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離婚案:18 年賢妻變賣房產救夫,離婚時發現婆家藏 600 萬新房
?“我不在乎錢,只想討個公道!” 北京昌平法院的法庭上,46 歲的姚女士攥著一疊轉賬記錄,聲音帶著顫抖。18 年前,她為愛從浙江辭職遠嫁北京,18 年后,丈夫突然提離婚,她才發現兩人名下無房無車還背債,而婆家早悄悄買了套 600 萬的新房,產權寫的是 72 歲婆婆的名字。這場婚姻,成了她半輩子的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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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28 歲的姚女士在浙江有份穩定工作,身邊親友環繞。直到遇見在北京做家族生意的丈夫,她一頭栽進愛情里 —— 辭掉工作、告別家鄉,揣著簡單的行李,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滿心以為能過上安穩日子。剛結婚那幾年,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條,丈夫公司忙,她就主動幫忙跑業務、對賬,連員工都打趣 “姚姐比老板還上心”。她沒多想,只覺得 “一家人就該互相幫襯”,卻沒給自己留一點退路。
?轉折點在 2015 年。丈夫公司資金鏈斷裂,眼看要倒閉,姚女士急得滿嘴燎泡。
?她沒猶豫,先把自己結婚時的首飾全當了,換了十幾萬;又找浙江的親戚借了幾十萬;最后咬咬牙,勸丈夫把兩人唯一的房子賣了,套現 300 多萬,全投進公司救急。
?當時丈夫拉著她的手說 “等公司緩過來,咱買個更大的房子,讓你享清福”,姚女士信了,覺得自己的付出總有回報。
?可這 “清福” 沒等到,等來的卻是背叛。2023 年 10 月,丈夫突然說 “感情裂了,先分居”,姚女士還想著 “夫妻哪有不吵架的”,沒成想 2024 年 2 月,離婚起訴書直接送到了她手上。
?更讓她崩潰的是查財產時, 兩人銀行卡加起來不到 5 萬,公司股份早轉到小叔子名下,還背著一堆不明不白的債務。
?直到她偶然聽鄰居說 “你婆婆去年搬了新房,特氣派”,才知道 2022 年婆家買了套 600 萬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婆婆的名字。
?姚女士趕緊翻找舊記錄,發現 2022 年 3 月,丈夫曾把當年賣房剩下的 280 萬轉到婆婆賬戶,之后每個月還往婆婆卡里打 2 萬,備注是 “贍養費”。
?到了法庭上,男方律師振振有詞:“婆婆拿 400 萬積蓄買房,兒子給贍養費天經地義,跟姚女士沒關系。”
??姚女士當場反駁:“280 萬是賣房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每月給 2 萬給了 12 年,哪有這么多贍養費?分明是轉移財產!”
?庭審的焦點全在兩套房子上。已賣掉的那套,男方說 “是我婚前財產,賣房錢該歸我”,姚女士立刻拿出 2015 年的賣房合同,上面寫著 “款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公司經營”,她還當庭列舉自己這些年幫公司跑的業務、簽的合同:“18 年我沒拿過一分工資,公司好轉了,憑啥沒我的份?”
??至于那套 600 萬的新房,男方拿出婆婆的銀行流水,說 “400 萬是婆婆攢的養老錢”,姚女士追問 “400 萬的來源有憑證嗎?” 男方卻支支吾吾答不上來。
?臺下旁聽的人都在嘆氣:姚女士這 18 年,把青春、工作、積蓄全搭進去了,最后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她在浙江的老母親知道后,哭著說 “早知道不讓你遠嫁”,可現在說什么都晚了。
?根據《民法典》,夫妻婚后共同經營所得、共同投入的財產,都該算共同財產。
?姚女士手里的轉賬記錄、賣房合同、幫公司工作的證據,都是爭取權益的關鍵,但現實里,要證明 “財產轉移” 并不容易,尤其是涉及到 “贍養費” 這種看似合理的名義。
?這事兒在網上吵開后,不少人替姚女士抱不平:“付出的時候把她當家人,分錢的時候把她當外人”“遠嫁需謹慎,別把自己全盤托出”。
?也有人提醒:結婚后別丟了自己的工作和積蓄,“賢妻” 沒錯,但不能當 “傻妻”,手里有證據、心里有底線,才能在感情變卦時不那么被動。
?目前案子還在審理中,法院還沒出最終判決。但不管結果如何,姚女士的經歷都給所有人提了個醒:
?愛情里可以付出,但不能盲目;婚姻里要互相扶持,但不能毫無保留。畢竟,真心要給值得的人,而保護自己,永遠是人生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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