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戰爭中,先鋒部隊往往承擔著最危險的任務,前排士兵直面敵方的刀劍箭矢,死亡率遠遠超過后排。
然而,從戰國秦卒沖鋒陷陣到盛唐府兵爭先登城,歷史記載中總不乏士兵們主動請纓擔任先鋒的場景。這種不符合基本求生邏輯的行為,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秦國商鞅變法后確立的二十級軍功爵制,為底層士兵打開了上升的通道。據記載,秦國士兵斬獲一個“甲士”首級,可獲爵一級,同時得到田一頃、宅九畝及仆人一名。
這種制度在秦昭襄王時期臻于完善,白起等將領正是通過累積軍功從普通士卒晉升為統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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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延續了這一制度,《漢書》記載戰死士兵的子孫可繼承爵位,若無子嗣則由國家收養遺孤并授予田產。
這種“以首級換爵位”的激勵機制,使得沖鋒陷陣成為改變家族命運的捷徑。在兵馬俑一號坑中,前鋒弩兵占比非常高,他們配備青銅劍與復合弩,這種裝備差異暗示著先鋒部隊在軍功分配中的優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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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古代軍隊普遍實行“厚賞重罰”的原則。秦軍規定五人一伍,若一人戰死,其余四人需斬殺兩名敵人才可免罪,軍官若未斬獲首級則處以死刑。
這種連坐制度與“十一抽殺律”形成東西方呼應。羅馬軍團對潰敗部隊隨機處決十分之一成員,而隋將楊素更將敗退的先鋒全部斬殺。
與此同時,首登城墻者往往能獲得巨額賞賜。明朝戚繼光規定,斬獲倭寇首級可獲三十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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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賞罰分明的制度,形成了強大的驅動力,正如《百戰奇略》所言:“退一寸者,必懲之以重刑;進一尺者,必賞之以厚祿”。
還有一點,在儒家“忠孝節義”的思想影響下,戰死沙場被視為家族榮耀。漢代“羽林孤兒”制度將烈士遺孤培養為職業軍人,這種身份認同強化了士兵的使命感。
在戰場上,群體心理會進一步放大這種效應。當同伴們奮勇向前時,個體因恐懼被孤立而會選擇跟著向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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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軍前鋒弩兵的“三段射”戰術,通過交替射擊保持持續火力,這種集體協作增強了士兵的安全感與歸屬感。
前排士兵沖在最前面,也并非單純的送死,其戰術價值決定了生存概率。秦軍前鋒以弩兵為主,他們在接戰前可通過遠程打擊削弱敵方,接戰后則以短劍近戰,這種分工降低了直接肉搏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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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發現的秦石甲胄由700多片青石片制成,雖重達二十多公斤,但能有效抵御青銅兵器的攻擊,其防護性能大大優于超普通士兵的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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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前排士兵往往由經驗豐富的老兵組成,他們憑借戰場直覺規避危險,如明代“選鋒”制度優先從百戰余生者中選拔先鋒。
《史記》記載長平之戰中,趙軍被圍四十六日,士兵“人相食”仍堅守陣地。這種絕境中的堅持既有對軍法的畏懼,也包含著對榮譽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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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府兵自備戰馬盔甲參戰,他們在戰斗中搶奪敵方財物以補償裝備損耗,這種“以戰養戰”的生存策略,使得沖鋒陷陣成為獲取資源的必要手段。
而普通士卒在戰場上的選擇,往往是權衡利弊后的結果。逃跑被斬的概率是100%,而沖鋒陷陣的死亡率約為70%,這種殘酷而直接的數字對比,構成了古代士兵最樸素的生存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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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古代士兵明知前排必死,卻還搶著當先鋒,并非單純的勇敢或愚昧,而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對生存、榮譽與未來的理性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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