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10分鐘,收費10元?
公共場地,誰有權收費?
近年來
停車收費爭議時有發生
“停車貴、收費亂”成為市民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
停車收費如何讓市民交得明白、停得放心
一個清晰規范的收費公示牌
應寫明哪些信息
“崇川市場監管”帶你來了解
今年8月,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反映轄區某大廈樓下公共區域存在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情況。
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和平橋分局執法人員龔顯峰介紹,舉報人稱其當天在該區域停車不到半小時,離開時,一名自稱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要求收取10元停車費。“我們現場調查發現,該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已對停車收費自主定價,并在顯著位置公示價格,未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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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政策,停車收費按停車設施性質分為三類:
實行政府定價的,一般為城市道路停車泊位;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包括車站、公園、市民中心、公立醫院等具有公益性及自然壟斷經營特征的停車場;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主要指商業停車場、寫字樓等非公共資源建設的停車場。
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方面,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執行政府指導價,已成立業主大會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此外
不同定價形式的免費時長與優惠政策
也有所區別
市區道路臨時收費泊位前30分鐘免費
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停車場
免費時長不少于30分鐘
并設有24小時封頂價
一般為18–3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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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特定群體和車輛
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
還有專項優惠
例如:
新能源車(掛新能源號牌)4小時內停車費減半;
持有C5駕照的殘疾人及持有C2駕照的下肢殘疾人駕駛車輛,2小時內免費;
新能源配送貨車(持專用通行證)在占道收費泊位停放30分鐘內免費。
無論實行哪種收費標準,停車場都應在顯著位置進行價格公示。例如,南大街地下品牌廣場停車場和八仙城市場停車場入口處,均設置了清晰的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主體、標準、方式、免費時長、優惠減免政策及監督電話等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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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停車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多輪停車場收費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收費公示是否規范、完整,政府定價或指導價停車場是否嚴格執行政策,并積極宣貫收費政策,引導經營者誠信依法經營。
下一步,崇川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進一步規范經營秩序,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努力營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停車收費環境。如市民發現未明確公示收費標準的行為,可撥打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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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城市日歷
記者:吳珊珊
編輯:李可芹
責編:馬躍
審核: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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