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警方近期破獲一起離譜盜竊案:開服裝網店的蘭氏姐妹為賺黑心錢,想出“半買半偷”的歪招,自2024年3月起在多個品牌門店試衣時,將衣物偷偷穿在身上帶離,累計盜取270件,涉案金額達8萬元。店員因庫存異常報警,民警通過監控發現女子進出試衣間“身材巨變”的破綻,最終將兩人抓獲。本文結合案例解析法律后果,梳理網友觀點,教你看懂“小偷小摸”的大代價。
一、作案細節曝光:試衣間變“進貨倉”,穿出來的“庫存差”
這事得從服裝店員工的困惑說起:“試衣間每天都專人整理、數量也登記了,可一盤點就少貨。”反復核對后,員工實在找不到原因,趕緊報了警。
民警調監控一查,當場發現了不對勁:視頻里一位穿寬松外套的女士進試衣間后,出來時身形明顯“臃腫”了一圈,前后差別大到一眼就能看出破綻。順著這條線索追查,警方很快鎖定了蘭某紅、蘭某方姐妹倆,并在她們的住處搜出了大量同品牌衣物,還找到了與帶離衣物價值嚴重不符的購物票據。
面對鐵證,姐妹倆只好坦白:她們開著一家服裝網店,為了多賺利潤,琢磨出了“半買半偷”的進貨套路。每次趁門店打折時,先正價買幾件“打掩護”,再拿一堆衣服進試衣間,把沒付錢的偷偷套在身上,用自己的外套遮嚴實后溜走。為了不被發現,兩人還“兵分兩路”流竄作案,在上海多家門店反復得手。從2024年3月到被抓,她們一共偷了約270件衣服,涉案金額高達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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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解讀:偷衣服不是“小事”,8萬金額已觸刑律
不少人可能覺得“不就是偷幾件衣服嗎?”但法律里可沒有“小事”的說法,這姐妹倆的行為早已構成刑事犯罪。
1. 盜竊罪的認定門檻其實很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都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上海的標準更明確:盜竊金額達到1000元就算“數額較大”,夠得上立案標準。這姐妹倆偷了8萬元,遠超“數額較大”,已經達到“數額巨大”的范疇。
而且她們從2024年3月開始多次流竄作案,就算單次數額沒那么多,“多次盜竊”本身也能構成盜竊罪。之前就有六旬老太因為三次盜竊總價值741元的衣服,被法院判刑拘役的案例,更別說這姐妹倆的涉案金額和作案次數了。
2. 兩人面臨的處罰可不輕
目前姐妹倆一個被刑事拘留,一個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續大概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盜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結合她們流竄作案、涉案金額高的情節,處罰只會更重。
可能有人會問:“要是偷的金額少,是不是就沒事?”答案是no。就算沒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會面臨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還可能被罰款。總之,只要伸手偷東西,就沒有“全身而退”的可能。
三、網友炸鍋:這操作太荒唐,賺錢哪能走歪路?
案子一曝光,網友們的討論直接炸開了鍋,觀點主要集中在這幾點:
- 吐槽作案手法離譜:“這是把試衣間當自己家衣柜了?穿那么多衣服出門,就不怕被看出來嗎?”“270件得偷多少次啊,居然能撐一年多才被抓,也是服了。”還有人聯想到類似案例:“之前刷到過偷優衣庫的,藏吊牌在試衣間凳子下,現在又來個‘疊穿偷’,真是無奇不有。”
- 痛批投機取巧:“開網店本來是正經生意,偏偏要走歪路。有這琢磨偷東西的心思,好好選品賣貨早賺錢了。”“為了利潤連犯法都不怕,這下網店開不成,還要坐牢,純屬自毀前程。”
- 點贊警方細心:“還好監控拍得清楚,‘身材巨變’這個破綻抓得太準了!不然店家還得繼續虧。”“流竄作案都能抓到,為警方點贊,這下能給其他小偷敲個警鐘。”
- 提醒商家防漏洞:“服裝店真得加強管理,試衣間該計數就得嚴格計數,進幾件出幾件必須核對清楚。”“建議裝個射頻防盜扣,沒消磁出門就報警,不然根本防不住這種偷法。”
結論:賺快錢的“捷徑”,往往是絕路
蘭氏姐妹本有正經生意,卻為了“高額利潤”鋌而走險,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實在得不償失。這案子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法律的紅線碰不得,不管是開網店還是做其他營生,想靠偷摸走捷徑,遲早要付出代價。
而對商家來說,試衣間確實是防盜薄弱環節,“試衣間3件原則”“射頻防盜扣”這些防護手段該用上就得用上,畢竟防盜不是防人,是防漏洞。
最后想問問大家:你逛服裝店時見過類似的可疑情況嗎?你覺得商家還能靠哪些方法減少被盜風險?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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