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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云南一家長因“發朋友圈評論教體局長免職”被拘留4天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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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云南元江縣男子高光華得知縣教育體育局局長李文剛被免職后,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評論稱“因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輿情,李局長被免職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體和文旅的楊副縣長也免職”。
元江縣公安局認為高光華這是誹謗行為,對其處以四天的行政拘留。
今年7月,高光華曾因質疑元江縣要求學生家長暑期每日兩次安全打卡屬形式主義,向多部門舉報并引發媒體關注,之后分管教育的楊副縣長和教體局李文剛局長還約他“談心”。
高光華不服處罰,于9月17日申請行政復議,稱警方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等。
當地縣委相關部門人士表示,李文剛的工作變動屬于正常人事調整。
目前,案件處于行政復議階段。
三刀認為,此事件最值得關注的,是公權力運行的邊界問題。
當地雖以“誹謗”為由拘留,卻始終未能明確指出當事人的言論究竟違反了哪一條法律條文。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追問一下:相關部門在作出處罰前,是否充分調查了當事人言論的主觀意圖?是否考慮過“誹謗”認定的嚴格標準?
至少從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這些關鍵問題都還未得到明確的答復。
除此之外,這種處罰還可能會對公民的監督權利造成一定的沖擊。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監督公職人員、批評公共事務,是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動基層改進工作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這起事件中,一位僅僅是在朋友圈表達看法的家長,卻因評論官員任免而被拘留,這難免讓許多人產生“因言獲罪”的擔憂。
最直接的影響可能就是,大家在表達對公共事務的看法時,開始反復斟酌措辭,生怕某句話不小心觸碰“紅線”。
畢竟,一次拘留不僅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記錄,還可能影響子女未來的升學、就業,這樣的“代價”,對普通人而言太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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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元江這起事件并非孤例。
山東一農婦因對法官的判決表達不滿,被處以十萬元罰款和十五日拘留; 某地有家長因質疑學校校服質量存在問題,被認定為尋釁滋事; 還有人因在網絡上評論當地的拆遷政策,遭到執法部門的“重點關注”。
這些案例雖然具體情況不同,卻都指向同一個核心問題:
公權力對言論的約束似乎越來越嚴,普通人表達意見的空間正在被不斷壓縮。
當然,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隨意發表言論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因此需要必要的約束。
其實這本身并無不妥,畢竟言論自由并非絕對,需要與他人權利、公共利益相平衡。
但關鍵在于,這種約束應當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嚴格的程序正義,尤其是在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問題上,更應秉持“慎之又慎”的態度。
具體到元江這起事件中,當事人的言論是否對教體局長的名譽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是否存在主觀惡意?
如果這些疑問得不到妥善回應,那么處罰決定就難以讓人信服,甚至可能損害公眾對法治的信任。
如今,案件已進入行政復議階段,大家期待相關部門能給出一個公正、透明的結果。
我相信這不僅是為了還當事人一個公道,更是為了厘清公權運行的邊界,明確公民言論自由與監督權利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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