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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信用中國
近日,信用中國(山西太原)官方信息顯示,包含山西省人民醫院、山大二院、山西省煤炭中心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臨床醫學院)、山西白求恩醫院等,因為“多收費、違規報銷、開展非必要的“普查式”檢查等”問題被罰,具體如下:
1、山西省煤炭中心醫院虛計藥品、耗材、診療項目數量多收費;將已包含在項目內涵中的耗材、子項目等另行多收費;違規報銷工傷住院用藥。
罰款:28.2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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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人民醫院串換診療項目 “以低充高” 多收費;虛計藥品、耗材、診療項目數量多收費等 3 項違法事實。
罰款:54.6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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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虛計藥品、耗材、診療項目數量多收費;超核定收費標準多收費等 4 項違法事實。罰款:177.1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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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串換診療項目 “以低充高” 多收費;將已包含在項目內涵中的耗材、子項目等另行多收費等 5 項違法事實。
罰款:209.5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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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西白求恩醫院串換診療項目 “以低充高” 多收費;超核定收費標準多收費;超醫保確定的支付范圍申請基金結算等 9 項違法事實。
罰款:117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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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山西省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在2016年度醫保定點機構考核中,包括包括山西大醫院(即現在的山西白求恩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山西省第二人民醫院、山西中醫學院附屬醫院、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省婦幼保健院、山西省肛腸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山西省中醫院、山西省眼科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三醫院、山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山西博愛醫院、山西中醫學院第三中醫院等16家醫院存在違規收費情況,被處罰金額達4281萬元。
16家醫院主要違反醫療保險收費項目中重復收費、分解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套用項目收費等情形,涉及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違規金額為856.2萬元;原新農合基金違規金額為222.7萬元。
多收費等行為直接侵害了患者的經濟利益,增加了患者的就醫成本,可能導致患者對醫療行業的信任度下降,影響醫患關系的和諧。
醫保基金是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的重要支撐,這些醫院的違規操作造成醫保基金的流失,削弱了醫保基金的保障能力,可能影響到更多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希望監管部門能夠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完善監管機制,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形成常態化的監管態勢,對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切實維護醫療保障體系的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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