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樓夢》第八回“比通靈金鶯微露意 探寶釵黛玉半含酸”中,有一段耐人尋味的情節:“一語未了,忽聽外面人說:‘林姑娘來了。’話猶未了,林黛玉已搖搖的走了進來,一見了寶玉,便笑道:‘噯呦,我來的不巧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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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邦繪《探寶釵黛玉半含酸》
上述情節承接賈寶玉、薛寶釵的“金玉既合”,無論是小說情節的轉折,還是林黛玉形象的刻畫,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
同時,本段也是《紅樓夢》文本校勘中較為重要的一例,其原因在于“林黛玉已搖搖的走了進來”一句,在《紅樓夢》的不同傳本中,文字亦有細微差別,試舉數例如下:
話猶未了,林黛玉已搖搖的走了進來。(甲戌本)
話猶未了,林黛玉已走了進來。(戚序本)
話猶未了,林黛玉已搖搖擺擺的來了。(程甲本)
話猶未了,黛玉已搖搖擺擺的進來。(程乙本)
僅就本句的校勘而言,如果不考慮戚序本近于“質木無文”的描寫以及不同脂本間細微的異文,以甲戌本為代表的脂本和程本之間的本質差異,在于對林黛玉步態“搖搖”或“搖搖擺擺”的描寫。
自上世紀20年代以來,學界幾乎公認以“搖搖”為佳,而以“搖搖擺擺”為程本對原著文字的篡改。
問題在于,何謂“搖搖”、何謂“搖搖擺擺”?“搖搖擺擺”真的是如此嚴重的敗筆嗎?這一細節幾乎從未得到學界的正面關注和專門討論。
對此,本文將首先回顧這一問題的提出和研究歷程,在此基礎上,結合具體語料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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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
一、“搖搖”優于“搖搖擺擺”:問題的提出及其影響
1927年,胡適發現甲戌本,標志著《紅樓夢》版本研究新時代的到來。次年,胡適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文中,以“脂本的文字勝于各本”專章比對了甲戌本和程本之間的部分文字異同。
針對《紅樓夢》第八回對林黛玉步態的描寫,胡適指出:
原文“搖搖的”是形容黛玉的瘦弱病軀。戚本刪了這三字,已是不該的了。高鶚竟改為“搖搖擺擺的”,這竟是形容詹光、單聘仁的丑態了,未免太唐突林妹妹了!”②
事實上,早在胡適撰文的十余年前,上海有正書局以戚序本為底本石印出版《原本石頭記》,即以眉批形式,收錄民國學者狄葆賢(平子)的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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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紅樓夢》
在本回中,狄葆賢指出:“‘林黛玉已走了進來’句,今本改為‘已搖搖擺擺的來了’。‘搖搖擺擺’字樣,描寫薛(璠)[蟠]、賈環等人則可,今本以之唐突瀟湘也!”③
在有正書局本的時代,學界尚未意識到脂本系統的存在,狄葆賢也未見“搖搖的走了進來”作為另一種校勘上的可能,僅在有無“搖搖擺擺的”五字之間,狄葆賢已經敏銳地意識到這五字的不妥。
“搖搖”優于“搖搖擺擺”,一經胡適判定高下,遂成為學界共識。
1950年,俞平伯《紅樓夢脂本(甲戌)戚本程乙本文字上的一點比較》一文,在狄葆賢“唐突瀟湘”觀點的基礎上指出:“我想這大概近乎原本。‘搖搖’自可,下加‘擺擺’,即成惡禮矣。”④
盡管胡適和俞平伯一致認為“搖搖”二字為上,但二者對“搖搖”的理解卻不盡相同。具體而言,胡適強調“搖搖的”步態更符合林黛玉的“瘦弱病軀”,著重考慮林黛玉的身體狀態;而俞平伯則強調“搖搖擺擺”的步態近乎“惡禮”,偏重從禮法規矩層面的考量。
