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深藍財經
撰文丨王鑫
2025年8月中旬,南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樂山市商業銀行訴武漢業大公司借貸糾紛案,法院披露的信息揭開了一起震驚金融界的陳年大案。
該行多年前違法發放貸款38億元,其中33億元竟是通過精心設計的騙局被套取。盡管主要涉案人員已獲刑,但由此引發的相關民事案件仍在審理中。樂山市商業銀行的上市之路,也因此蒙上了一層難以忽視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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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億騙貸迷局,
從“試水”到瘋狂的犯罪升級
這場騙貸風暴的源頭,要追溯到2013年的一次“成功試水”。
當時,湖北融升公司法定代表人陳碧元聯手金融掮客貢婷婷、殷學明,以及工商銀行應城支行的“內鬼”張應林,通過私刻公章、偽造授信文件、假冒銀行工作人員等手法,虛構工行應城支行的“兜底擔保”,成功從招商銀行佛山分行騙取2億元信托貸款。
初戰告捷后,這個犯罪團伙將新的目標鎖定樂山商行。他們以完全相同的套路,首先為湖北融升公司從樂山商行騙取2億元貸款,隨后便展開了一系列更為猖獗的騙貸行動。
其中最為典型的,當屬武漢業大高科技產業有限公司(下稱“業大公司”)13億元騙貸案。2013年11月,該公司以“武漢市LED燈改造配套工程”需要配套電纜為由,向樂山商行申請貸款。為制造假象,犯罪團伙偽造了業大公司與中建三局簽訂的39.8億元供貨合同。后經證實,該合同純屬子虛烏有。
在面簽環節,張應林再度假冒工行應城支行副行長,殷學明冒充銀行職員,在樂山商行工作人員面前完成了全套“表演”。為徹底打消銀行疑慮,貢婷婷甚至安排人員帶領樂山商行工作人員進入工行湖北省分行大樓,由同伙冒充該行領導進行“接洽”,成功騙過了最后一道風控關卡。
貸款到位后,業大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榮萍并未將資金用于生產經營,而是用于高利轉貸、購買理財等,其中僅轉貸給咸寧企業主阮某的5000萬元,就非法獲利521萬元。
2015年,姚榮萍將業大公司股權轉讓給同鄉張軍,約定由張軍承擔8.85億元剩余債務,毫不知情的張軍由此淪為“接盤俠”。
2024年,樂山商行起訴業大公司及張軍,要求償還本息合計15.6億元。張軍反訴稱貸款合同因欺詐無效,案件至今未決。而姚榮萍因高利轉貸罪被判刑4年6個月,業大公司卻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引發輿論質疑。
除業大公司13億元外,貢婷婷、殷學明、張應林團伙還為湖北省君合實業發展公司騙取10億元、湖北華特紅旗電纜公司騙取5億元、唐仕(宜昌)置業公司騙取3億元,加上湖北融升公司的2億元,樂山商行被騙貸款總額高達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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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控失守,
內部蛀蟲與荒唐的“演戲式”核保
樂山商行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截至樂山市沙灣區法院一審判決時,33億元騙貸中仍有25億余元逾期未還,扣除抵押物價值后,實際損失達20.16億元。這場驚天騙案中,銀行高管與中介勾結,核保流程形同虛設,甚至演變為“里應外合”的騙局。
1. 受賄放水的銀行高管
案件揭露后,樂山商行金融市場部原總經理楊濤、總經理助理李軒的腐敗行為浮出水面。
法院審理查明,楊濤收受貢婷婷賄賂320萬元,總受賄額達504萬元;李軒收受貢婷婷賄賂22萬元,總受賄額64萬元。這兩位關鍵崗位的負責人,在收受賄賂后,對明顯的貸款資料造假視而不見,甚至在核保面簽環節主動“放水”。
峨邊縣法院的判決書直指,楊濤等人未嚴格按照核保要求進行核實,被貢婷婷等人借用辦公室、使用假公章及假的行長私章完成面簽。正是這種內外勾結,使得8筆共計38億元的違法貸款得以發放,其中33億元最終被認定為騙貸。2024年4月,楊濤、李軒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六年。
2. 風控流程淪為“走過場”
騙貸團伙多次在工行應城支行辦公室進行面簽,利用中午人少時段,由張應林安排場地,殷學明冒充職員蓋章。樂山商行工作人員甚至提出去工行湖北省分行核實授信,也被殷學明安排同伙“演戲”騙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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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當年到工行應城支行面簽時,殷學明(中)假冒銀行工作人員在文件上蓋章。圖片來源:澎湃新聞(受訪者供圖)
更荒誕的是,貢婷婷曾在面簽時親手蓋假章,理由竟是“沒蓋過工行的章,想蓋章玩一下”。此外,殷學明等人還通過截獲快遞文件、偽造授信材料等方式,規避銀行后續核查。
貢婷婷、殷學明從涉案貸款公司獲得違法所得“中介費”11195萬元,其中貢婷婷獲取7170萬元,殷學明分得4025萬元。
2024年10月,樂山市沙灣區法院以騙取貸款罪、行賄罪對貢婷婷判刑十四年六個月,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刑。此后二審法院維持了刑罰部分的判決。
3. 屢次被騙貸暴露深層隱患
事實上,樂山商行并非首次遭遇騙貸。2014年,自貢分行曾因審核不嚴被騙貸500萬元,案件由擔保公司報案才得以曝光。聯合資信報告指出,該行信托及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規模較大,截至2023年末不良余額達14.54億元,占信托及資管計劃總額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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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前景蒙塵,
靚麗業績難掩內控隱患
盡管騙貸案發多年,樂山商行的發展步伐似乎未受太大影響。2024年6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批復同意該行注冊資本由37.5億元增至48.3億元。隨著三家民營股東“清倉式”退出,該行國有股權占比躍升至62%,控制力顯著增強。
資產規模方面,樂山商行2023年末總資產1850.35億元,2024年末突破2000億元,至2025年上半年已達2155億元,穩步躋身四川城商行第一梯隊。
經營業績同樣表現亮眼。2025年上半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28.52億元,同比增長31.07%;凈利潤5.97億元,同比增幅高達113.98%,增速在城商行中名列前茅。
然而,光鮮數據背后,歷史遺留問題仍在持續發酵。2024年4月,樂山商行起訴業大公司及張軍,要求償還本息合計15.6億元。張軍反訴主張涉案信托貸款合同系以欺詐方式訂立,應屬無效。該案目前仍在審理中,最終判決結果將對樂山商行的資產質量產生直接影響。
更值得關注的是,監管機構對該行的內控問題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22年,該行因隱瞞案件風險信息被罰款50萬元,時任董事長蔡昌慶、行長楊志敏分別被處以35萬元、38萬元的重罰。
樂山商行早在2020年就將IPO列為“一號工程”,2023年7月啟動港股上市輔導的議案也已通過董事會決議,2024年4月成功入選四川省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
但33億騙貸案暴露出的內控缺陷,以及尚未了結的民事訴訟,都將成為其上市路上無法回避的監管問詢重點。
樂山商行若不能從根本上修補風控漏洞,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這場騙貸風暴的陰影恐將長期伴隨其IPO征程。對于志在沖港股的樂山商行而言,補齊內控短板遠比規模增長更為緊迫。
參考資料:
1.《影子調查|騙貸33億背后:金融掮客與銀行內鬼的“聯手戲”》,澎湃新聞
2.《四川樂山市商業銀行被騙貸13億,而我卻成了接盤俠》,大象新聞
3.《掮客與內鬼聯合演戲 從樂山商業銀行騙貸33億》,科技金融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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