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8歲孩子的墳被刨了,骨灰被丟在雜草里,骨灰袋被壓在石板下。
他活著時,三分之二的時間在醫院;死后四個月,連安息的權利都被剝奪。他的媽媽、爺爺奶奶氣病住院,太爺爺在22天后含恨離世,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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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小說,是2025年云南彌渡縣發生的真實事件。而動手的,是同村一個自認“祖墳被沖”的周家人。
事情得從今年 4 月說起。楊先生的兒子打小就遭罪,3 歲被查出小腦萎縮和癲癇,一級殘疾的診斷書壓得這個家喘不過氣。好不容易熬到 8 歲,一場意外的腦出血,還是把孩子從父母身邊搶走了。夫妻倆哭干了眼淚,想著給孩子找個安穩地方,村干部說村旁的國有林地能葬,他們就照著規矩,把孩子連同生前最愛的玩具、零食一起埋了進去,立了塊小小的墓碑,盼著孩子能在這兒睡個好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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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份安寧只維持了四個月。8 月初,同村的周某帶著人找上門,一開口就沒好氣:“你們家殘疾娃的墳離我家祖墳太近,壞了風水!趕緊遷走,不然別怪我們不客氣!” 楊先生當時就懵了,這林地是公家的,再說村里早夭的孩子不少都葬在這兒,憑啥就他家孩子礙著事兒了?他找村干部調解,干部明確說了不準動墳,本以為這事兒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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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8 月 15 號,中元節的前一天,楊先生想著去給孩子送點吃的,遠遠就看見墳地那邊一片狼藉。跑過去一看,他腿都軟了 —— 墓碑被推倒在一邊,墳頭被刨開個大洞,裝著孩子骨灰的袋子被扔在幾米外的雜草叢里,上面還壓了塊沉甸甸的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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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天正趕上下大雨,骨灰袋泡在泥水里,滲出來的骨灰混著泥漿,根本分不清哪兒是骨灰哪兒是土。
“我娃活著的時候受夠了罪,死了還不能安生嗎?” 楊先生抱著被泡壞的骨灰袋,當場就哭出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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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到家里,孩子媽媽直接垮了,整天抱著孩子的照片以淚洗面;爺爺奶奶氣得渾身發抖,雙雙病倒住進了醫院;最讓人揪心的是孩子的太爺爺,老人都快 90 歲了,聽說重孫遭了這份罪,當天就水米不進,躺在床上直念叨 “要給娃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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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道沒等來,22 天后,老人就含恨咽了氣,眼睛到最后都沒閉上。
更讓楊家無法接受的是周某的態度。事情鬧大后,有人問起,周某倒是承認了是自己帶人干的,可嘴里滿是歪理:“誰讓他們把墳建在我家祖墳旁邊?這是壞了祖訓!” 就算后來同意道歉,也是鼻孔朝天地敷衍,連句正經的 “對不起” 都不愿說,更別提公開認錯了。有知情人偷偷說,周某這伙人里還有前村婦女主任,還是個黨員,帶頭跟著刨墳,真是枉披了這身黨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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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沒想到,事情曝光后,網上居然還有人幫周某說話。
“人家祖墳旁邊建墳確實不合適”“是不是楊家故意選這兒的?”“換我我也不高興” 之類的評論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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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看到這些,心都涼透了,他在網上忍不住回懟:“這是國有林地,不是他家私產!再說村里多少孩子葬在這兒,咋就沒人說別人?就因為我家孩子殘疾早夭,就活該被這么糟踐?”
這話戳中了關鍵。當地確實有 “夭折孩子不進祖墳” 的老規矩,可這規矩從來不是刨人墳墓的理由。就像武漢有個案例,有人因為租金問題砸了別人墓碑,最后還不是被法院判了賠償精神損失,拘留了 9 天。法律早有規定,故意毀壞他人墳墓、丟棄骨灰,最少得拘留 5 天,要是情節嚴重,還得判刑。現在警方已經行政立案,參與毀墳的十幾個人一個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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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現在就守著孩子臨時搭的簡易墳棚,棚子上蓋著防雨布,下面壓著幾塊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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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啥也不遷墳,不是較真,是咽不下這口氣:“我娃沒做錯任何事,憑啥要他挪地方?周某今天能刨我娃的墳,明天就能欺負別的人。我必須等個公道,不然對不起我那含恨而終的爺爺,更對不起我那受了委屈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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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現在,當地政府還在協調這事,周某倒是松口說愿意賠錢,可依舊嘴硬說 “雙方都有錯”。
可明眼人都看得明白,錯的從來只有那些拿 “風水” 當幌子,肆意踐踏別人尊嚴的人。一個 8 歲的孩子,生前與病痛抗爭,死后還要遭此侮辱;一個原本完整的家庭,因為這荒唐的 “祖訓” 支離破碎。
都說 “死者為大”,這四個字不是隨便說說的。風水再好,也抵不過人心的善良;規矩再老,也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
希望法律能還他們一個清白,也希望這樣的悲劇,永遠不要再發生。
因為在一個文明社會里,連死人都保護不了的地方,活人,又怎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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