時至今日,涉及這一問題時,研究者幾乎都在沿襲胡適、俞平伯的觀點。其中,不乏承襲胡適“瘦弱病軀說”者,如鄒光椿認為“‘搖搖的’是形容黛玉的瘦弱病軀”⑤、王漫宇認為“使人好像看到她弱不禁風而又不失輕盈敏捷的神態。”⑥
亦有論者沿襲俞平伯從禮法規矩角度的判斷,如周中明認為“搖搖擺擺”一詞“使林黛玉猝然成了一個風騷浪蕩的潑婦形象”⑦,何滿子認為“林姑娘這樣的閨秀是不會也不該‘搖搖擺擺’的”⑧,格非認為“弱不禁風的林黛玉竟然有了大腹便便的輕浮之態”⑨,梁歸智則認為“讓絕代佳人鵝行鴨步,豈不貽笑大方” ⑩,等等。
此外,還有學者從新的角度佐證“搖搖”二字的合理性,例如胡文彬《微步動瑤英——林黛玉的“走”態》,提出“搖搖”二字與古代婦女佩戴的步搖裝飾有關——“原來林黛玉的‘搖搖’是指她走路時‘高髻’上的簪釵下垂飾物——‘垂珠’在‘搖’動,以此來形容女孩走路姿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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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紙林黛玉
另一方面,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有部分學者從社會生活史角度,將“搖搖擺擺”的步態作為考察纏足風氣的社會風俗史料——“分明是由于金蓮三寸,繡鞋一雙,裊娜輕盈,臨風依依”?、“只能凌波碎步,搖搖擺擺,行動如弱柳扶風。于是,林黛玉式的美人形象就算完成了”?。
但問題在于,《紅樓夢》中女性是否纏足、曹雪芹是否有意識地強調女性纏足的特征,在目前的研究中尚未達成統一意見;另外,曹雪芹在本回暗示林黛玉纏足的必要性尚可商榷。
因此,“纏足說”似不能作為“搖搖擺擺”在文字上取勝的論據,既沒有成為學界的主導意見,也未曾動搖過胡適以來的主流看法。
綜上所述,從胡適的“瘦弱病軀說”,到俞平伯的“即成惡禮說”,甚至包括當代學者提出的“步搖說”,“搖搖”優于“搖搖擺擺”,已基本成為現代《紅樓夢》研究者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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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圖說林黛玉》
二、“搖搖擺擺”之合理性:基于程本評點的考察
如果說,學界普遍認識到“搖搖”在文字上優于“搖搖擺擺”,始于上世紀20年代胡適發現甲戌本,那么,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便是:自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甲本《紅樓夢》刊行,直至發現甲戌本的一百余年間,眾多讀者、評點者在沒有他本可資參校的情況下,是否曾意識到程本系統“搖搖擺擺”用詞的不妥呢?
事實上,如果將考察范圍集中在清代中后期《紅樓夢》的主流評點者,即,從東觀閣本到桐花鳳閣評本,從“三家評本”到“八家評本”,在這些占據主流地位的評點本中,評點家們無一對“搖搖擺擺”的描寫提出過指摘。
在針對“搖搖擺擺”一句的評點中,東觀閣本評點:“黛玉出話刺人,本非福相”?,張新之評點“金玉既合,此人便到,乃大章法”?,姚燮評點“何等尖毒”、“何等敏捷”?。
上述評點,或針對林黛玉的話語內容,或重在提示林黛玉的語言風格,或以文章學的評點思路討論小說章法,卻皆未對“搖搖擺擺”一詞提出質疑,這本身就體現了默許甚至肯定的態度。
值得關注的是民國學者王伯沆的評點。針對“林黛玉已搖搖擺擺的來了”一句,王伯沆綠筆評點“婉若游龍”?。這是一處極為重要的評點,其意義體現在:
首先,王伯沆直接肯定了林黛玉“搖搖擺擺”的步態描寫,并留下“婉若游龍”的評語,這無疑是對“搖搖擺擺”一句的較高評價。
