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德州慶云縣有幾家駕校,可有一家比較特殊,大門沒有駕校的名稱,前來練車的學員所用車,全是明令禁止的經過改裝的藍牌私家車,而學員交費的憑證顯示的是“慶云縣順通駕駛員服務有限公司”,而縣城百姓也習慣叫這里為“順通駕校”。
此“駕校”位于慶云縣石佛大街999號,已存在一年多的時間。這里既不是正規駕校,也無駕校教學使用的黃牌教練車。但很多學員都來此練車,主要是練習科目二,收費還要比其它駕校高許多,其原因是,此處場地與考試場地幾乎一模一樣,改裝后的私家車里面,不僅副駕駛裝上剎車裝置,還裝了模擬考試軟件,如倒車壓線提示等,打出的廣告語是:“只要來此練車,考試一次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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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學員正在場地練習所使用的車輛)
采訪中北極海新聞客戶端還得知,來此場地練車的學員,都是一個人練習,沒有教練在副駕駛上陪同,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學員駕駛私家車,不論場內還是上路,都是無證駕駛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校的練習用車,都應是黃牌照帶有“教”或“練”字樣的營運車,而這家所謂的駕校為何拿私家車當教練車呢?這是因為,從2013年起,國家商務部聯合公安部等多家部門,出臺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此規定中,私家小型車沒有報廢時間,而如出租車及駕校所用的營運車,到了八年時間必需報廢。
《山東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管理辦法》也規定,使用非教學車輛從事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對機動車每輛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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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停靠著的練習車輛)
針對此問題,北極海新聞客戶端采訪了慶云縣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對方的回答是“這種情況是明令禁止的,但他們只負責考試不負責處罰”。而負責管理和處罰的慶云縣交通局運管科,在聽完記者所提出的問題后,表示會盡快前去調查此事。如果屬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本客戶端將關注此事。
來源:北極海新聞
文編:劉建瑩、李峰
審核:劉建瑩
發布: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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