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供證兩無,安能殺人?”1907年,清朝縣令李鐘岳正在想方設法保護一位革命黨,卻被知府冷笑駁回。
李鐘岳想保護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烈士秋瑾,在她去世三個月后,這位縣令自責不已,上吊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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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審訊,兩條性命,到底發生了什么?
李鐘岳出身貧寒,靠著死啃書本一路從秀才考到進士,1907年當上山陰縣令,特別喜歡有才華的人,卻親手送走了他一直以來最敬佩的女子。
1906年冬天,秋瑾和一幫革命同伴在上海開會,商量要在兩地同時起義。秋瑾回到老家,擔任了大通學堂督辦,暗地里準備革命。但計劃趕不上變化,同伴起義敗了,人也犧牲了,浙江巡撫得知這個消息,立馬給紹興知府下令,抓秋瑾。
這任務偏偏落到了縣令李鐘岳頭上,他跑到知府那里,說不能搞太大動靜,要先暗中調查,其實是想拖延時間,能跑幾個算幾個。知府雖不高興,但也沒立刻拒絕,果然這一拖,大通學堂的師生大部分都跑了。
1907年月13日,上級的命令下來了,李鐘岳實在拖不下去了。下午4點,他帶了300個兵去抓人,快到現場他靈機一動,讓手下抓男的、放女的。這樣秋瑾不就安全了嗎?可人算不如天算,她那天竟女扮男裝了。
抓到人了,按理說該嚴刑逼供。可李鐘岳根本就下不了手。7月14日下午,別人的審訊是跪著的,他給秋瑾搬了把椅子,兩人坐那兒聊了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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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探把這事兒偷偷報告給上級,知府一聽就不樂意了,這是審犯人還是招待座上賓?當天晚上,知府連夜跑到杭州,和巡撫一通忽悠,說秋瑾已經招了,巡撫便下了死刑令。
半夜時分,知府拿著死刑令回來了,李鐘岳還想救人,說證據都沒有,怎么能殺人?知府冷笑:“這是巡撫大人的命令,你敢不聽?”事已至此,終究是無可奈何了。
7月15日凌晨3點,李鐘岳把秋瑾帶到大堂后,流下了眼淚,說自己官小言輕,救不了人,殺她真不是自己的本意,希望能理解。李鐘岳已經盡力了,秋瑾不怪他,還提了三個請求 :希望不要梟首,死后別脫衣服,行刑前讓她寫一封家書。
李鐘岳答應了前兩個,可第三個卻實在無能為力,他只是個小縣令,哪有那么大的權力。凌晨4點,李鐘岳被迫押送犯人,秋瑾也從容就義。知府在事后打了小報告,說縣令辦事不力,不到三天,李鐘岳就被撤職了,罪名是庇護犯人。
離任那天,紹興老百姓自發來送行,從城里一直送到三十里外,李鐘岳對大家說,走不走不重要,沒能保住大局太遺憾了,話里話外,全是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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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鐘岳隨后住在杭州的一個小院子里,把秋瑾親筆寫下的“秋風秋雨愁煞人”詩句小心翼翼收藏起來,沒事就拿出來看。如此有才華、有志氣的女子,自己竟無法相救,李鐘岳內心自責,痛哭流淚。
慢慢地,李鐘岳開始有了輕生的念頭,先是跳井,被救了起來。過幾天又想上吊,被妻子發現了,家里人一刻不停看著他,生怕他想不開。
可李鐘岳死志已決,10月29日上午,趁家人不注意,在房間里上吊自殺了。這一事件震驚了浙江,杭州的士紳們前去吊唁,上海報紙大篇幅報道,大家都在罵知府和巡撫,說他們害死了兩個好人。
辛亥革命成功后,秋瑾案翻案,1912年,在西湖邊建起了秋瑾墓和鑒湖女俠祠。讓人意外的是,祠堂里也給李鐘岳立了個牌位,上面寫著“清山陰知縣李鐘岳之神位”,下面還有一行小字“秋案中有德于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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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鐘岳為良心而死,永遠活在了人們心中。
參考資料:《李鐘岳:“秋案中有德于女俠”》《忍痛殺秋瑾,他負疚自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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