其次,王伯沆綠筆評點的時間集中在1921-1922年間?,此時距離胡適發現甲戌本不過幾年之久,這至少證明了,在胡適以“搖搖”校勘“搖搖擺擺”的前夕,仍有具有相當影響力的評點者對“搖搖擺擺”持肯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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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懷明整理《王伯沆批校紅樓夢》
再次,王伯沆的評點時間下限已至1938年,“就目前所掌握的資料來看,他最早將脂本系統的版本和程本系統的版本進行全面、細致的校勘,并作了詳細的記錄,間有分析評述。”?在這樣的情況下,王伯沆仍未對“搖搖擺擺”提出校改,這無疑從客觀上反映了王伯沆本人的傾向。
由此可見,自《紅樓夢》程甲本問世,到脂本系統被發現和利用的百余年間,在占據主流地位的《紅樓夢》評點中,“搖搖擺擺”并沒有引起明確的指摘,這一傾向在1928年后發生了明顯變化,這不得不說是《紅樓夢》的校勘和評論史上一個較為獨特的現象。
三、何謂“搖搖”?——兼論脂批“二字畫出身”之內涵
正如前文所述,以1928年胡適發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為標志,學界對程本系統“搖搖擺擺”一詞的評價發生了整體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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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論紅樓夢》,宋廣波編校,商務印書館2021年1月版。
但是,在面對“搖搖”與“搖搖擺擺”二者孰為高下的問題時,不僅要求讀者依照當代人的語言習慣,更應該將《紅樓夢》放在其產生時代的語境中。
換言之,“搖搖”的具體詞義是什么?當曹雪芹用“搖搖”形容林黛玉的步態時,是出于何種考慮?而后人在將“搖搖”改為“搖搖擺擺”時,又基于何種出發點?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需要結合具體文獻語料進行細致分析。
如果排除“搖搖”一詞的動詞詞性(如“搖搖手”、“搖搖頭”等),《漢語大詞典》對“搖搖”的解釋如下:心神不定貌;擺動、搖曳貌;遠貌。以上基本概括了“搖搖”一詞的主要形容詞義項。那么,對于作者而言,更偏重哪一種用法呢?
筆者認為,“心神不定貌”固然可以勉強說通,但卻不甚符合“搖搖”的基本用法和上下文語境。
首先,這是一個高度書面化的典故,今考《詩經·黍離》:“行邁靡靡,中心搖搖。”毛傳:“搖搖,無憂所愬。”?又《史記·蘇秦列傳》:“寡人臥不安席,食不甘味,心搖揺然如懸旌而無所終薄。”21
在后世文學創作中,這一典故往往用以描摹人物的心理狀態,例如《螢窗異草》中《無常鬼》《姜千里》兩篇,先后出現“此子之心,尚搖搖如懸旌也”“人心惶惑,搖搖如懸旌”22。
其次,即便將“心神不定貌”直接用以修飾人物動作,仍與林黛玉此時對薛寶釵的態度不符。
在小說第五回,固然已交代了林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23,但在第八回時,“金玉良緣”之說尚未公開化,即便是賈寶玉,此刻也剛剛被鶯兒點醒,林黛玉更是無從知曉。林黛玉縱然有所謂的“尖毒”(姚燮評點)之語,表面上仍是戲謔、打趣的,遠沒有達到“心神不定”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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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紅樓夢》中林黛玉、薛寶釵劇照
再次,根據上下文,林黛玉此時并不知道賈寶玉已在梨香院,前往梨香院的目的只是探望薛寶釵,而不是從一開始就因賈寶玉在梨香院而心神不定。因此,《紅樓夢》描寫林黛玉“搖搖的走了進來”,并非偏重于“心神不定”義項。
