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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騙取保險金,男子伙同他人不惜制造車禍撞死自己的親生母親。澎湃新聞近日從權威渠道了解到,該案于今年4月30日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兩名主犯被判處死刑,另外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目前尚未宣判。
(10月27日紅星新聞)
撞死母親騙保,喪盡天良何以為人?臺州這起極端案件拋出的詰問,刺穿著每個觀者的道德神經。當親生兒子與兩名同伙為覬覦保險金,將母親徐某某騙至無監控路段駕車撞死時,他們碾碎的不僅是一條生命,更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倫理根基。
一審判決書顯示,2023年9月,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章安街道九子村西邊村路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中年女子被一輛小型越野汽車撞飛至路邊田地里,后經送醫搶救無效于當日宣告死亡。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徐某某符合交通損傷致顱腦損傷、胸部損傷等多發傷死亡。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該起車禍系人為制造,實施犯罪的3人意圖騙取保險金,其中1人為死者的親生兒子。
這起案件的卑劣程度,連虛構的“霸總短劇”都不敢落筆。從偷取保險賠償金揮霍一空,到兩次策劃戳瞎親人眼睛騙保失敗,再到最終精心預謀車禍殺人,三人的犯罪軌跡步步升級,盡顯貪婪與殘忍。兒子那句“跟母親關系很一般,所以直接撞她”的供述,更是將親情異化為可隨意舍棄的廉價品,暴露其泯滅的人性。更令人齒冷的是,父親在知曉兒子的殺人預謀后,僅以一句 “隨便你們怎么樣都行”縱容惡行,家庭教育的缺失可見一斑。
法律對這種突破底線的犯罪從未手軟。根據我國刑法,故意殺人罪可處死刑,保險詐騙罪與盜竊罪亦有嚴厲量刑標準,數罪并罰下,兩名主犯一審獲死刑實屬罪有應得。法院強調其“嚴重違背家庭人倫,主觀惡性極深”的評價,精準道出了案件的社會危害性,這種針對親人的犯罪,比普通暴力犯罪更能動搖社會信任的基石。
案件折射出的深層問題更值得警惕。三名罪犯均為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卻養成好逸惡勞、揮霍無度的惡習,缺乏基本的法治觀念與道德約束。這與吳謝宇弒母案所暴露的家庭教育缺失、心理疏導缺位等問題形成呼應,凸顯了家庭普法與人格塑造的重要性。
如今案件進入二審程序,但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改變不了一個家庭破碎的事實。這起悲劇警示我們:金錢崇拜絕不能凌駕于生命倫理之上,家庭教育必須筑牢法治與道德的防線。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要錢不要娘”的人性悲劇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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