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本以為能打通“古玩+互聯網”財富通道的合作,讓年逾古稀的張先生在7年間陸續投入522萬余元,最終卻只等來騙子獲刑的消息。那個他眼中“懂技術、有人脈”的合作伙伴沈某某,不僅用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掏空了他的積蓄,更讓他看清了“熟人信任”背后藏著的陷阱——近日,經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沈某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而這場騙局里的細節,遠比判決結果更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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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0月23日的報道稱,張先生常年癡迷古玩,前些年偶然聽聞“注冊互聯網域名再出售能賺大錢”,便動了心思。一次機會下,他認識了曾在某互聯網公司工作的沈某某,對方聊起域名注冊、網絡交易時頭頭是道,還不時提及自己在行業內的“人脈資源”。對于對互聯網領域幾乎一無所知的張先生來說,沈某某的“專業背景”像一顆定心丸,他覺得找這樣的人合作,既能避開技術盲區,又能靠古玩相關域名打開市場,“干一番事業”的念頭愈發強烈。就這樣,兩人很快達成合作,張先生將域名注冊、運營的大小事全交給了沈某某,滿心期待著“大生意”落地。
從合作初期開始,沈某某便按照“劇本”推進這場騙局。他先是以“搶占古玩領域優質域名”為由,幫張先生注冊了上百個相關域名,讓張先生覺得“萬事俱備”。可域名網站建成后,蹊蹺的事情接連發生:不斷有“客戶”主動聯系張先生,表達高價購買域名的意愿,但每次談至關鍵環節,這些“客戶”總會以“網站不符合規范”“缺少相關資質”等理由提出新要求,既不簽訂合同,也不支付定金。
每當張先生因“客戶”的要求犯難時,沈某某總會“及時”出現,聲稱“只要辦好相關手續、打點好關系,就能促成交易”。從“證書費”“公關費”到“解凍費”,再到后來的“版權資金”,各種名目層出不窮。沈某某還會用緊迫感施壓,比如電話里催促“叔叔,今天就是交版權資金最后一天了,我在銀行門口等你消息,這次再拖延下去我就無能為力”“我真心實意幫你促成這筆幾個億的大生意,現在再不給管理費,有任何問題我沒辦法處理了”。面對“幾個億的大生意”誘惑,又怕前期投入打水漂,張先生一次次按沈某某的要求轉賬,從2017年到2024年,7年時間里,他的支出像滾雪球一樣漲到了522萬余元,卻始終沒見到一筆實際收入。
直到2024年9月,張先生在兒子的追問下才吐露實情,父子倆一同向公安機關報案,這場持續7年的騙局終于被揭穿。到案后,沈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的供述更顯冷漠:“反正他一樣被人騙,還不如我來騙他。”據他交代,那些主動聯系張先生的“客戶”全是他找來的“托”,所謂的“域名注冊證書”“資質文件”是從網上購買的假證假章,就連平時發給張先生的“域名買賣火熱”的信息,也是故意制造的緊張氣氛,目的就是讓張先生心甘情愿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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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驚的是,沈某某并非首次作案。2019年10月,他就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而這次騙走張先生522萬余元的行為,正發生在他的緩刑考驗期內。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2017年1月至2024年7月間,沈某某利用張先生對域名、網站領域的知識空白,以合作注冊域名、促成交易為由,通過虛構30多個“客戶”、偽造證件、索要各類費用等方式騙取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同時,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依法應撤銷緩刑,數罪并罰。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沈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
這場騙局曝光后,不少網友紛紛發表理性評論,聚焦案件背后的多重問題。有網友指出:“這起案件最典型的就是‘熟人信任+信息差’的詐騙組合拳。張先生覺得沈某某‘懂互聯網’‘有經驗’,又是認識的人,就放松了警惕,可恰恰是這種‘專業光環’和‘熟人濾鏡’,成了騙子最好的掩護,很多長輩遇到‘晚輩懂行’的情況時,很容易陷入這種信任陷阱。”
也有網友關注到詐騙手段的隱蔽性:“騙子沒有一次性騙走巨款,而是分7年、用‘證書費’‘公關費’等不同名目慢慢要,這種‘細水長流’的方式最容易讓人放松戒備。張先生可能覺得‘每次錢不多,為了做成幾個億的生意值得’,可累積起來就是522萬,等反應過來時,不僅積蓄沒了,時間也耗不起了。”
針對沈某某緩刑期間再犯的情況,有網友提出:“之前的詐騙判了緩刑,說明司法機關給了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可他不僅沒珍惜,反而變本加厲騙了7年,這是不是說明對緩刑人員的監管還有漏洞?如果能更早發現他的異常行為,或許張先生就不會被騙這么久、這么多了。”
還有網友從老年人防范意識的角度分析:“現在很多詐騙都盯著老年人的‘養老錢’‘投資錢’,尤其是互聯網、域名、版權這些老年人不熟悉的領域,騙子很容易用‘高回報’‘新興行業’畫大餅。家里晚輩真的要多和長輩聊這些新型騙局,比如提醒他們‘凡是要多次交錢、不見面簽合同的生意,一定要多商量’,別讓長輩因為不懂行、太信任而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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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這起案件,最讓人唏噓的不是騙局有多復雜,而是它利用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張先生信任沈某某的“專業”,信任“大生意”的可能性,卻沒料到這份信任成了被反復利用的工具。沈某某的刑期是對他犯罪行為的懲罰,但張先生失去的522萬余元和7年時光,卻難以完全挽回。這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面對“熟人介紹”的投資、“高回報”的項目,尤其是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多一分警惕、多一次和家人的商量,或許就能避開一場悲劇。畢竟,真正的合作從不會靠“催著交錢”推進,真正的機會也從不會只存在于“口頭承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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