同樣,“遠貌”義項亦與小說前后文意不符。姑且不論自宋元以降,通俗文學中表述距離遙遠往往習慣用“遙遙”而非“搖搖”,僅從梨香院的地理空間即可排除這一義項。根據小說敘述,梨香院作為“當日榮公暮年養靜之所”24,后來曾入住十二個小戲子,其占地空間不會很大,何況薛寶釵的居室只是其中一間。
當林黛玉進來時,外面人通報“一語未了”,林黛玉已走了進來,足見居室的狹小。因此,林黛玉的出現不可能有“由遠及近”的效果,“遠貌”義項也基本可以排除。
由此,“擺動、搖曳貌”義項很可能最接近作者寫作的初衷——林黛玉以擺動、搖曳的步態,走進了薛寶釵的居室。“搖搖”一詞使林黛玉搖曳生姿的步態躍然紙上,既凸顯了林黛玉的優雅氣質,又令人聯想到林黛玉的體弱多病和孤高自許,自然是成功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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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本紅樓夢
甲戌本、己卯本 “搖搖”句皆有側批“此處畫出身”25 26,顯然是對這一描寫的肯定;民國以來,胡適的“瘦弱病軀說”、俞平伯的“禮法規矩說”、現代學者的“步搖說”,在各有側重的同時,皆本源于這一義項。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搖搖”的步態或許暗合林黛玉的“瘦弱病軀”、“禮法規矩”,但這只是讀者的間接聯想,“搖搖”一詞本身既沒有與“瘦弱病軀”的邏輯關聯,又沒有與“禮法規矩”的內在聯系。
事實上,“搖搖”一詞的修飾對象非常寬泛,在唐宋以降的正統文學創作中,“搖搖”作為“搖曳、擺動貌”大量出現,既可以形容燦爛的春華(宋謝翱《雨后海棠》“春光揺揺一萬里”27),也可以描寫繁茂的秋實(宋丁謂《梨》:“搖搖繁實弄秋光”28);既可以襯托樸素無華的氣質(清曹燁《李圣生齋中梨花盛開》“素影搖搖曳縞裙”29),也可以寄托孤單落寞的情感(清高士奇《放鳶行》“搖搖漸覺孤影細”30)。
隨著大量前人創作的積累,在《紅樓夢》產生時代的語境中,“搖搖”作為“搖曳、擺動貌”,已在文學史上形成特定意象和相對固定的用法。
由此引申,在古代詩歌創作對“搖搖”一詞的使用中,用“搖搖”形容柳樹是一種常見的修辭習慣,這或許由于柳樹枝條修長、容易隨風起舞,或許柳樹在文學創作中常與離別、乃至悠長思緒相結合。
例如,唐杜牧詩“揺揺遠堤柳”31、唐溫庭筠詩“搖搖弱柳黃鸝啼”32、宋陸游詩“湖上新春柳,揺揺欲喚人”33、清樊增祥詩“溪柳揺揺綠可憐”34,等等。作者是否有意以“搖搖”暗合林黛玉的“弱柳扶風”之態,是大可見仁見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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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書局版《全唐詩》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么,當曹雪芹用“搖搖的走了進來”形容林黛玉的步態時,無疑是將一個古雅的修辭習慣納入《紅樓夢》的文本之中。
作者對“搖搖”一詞的使用,便不僅僅是停留在表面上的“瘦弱病軀”、“禮法規矩”的考量,而在實質上是將文學史上既有的、水木光華的“搖搖”風姿,與林黛玉的優雅步態構成互文關系,這是曹雪芹賦予林黛玉的獨特氣質。
正因如此,脂批“此處畫出身”,便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搖搖”步態和林黛玉大家閨秀出身的表面聯系——事實上,全書中多有比本句更為經典的、刻畫林黛玉才貌學識的段落——更重要的是,作者通過學識積累和匠心獨具,將林黛玉的形象植根于深厚的文學傳統之中,從而使一個古雅的修辭習慣在文本中得到重現,行之有效地拓展了小說文本的意義空間,這才是“搖搖”與林黛玉“出身”的深層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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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匯評》
