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長沙學院擬更名為長沙文化科技大學一事似乎成了社會熱點。因為曾經擔任升本前的長沙大學黨委書記,主持了學校升本工作,并在升本后擔任長沙學院院長長達8年多,因此線上線下不斷有人問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我于2013年初調離長沙學院后就從不過問長沙學院的工作,多年來和長沙學院主要領導沒有任何接觸,所以既不了解長沙學院擬辦成“長沙文化科技大學”的背景和原因,也不便就此事發表看法,以免妨礙現任領導的工作。
不過,作為當年長沙大學升本的校內決策者和升本的主要操盤手,我愿意把長沙大學升本以及升本后校名更改的有關情況及心路歷程公諸于眾。
一、長沙大學升本過程
長沙大學的前身是湘江師范學校、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長沙基礎大學)和長沙大學(專科層次)等三所學校。1996年,原國家教委批復,同意將長沙職業技術師范專科學校和長沙大學合并為新的長沙大學(此前,湘江師范已并入長沙基礎大學),仍為專科層次。
2001年1月5日,湖南省委常委會任命我為長沙大學黨委書記。2月我到任后立刻組織學校發展戰略研討,兩個月后確定“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把長沙大學辦成地方應用型本科學校”的發展戰略和目標。
2001年5月,時任湖南省委副書記兼長沙市委書記張云川帶隊到學校現場辦公,明確同意學校升本,隨后市委市政府在學校管理體制、資金投入、征地建設、校內三條高壓線遷出學校以及外部環境改造等方面圍繞升本目標和要求緊鑼密鼓開展工作。
長沙市確定長沙大學升本目標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領導和省教育廳同樣高度重視和支持,把長沙大學升本工作納入湖南省第十四個五年計劃期間高校設置計劃,分管教育的省領導與教育部領導溝通,爭取教育部支持,省教育廳多次派出專家組幫助學校加強內涵建設。
張云川、梅克保兩任市委書記和譚仲篪市長等市領導多次現場辦公,確保學校辦學條件達到本科高校設置要求。
簡而言之,學校黨委確定升本目標和上級支持,是長沙大學升本的前提和關鍵,二者缺一不可。
升本后校名更改問題
原長沙大學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教育改革的產物。上海以及廣州、武漢、成都和長沙等十多個省會城市利用世界銀行貸款舉辦了培養專科層次職業型人才的短期大學,學生走讀,畢業不包分配。和當時改革氛圍有關,原國家教委對大學校名命名沒有強制性規定,因此這些短期職業大學均以所在城市命名為上海大學、廣州大學、長沙大學以及成都大學等。武漢的因為已有武漢大學,所以命名為江漢大學。
上海大學、廣州大學等學校領導抓住機遇,在上世紀末通過合并重組等方式在提升辦學層次的同時保留了原校名。
本世紀初,教育部開始規范高校命名,規定專科學校升本一律更名為學院,不再批準沿用原校名。但原校名為升本學校保留,只要達到大學設置條件就可以恢復使用。因此先于長沙大學升本的成都大學更名為成都學院,武漢江漢大學升本后第一年校名加了“籌”,達到大學設置條件后正式命名為江漢大學。
2003年,長沙大學已基本具備升本條件。2004年升本前,長沙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曹亞和我專程到教育部向分管院校設置的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保慶匯報,爭取保留長沙大學校名。張保慶強調規范校名要求,堅持學校若升本只能更名為“長沙學院”或在地名后加上“文理”、“理工”、“科技”等作為校名,但承諾原校名不會給別的學校使用,日后只要達到大學設置條件就批準恢復使用長沙大學校名。
最后經學校黨委研究,并報長沙市委市政府同意,升本后的學校擬更名為“長沙學院”。2004年3月,教育部院校設置專家組成都會議全票通過長沙大學升本申請。教育部隨后批復同意長沙大學改辦升格為本科學校,更名為長沙學院。
因為對丟掉“長沙大學”校名心有不甘,同時也因為立志加快學校建設,爭取盡早恢復長沙大學校名,學校升本后我沒有同意像其他升本學校那樣舉辦任何慶祝活動和新校名掛牌儀式,學校所有校門仍然使用“長沙大學”原校名。征得市政府支持,學校所在地公交車站和地鐵站等公共標識也都繼續沿用“長沙大學”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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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擔任長沙學院院長的八年多時間里,我的工作就是為恢復長沙大學校名而努力。原成都大學升本后曾經更名為“成都學院”,經過15年卓有成效的工作,已經于2018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恢復成都大學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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