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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中小學生心理素質。
來源|多知
多知10月24日消息,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通知,同時,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十條措施》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了解,針對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突出問題和階段性特點,以“小切口”為突破,制定了這十條具體措施,全面提升中小學生心理素質,促進身心健康成長。
《十條措施》明確提出:
一是強化作業管理,嚴控總量,嚴禁機械重復、懲罰性作業,鼓勵設立“無作業日”,從源頭上減輕日常壓力。
二是規范考試管理,減少測試頻次,合理控制難度,明確禁止按考試成績排名,減少競爭焦慮。
三是深化校外培訓治理,嚴控學科類培訓,規范非學科類培訓。
四是推進中考改革,擴大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比例,探索均衡派位,緩解升學壓力。
五是加強課程與實踐教育,每月至少開展1次綜合性實踐活動,提升學生心理韌性和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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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十條措施》主要內容:
一、有效緩解學生考試升學焦慮。
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嚴禁布置機械重復、懲罰性作業,鼓勵每周設置一天“無作業日”。
規范考試管理,減少日常測試頻次,合理設置考試難度,不得以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
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繼續嚴控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規范非學科類培訓,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
有序推進中考改革,加快擴大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開展均衡派位招生試點,緩解學生和家長升學焦慮。
全面落實生命安全與健康教育進中小學課程教材指南,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學生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挫折教育,提升學生適應環境、調適情緒、應對壓力等方面能力,增強心理韌性和心理免疫力。
二、全面落實“體育每天2小時”。
全面推行中小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低于2小時,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全體學生能夠按規定課時開展體育鍛煉。
鼓勵推行“課間15分鐘”,延長學生課間活動時間,豐富課后服務體育項目,增加學生戶外活動時長。
開展健康學校建設試點,探索一攬子解決近視、肥胖、心理健康等學生身心健康突出問題的有效機制模式。
三、保障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合理安排學校上下學時間,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教學活動,有條件的學校應保障學生必要的午休時間。
多種途徑普及科學睡眠知識,指導家長制定科學的作息時間表,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睡眠衛生習慣,保障每天充足睡眠時間。
嚴格執行睡眠管理規定,堅決遏制超時學習等違規行為,防止學業過重、無序競爭擠占睡眠時間。
四、培養學生健康用網習慣。
規范管理學生帶入學校的智能終端產品,嚴禁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
鼓勵學生和家長共同開展“息屏行動”,減少對網絡過度依賴。
會同有關部門壓實網站平臺監管責任,優化算法推薦機制,不得向學生推送危害心理健康的各類信息,堅決遏制“販賣焦慮”“誘導內卷”等違規行為。
持續凈化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推廣應用“未成年人模式”,加強動漫、短視頻、微短劇、網絡綜藝和網絡游戲、網絡文學等管理。
五、關心關愛特殊學生群體。
針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單親家庭兒童等特殊學生群體建檔立卡,“一生一策”加強心理健康指導。
在開學、考試、假期、升學等時間節點,密切關注特殊學生群體情緒和行為變化,針對性開展心理狀況研判、個體心理輔導和情感關懷。
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保持常態化聯系,對特殊學生群體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家訪,及時掌握心理變化和家庭關系情況。
深化實施“愛心媽媽”結對關愛留守困境兒童等行動。
支持寄宿制學校改善生活條件,加強對寄宿學生的生活照料和安全管護,提升學校管理人員、生活教師的關愛服務水平。
六、建立監測預警和干預機制。
推進建設全國學生心理健康監測預警系統,每年組織開展1次心理健康抽樣監測。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每年監測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和工作開展情況。
督促指導地方建設監測預警系統,完善心理健康問題及時發現、預警、干預處置機制,推進分級響應模式。
統籌規范學生心理健康測評,每名學生每學年接受心理測評一般不超過1次。
七、推進實施全員育心制度。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提升教師“育心”意識和能力,在學科教學中有機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提高對學生心理行為偏常的識別和早期干預能力。
配齊配強專職心理健康教師、校醫和保健教師,定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發揮專業引領作用。
構建班主任、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精神科醫師三級心理健康服務體系,開展接力式服務。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縣級教研機構配備心理教研員。
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引進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開展心理與社會支持服務。
八、優化校園心理支持環境。
實施中小學“護苗行動”,及時化解學生間存在的矛盾沖突,堅決防止各類學生欺凌行為。
利用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賦能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支持地方探索開發“AI心理助手”“智能減壓室”,為學生提供心理問題初步識別、即時心理支持和情緒疏導等。
加強教師心理健康支持體系建設,減輕教師工作負擔,及時做好教職工心理調適和情緒關懷。
鼓勵有資質的社會力量、專業醫療機構,為教師開展心理輔導實訓提供支持。
九、培育家庭和諧親子關系。
推進學校持續加強“教聯體”建設,密切家校協同,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家長課堂、家訪等形式,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十、健全部門協同防護機制。
通知原文: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條措施》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2510/t20251020_1417420.html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條措施》答記者問: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2510/t20251024_1417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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