盡管曹雪芹在使用“搖搖”一詞時,體現出獨特的匠心,但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卻是,在既有的文學創作中,“搖搖”作為“搖曳、擺動貌”,其修飾對象在特征屬性上更偏重于物態——例如,形容懸垂之物被風吹動(如唐白居易《長恨歌》:“翠華搖搖行復止”35)、植物隨風擺動(如宋陸游《中庭納涼》:“搖搖楸線風初緊”36)、水波搖蕩(如唐孫魴《楊柳枝》:“入流穿檻綠搖搖”37)、燈火搖動(如金元好問《贈答張教授仲文》:“秋燈揺揺風拂席”38)等等,卻極少有直接以“搖搖”修飾人物的先例。(在文學史上,雖有唐人《會仙詩》“彩鳳搖搖下翠微”39,但“搖搖”的主語畢竟是“彩鳳”而不是“仙人”)。
在人物描寫中,“搖搖”常用以描寫人物衣飾,但其中心語往往被明確為特定衣飾、而不是整個人物。
在詩文創作中是如此,如唐張祜《詠風》以“揺搖歌扇舉”40描寫扇子、宋歐陽修《送王平甫下第》以“歸袂揺揺心浩然”41描寫衣袖、宋陳普《蓮花賦》以“燦燦瓊臺,搖搖玉珮”42描寫首飾,等等;在小說創作中亦是如此,如《太平廣記·柳氏傳》描寫柳氏“輕袖搖搖,香車轔轔”43、又《夷堅甲志》卷四《吳小員外》描寫當壚女“冪首搖搖而前”44,二者都明確了“搖搖”修飾的中心語是“衣袖”、“冪首”,而不是“柳氏”和“當壚女”。
在明清通俗小說、戲曲中,甚至很少有用“搖搖的”直接形容人物動作的語料。由此引申,以“步搖說”闡釋“搖搖”,似需進一步文獻語料支持。可見“搖搖”一詞看似信手拈來,卻堪稱曹雪芹的創新之筆。
由此不難理解,這一創新之筆固然取得了精妙的文學效果,但它不同于既有的修辭范式,也不符合當時人的語言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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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改琦《紅樓夢圖詠》之黛玉
這就勢必造成同時代讀者接受上的隔膜。盡管已有學者指出,早在程本問世之前,甲辰本和舒序本中已出現“搖搖擺擺”的說法,程本的改動未必無據45,但這并不影響本文的結論——無論這一“修改者”是甲辰本、舒序本的抄寫者,抑或是程、高等人,該“修改者”在面對“搖搖”一詞時,極有可能在強大的語言習慣下,仍將“搖搖”視為一個修飾物態、而非人物體態的詞匯。
那么,“修改者”可能的做法無外乎兩種:其一,直接刪去這一狀語(如戚序本未必是簡單的文字脫漏);其二,加以改動,使之符合當下的語言習慣——這或許正是林黛玉“搖搖擺擺”步態的成因。
四、“搖搖擺擺”的適用范圍及流變
正如上文所述,如果某一清代中期的“修改者”在語言習慣的驅使下,以“搖搖擺擺”取代“搖搖”,由此引申的另一個問題則是,這一改動真的是如此嚴重的敗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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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票《黛玉葬花》
從常理推測,這一“修改者”無論文化水平如何,對“搖搖擺擺”這一基礎詞匯和《紅樓夢》人物的褒貶立場應有基本掌握。如果“搖搖擺擺”一詞如此不堪入目,“修改者”如此“丑化”林黛玉的出發點又何在呢?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就需要對“搖搖擺擺”一詞的適用范圍進行歸納。不同于“搖搖”作為“搖曳、擺動貌”,在修飾對象的特征屬性上偏重于物態,“搖搖擺擺”的諸義項在修飾對象的屬性上歷來包括人物。
同時,相較于源自《詩經》《漢書》的“搖搖”典故,“搖搖擺擺”的口語化色彩更為濃厚,常見于通俗文學的創作之中——這些通俗文學文本,直接構建了“修改者”所處的語言環境。
因此,有必要考慮明清時期的通俗文學創作中,“搖搖擺擺”的具體修飾對象,換言之,在明清通俗文學作品中,都有哪些人物,曾以“搖搖擺擺”的步態出現?
