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珊 通訊員 喻潔)10月27日,記者從《湘潭市居家養老服務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施行新聞發布會獲悉,我市首部專門規范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將于10月29日起正式施行。這標志著湘潭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規定》共20條,系統構建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制度框架。在服務內容方面,明確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基本服務;在職責劃分方面,厘清家庭、政府、社會和市場各方責任;在創新服務方面,推出家庭養老床位、智慧養老、定期巡訪等特色項目。
此次立法立足于湘潭市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現實需要。數據顯示,目前我市60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的21%,65歲以上老年人占比達17.13%,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新規的出臺,既是對國家養老服務政策要求的具體落實,也是對我市多年養老改革試點經驗的總結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規定》在多方面實現制度創新:建立了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評估結果全市互認;明確了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包括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適老化改造等項目;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醫養結合機制;同時強化人才培養和政策保障,推動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
《規定》的實施將有效整合政府、市場、社會、家庭各方資源,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養老服務工作格局,讓居家老年人享受更加規范、專業、便捷的養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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