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是建筑行業的鐵律,更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底線準則。
為實現更高水平的工程質量司法服務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從地方法院審結的案件中遴選出6件建設工程質量保護典型案例,于11月3日向社會公布。本批案例聚焦化解工程質量僵局、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認定、司法建議助力工程質量問題源頭治理等方面,從優先保障工程質量修復的底線堅守,到精準劃分各方主體責任的公平裁判;從打擊資質借用與非法轉包,到推動司法與行政協同的源頭治理……生動展現了人民法院在守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保障百姓居有所安中的系統思維與責任擔當。
質量有瑕疵、欠款要不到?這起糾紛的解法:修復完成再結賬
工程未完工便鬧僵,一方拒付工程款稱“質量有問題”,一方訴至法院要“46萬元工程欠款”。
這樣的建設工程糾紛,該如何既守住質量底線,又兼顧雙方權益?在李某訴某資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人民法院給出了清晰答案。
某資源公司與李某簽訂合同,由李某承建特定工程項目。工程未完工時,因某資源公司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李某中途退場,矛盾隨之爆發:某資源公司以工程存在質量缺陷、李某未履行修復義務為由,拒絕支付剩余款項;李某則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支付46萬元工程欠款及相應利息,雙方陷入僵局。
案件審理中,法院首先梳理合同效力及核心爭議,認定李某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案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無效。同時明確,即便合同無效,施工方交付質量合格的建設工程后,仍有權請求發包人折價補償。
針對“付款”與“修復”的對立,法院秉持“質量優先、實質解紛”理念,認為工程修復后再結算工程款,既能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實現物盡其用,也能根本化解矛盾。據此,法院組織雙方調解,就工程質量缺陷的修復范圍、標準、期限及驗收流程等達成一致。
調解協議簽訂后,李某按約完成工程缺陷修復,案涉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標準。最終,法院結合工程實際完工情況及雙方約定,判決某資源公司支付李某39萬元工程款及相應利息。
工程質量安全是建設工程的生命線,是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首要價值導向。本案中,人民法院在維護施工人權益的同時,也督促其嚴格履行質量責任,保障建設工程質量,體現了司法審判確保工程質量的堅定立場。
“質量第一”的理念,必須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這是本次典型案例發布釋放出的強烈信號。
50年設計壽命的車間,僅用10年就出現問題!施工方以“工程已竣工驗收合格”為由推諉,能推掉責任嗎?在某汽車公司訴某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人民法院認為,工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缺陷,主體結構的保修期為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因工程未超出合同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故判令某建設公司承擔保修義務。判決明確了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責任期限,對于保護工程質量安全、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安全生產具有積極意義。
部分建設工程質量缺陷具有隱蔽性,尤其是地基基礎、防水等隱蔽工程的質量缺陷具有“潛伏期”,這種質量缺陷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難以發現,但在后續使用過程中逐漸暴露。在某建安公司訴某建設投資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主體工程雖竣工驗收合格,但在工程保修期內發現部分樓棟地下室滲水嚴重,對此,能否要求施工人進行維修?記者看到,人民法院判決明確,建設工程領域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的,施工人仍然應當履行保修義務。這一判決,既有利于及時消除質量缺陷,又糾正了“工程一旦通過竣工驗收,質量責任就已經轉移”的錯誤觀念,促使施工單位加強質量控制、規范施工流程,筑牢建筑安全防線。
按圖施工也擔責:質量修復費背后的責任劃分
工程建設是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多個環節于一體的系統工程,每個環節的質量把控都直接影響工程整體安全,各方主體必須在其職責范圍內嚴格履行質量責任,形成環環相扣的責任鏈條。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多起案件聚焦責任主體認定難題,通過精準劃分責任比例,督促各方主體恪盡職守,筑牢工程質量安全防線。
工程完工后,因當地突降大雨,案涉工程擋土墻發生垮塌。對工程進行修復后,工程又出現傾斜、沉降……在某鎮人民政府訴某建筑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責任劃分的核心在于設計缺陷與施工過錯的界定。
人民法院認為,案涉工程修復后仍存在質量缺陷由兩方面原因造成:一是某鎮人民政府提供的設計圖紙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應承擔主要責任;二是某建筑公司明知原設計圖紙存在設計缺陷,仍按照原設計圖紙進行修復,亦應承擔相應責任。
綜合雙方過錯程度及對損害結果的影響,法院最終判決某建筑公司承擔30%的質量修復費用。該判決的重要意義在于,明確了“按圖施工并非絕對免責”的司法規則,這一規則既避免了施工單位“機械施工、漠視隱患”的僥幸心理,也督促發包人加強對設計文件的審核,推動形成“設計合規、施工盡責”的良性互動。
而在某食品公司訴石某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責任認定的核心則是資質借用行為的法律后果。石某因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借用某建設公司的資質與某食品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施工內容包括建設綜合生產車間、原料生產車間、門衛、道路、綠化圍墻等。工程完工后已交付使用,但一直未竣工驗收。某食品公司發現案涉工程存在墻體、地面開裂等情況。
最終,法院判決某建設公司與石某連帶給付某食品公司質量缺陷修復費770萬余元。該判決既打擊資質借用方“借帽子”行為,也懲治資質出借方“賣牌子”行為,明確一旦出現工程質量缺陷,雙方都要為損失“買單”。該案對于壓實建筑行業主體責任、保護建設單位合法權益、促進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司法﹢行政聯合“亮劍”:斬斷“三包一掛”工程質量隱患源頭
長期以來,建設工程領域存在的違法發包、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施工(即“三包一掛”)等違法行為,是影響工程質量、引發糾紛的重要源頭。此類行為不僅使得工程層層轉手、工程款被層層盤剝,導致實際用于施工的資金大幅減少,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通過發出司法建議、移送違法線索等方式,推動司法與行政監管協同發力,推動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源頭治理。
在朱某訴某勞務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非法轉包與資質借用的鏈條清晰可見。2021年5月,某勞務公司借用某建筑集團公司資質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攬某商業廣場建設項目。此后,某勞務公司與朱某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前期該公司與某建筑集團公司對接的項目全部轉包給朱某,某建筑集團公司未付的工程款全部由朱某享有。《合作協議》簽訂后,某勞務公司退場,朱某進場組織施工。因工程款結算發生爭議,朱某起訴請求某勞務公司支付工程款300萬元及利息。
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某建筑集團公司存在違法出借資質的行為,而該行為正是導致工程轉包、質量監管失控的重要源頭。為從源頭上遏制此類違法行為,法院在作出裁判的同時,向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依法對某建筑集團公司的違法出借資質行為進行核實處理。
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司法建議立案調查,發現當地建筑行業較有影響力的某建筑集團公司存在管理不嚴、違法出借資質的情況,應當對其實施行政處罰。鑒于某建筑集團公司積極配合調查整改,對該公司及其負責人均處以罰款。
司法的力度,彰顯在對質量違法行為的零容忍、對質量責任的嚴追究;司法的溫度,體現在對人民群眾安居需求的強保障、對行業健康發展的善引導。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不僅為建設工程質量糾紛的審理提供了明確的裁判指引,更向全社會傳遞了“質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價值導向,為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法治動能。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記者:王麗麗
見習編輯:楊鴻 |聯系電話:(010)67550939|電子郵箱:fyxw@rmfyb.cn
新媒體編輯:李斯坦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