自明代以降,直到程甲本《紅樓夢》問世之前,在小說作品中,“搖搖擺擺”的具體修飾對象既有市井無賴(如《水滸傳》中西門慶“自搖搖擺擺,踏著八字腳去了”46),也有魯莽粗漢(如《西游記》中豬八戒“搖搖擺擺,對高老唱個喏”47),既有草莽英雄(如《水滸傳》中李逵“去了雙斧,搖搖擺擺,直至堂前”48),也有三姑六婆(如《拍案驚奇·酒下酒趙尼媼迷花 機中機賈秀才報怨》中趙尼姑“搖搖擺擺,同春花飛也似來了”49);甚至還被用以諷刺故作斯文的文人丑態——“書案上搖搖擺擺,酒席間鬧鬧垓垓”50。
正是由于這些作品和人物形象深入人心,才給民國以降、乃至現代學者留下“描寫薛蟠、賈環等人則可”(有正書局本眉批)、“大腹便便的商人和拈字作酸的措大才搖搖擺擺”51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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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邦繪薛蟠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搖搖擺擺”的修飾對象被嚴格限定為負面人物,也并不意味著“搖搖擺擺”天然地帶有貶義色彩。事實上,“搖搖擺擺”一詞的適用范圍非常寬泛,例如:
其一、形容人物泰然自若。
如《拍案驚奇·唐明皇好道集奇人 武惠妃崇禪斗異法》中,“只見張果搖搖擺擺走將來,……雪白一口好牙齒,比少年的還好看些。”52此外,也多用于描寫人物通過喬裝變化后坦然的神態,如《水滸傳》中,吳用和李逵為了“智賺玉麒麟”,喬裝打扮后,“搖搖擺擺,卻好來到城門下”53,又如《三寶太監西洋記》第二十九回,碧峰長老先后三次“搖搖擺擺”進入羊角洞,54等等。
其二、形容人物步態不穩。
如《二刻拍案驚奇·懵教官愛女不受報 窮庠生助師得令終》描寫李御史出場:“船艙門開處,搖搖擺擺,踱上個御史來。”55
其三、形容人物行為體面。
如《三刻拍案驚奇·冤家原自結 兒女債須還》中,吳婆夸贊徐英“你看他在街上走,搖搖擺擺,好個模樣。”56《再生緣》第六十九回:“看姑娘,搖搖擺擺多體面,母親何不學她身?”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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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豐二年經畬堂刻本《再生緣》
其四、形容婦女步態優美。
如《水滸傳》描寫潘巧云出場:“布簾起處,搖搖擺擺走出那個婦人來。”58《拍案驚奇·丹客半黍九還 富翁千金一笑》描寫小娘子出場:“那小娘子喬妝了……搖搖擺擺,走到園亭上來。”59
就褒貶色彩而言,上述諸例無疑具有中性、甚至偏向褒義的色彩。就修飾對象而言,例一、例二或為仙人張果老,或為“智多星”吳用,或為“祛蠹除奸、雷厲風行”60的李御史,此外,還有《紅樓夢》第一一七回,描寫“那和尚便搖搖擺擺的進去”61;成書稍晚于程甲本的《續紅樓夢》第七卷、第十五卷,先后兩次描寫賈寶玉“搖搖擺擺”的回來(或進來)62,這些無疑都是正面人物。
在文例中,固然出現蕩婦潘巧云、“河南妓家”小娘子,但是,在二人出場時,在石秀和潘富翁看來,只知其為富戶妻妾,而不知其為蕩婦、妓女,不能籠統地加以貶抑。這似乎足以證明“搖搖擺擺”的適用范圍遠比今人想象中更為寬泛。
因此,在家喻戶曉的《水滸傳》、“三言二拍”等作品的影響下,在某位清中期“修改者”的語言習慣中,用相對通俗而常見的“搖搖擺擺”取代古雅的“搖搖”,無疑有助于消解接受上的隔膜感,使其更符合當下的語言習慣。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搖搖擺擺”的姿態也與此時期婦女纏足風氣有關,如對潘巧云,小說同回明確描寫其“翹尖尖腳兒”,在清人俗曲中,還有將“款金蓮,搖搖擺擺把牙床傍”63作為賞玩婦女姿容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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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劇《翠屏山》中索明芳飾潘巧云
用“搖搖擺擺”描寫婦女纏足后的姿態,雖未必符合曹雪芹的本意,但對于“修改者”而言,卻未嘗不是一個可以信手拈來的熟語。以上諸因素,或可為“搖搖擺擺”進入《紅樓夢》文本提供一個較為合理的解釋。
