經的光彩蕩然無存。
當槍聲即將響起時,她突然拼盡全力大喊:“我做貢獻沒有獎勵,犯錯卻要受罰,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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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槍響后,一切歸于沉寂。
她賺的 76.34 萬元被依法上繳國庫,后來劃撥給了荊江分洪區水利建設,按今日購買力折算,差不多有 2600 萬元。
而那個 “投機倒把罪”,在 1997 年被從刑法中廢除,成了時代的印記,但程春蓮再也等不到那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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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頭看程春蓮的悲劇,唏噓之余更讓人警醒。
她從泥地里爬出來,靠著天賦和努力成了明星,本應有光明的未來,卻在財富面前丟了初心。
80 年代的雙軌制確實藏著機遇,但她選的是最危險的捷徑,把權力和關系當成斂財的工具,最終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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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到死都覺得 “不公平”,卻忘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的古訓。
無論時代怎么變,規則和底線都不能破。
這,或許就是她用生命留下的最沉重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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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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