問題在于,為何“搖搖擺擺”一經胡適提出后,便受到學界的一致批評呢?考慮到時代風氣、創作語境等因素,筆者認為,一個直接原因應追溯到清中期以降,“搖搖擺擺”一詞適用范圍的縮減。
具體而言,“搖搖擺擺”在褒貶色彩、修飾對象上,越來越傾向于貶義,其諷刺意味愈加濃厚。
以成書略晚于《紅樓夢》的小說《歧路燈》為例,據筆者統計,在上海圖書館藏鈔本《歧路燈》中,“搖搖擺擺”一詞共出現6次,其修飾對象分別為:市井無賴夏逢若(3次)、俗吏錢萬里(2次)、敗家子弟張繩祖和王紫泥(1次)。64小說中,沒有一位正人君子、大家閨秀以“搖搖擺擺”的姿態出現。這無疑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晚清以降,在小說中“搖搖擺擺”出現的,幾乎很少有正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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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花列傳》
《海上花列傳》第六十四回描寫趙樸齋“搖搖擺擺自北而南……較諸往昔體面許多”65;《官場現行記》第十九回描寫不學無術的劉大侉子、黃三溜子被署院譏諷后“方才搖搖擺擺的退了下來”66、第三十五回描寫何師爺自抬身價“從此搖搖擺擺,每逢官場有事,他竟充作大人大物了”67;《海上活地獄》第三十回描寫金生“搖搖擺擺,出入于大賭場中”68;《九尾龜》第三十一回描寫賽飛珠出場:“秋谷忽見一個滑頭滑腦的人……搖搖擺擺的晃了過來”,更有甚者,書中“有名蕩婦”“林黛玉”,在和邱八口角后,“搖搖擺擺的一直往外就走”69。
可想而知,這一時期的讀者面對《紅樓夢》程本中“搖搖擺擺”的林黛玉,會產生何種聯想。這是特定詞匯的適用范圍發生細微變化造成的獨特現象。
因此,在清中期的“修改者”及評點者眼中通俗常見的“搖搖擺擺”,在民國讀者眼中“即成惡禮”、“唐突瀟湘”,也就順理成章了。
結語
正如民國時期《古今小說評林》所錄太冷生(劉鐵冷)之評論:“醉心《紅樓夢》者,往往尋疤覓疵,挑剔書中情節,亙二百年而未有已。”70在描寫對象為林黛玉的情況下,相關文字更易受到讀者的特別重視,“搖搖擺擺”一詞亦是如此。
從校勘角度看,從“搖搖”到“搖搖擺擺”,只是《紅樓夢》傳世文本中文字變動的一例,在古代小說的流播過程中是較為常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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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語言詞典》
但是,從文本的流傳與接受角度,這一例證充分體現出不同的文本修辭,在不同的時代呈現的迥異的文學效果;同時,對異文的擇取和校勘,亦體現出不同時代讀者的審美傾向,這對于研究《紅樓夢》的流傳與接受而言,不失為一個頗具啟發意義的實例。
注釋
①、23、24、61 曹雪芹、高鶚《紅樓夢》,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122、68、66、1553頁。
②胡適《紅樓夢考證》,北京出版社2015年版,第88頁。
③曹雪芹著、脂硯齋評《原本紅樓夢》卷一,民國九年(1920)石印本(有正書局小字本)。
④俞平伯《紅樓夢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05頁。
⑤鄒光椿《紅樓夢華》,載《鄒光椿文集·第11集》,時代作家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頁。
⑤王漫宇《漢語修辭藝術談》,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17頁。
⑦周中明《“只有一個詞可以表現它”——論〈紅樓夢〉語言的準確性》,《紅樓夢研究集刊》第1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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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梁歸智《紅樓探佚紅》,作家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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