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朱熹不僅繼承了二程“主敬”與“窮理”兩大為學工夫,而且賦予“致知”以更多的為學意義。在朱熹那里,“致知”不僅意味著博學多聞,或者是通過對具體事物之理的不斷認識來達到對超越的、普遍的“理一”的把握,而且在學為圣人、儒佛之辨以及朱陸異同上都具有重要意義。

既圣且智:“知”在學為圣人上的意義
孟子說:“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這里,孟子既肯定了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之為圣人與其特點,同時又強調三人只是一偏之圣,與孔子時中之圣不同。對于這一不同的原因,朱熹從“知”的角度進行了詮釋。首先,他指出夷、伊尹、惠三人是依靠自身所稟賦的好的氣質,即清、任、和之氣,并通過力行來達到“不思不勉”“表里洞然,無一毫人欲之私”的圣人境界,而不是像顏回那樣博文而約禮,故三人在為學次序上都“失其所當先”。
其次,朱熹強調,雖然夷、伊尹、惠三人能在清、任、和上各自做到極致,行造其極,卻不能兼具他德;盡管伊尹能做到“治亦進,亂亦進”“無可無不可”,看起來似乎與孔子的圣之時相同,但伊尹“終是任處多”“終是有任底意思在”,即有所執著、有意為之的意思有點多。孔子則兼具清、任、和之德,并且“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故謂之“集大成”。不僅如此,朱熹還認為,即使在清、任、和上,三人也都有過當之處,而不能像孔子那樣做到“中”。例如,伯夷“不念舊惡”、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雖然能充分展現出其清、其和的品格,但在朱熹看來,如果是孔子身處伊尹的時代和境遇,就不會如此著意。所以,他反對學者把“隘”與“不恭”只看作伯夷、柳下惠之學的流弊,認為這是前賢對二人的回護。實際上,孟子說“隘與不恭”正是指伯夷、柳下惠本人而言。
最后,朱熹解釋了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之圣不及孔子之圣的根本原因,即在于知有不足。朱熹發揮了孟子的“射”之喻,指出“智是知得到,圣是行得到”,強調孔子既圣且智,在知與行兩方面都已造其極,而夷、惠、伊尹三人只是力已至而知則不至,即行已造其極而知卻有所偏,三人只是憑借自身所稟賦的好的氣質去做,卻不知學之先在于知,所以最終只成就了圣之清、圣之任、圣之和,而非圣之全德。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像孔子那樣的圣之時?朱熹強調,要從“知”開始,格物窮理,循序漸進,才不會出現知有所偏、知之不至的情況,最終達到既圣且智的圣人境界,時時做到“中”。晚清的羅澤南說:“人必知無不盡,而后德無不全……孟子論群圣之德,終以智與圣并言之,欲世之學圣人者,不可不先用力于格致耳。”這樣,朱熹就通過對《孟子》“三圣”說的詮釋,說明了在學為圣人上“知”的為學意義和“格物窮理”工夫的優先性。

無理故空:“知”對于儒佛之辨的意義
除了學為像孔子那樣的圣人之外,對朱熹來說,“知”的意義還體現在儒佛之辨上。在理學初創時期,張載就說過:“萬物皆有理,若不知窮理,如夢過一生。釋氏便不窮理,皆以為見病所致。”正是因為儒家窮理,所以懂得性即理,故率性可以稱之為道;佛氏不知窮理,所以認為性是空寂,以為山河大地皆為一心所生滅而虛幻不真,從而“塵芥六合”“夢幻人世”。朱熹也繼承了張載關于“窮理”與儒佛之辨的認識,認為儒家與佛氏最根本的差異,就在于“理”的有無。他說:“惟其無理,是以為空。它之所謂心、所謂性者,只是個空底物事,無理。”這樣,“無理故空”就成了朱熹對佛氏“空”之含義和心性論最根本的認識。在他看來,佛氏之所以以心性為空寂,就在于把心性與理分割開來,所謂“儒、釋之異,正為吾以心與理為一,而彼以心與理為二耳”。朱熹強調,儒家所說的心,萬理具備,所以說“心與理為一”;佛氏則分“心與理為二”,故認為心性空寂,“便認知覺運動做性”。
朱熹認為,佛氏產生這一錯誤的原因就在于與儒家所見不同,也就是“知”不同。他說:“吾以心與理為一,彼以心與理為二,亦非固欲如此,乃是其所見處不同。彼見得心空而無理,此見得心雖空而萬物咸備……此《大學》所以貴格物也。”可見,正是由于對心性之義認識的不同,儒家與佛氏的心性論才會不同,而這就是《大學》重視“格物”的原因。因此,朱熹強調,儒者之學要以“窮理”為先。這是因為萬事萬物都有其理,必須先認識事物之理,然后心之所存才能與理為一,心之所發才會有所準則而中于理。如果不先窮理以致知,就會把知覺運動當作心的全部內容,而專以此心為主宰,從而落入佛氏的“作用是性”之中。如果說儒佛所見都是同一個“理”,那么就不會出現公私、義利的不同,所謂“體用一原”,也根本不存在“體同用異”“本同末異”的情況,儒家與釋氏在源頭、根本上就已經不同了,儒家之性只是仁義禮智,而釋氏之性只是知覺運動。這就是學問要先格物窮理的原因,它關系到對心性的正確認識,關系到儒家心性之學與佛氏心性之學的根本區別。

氣稟之偏:“知”與朱、陸異同
盡管朱熹以“心與理為一”來批評佛氏之學,認為正是因為佛氏所說之心與性沒有“理”的存在,所以其學以“空”為本,但他沒有直接把心等同于理。因為在他看來,“雖說心與理一,而不察乎氣稟物欲之私,亦是見得不真”。也就是說,雖然此心本來萬理具備,但人的氣稟不能無偏,如果只是守著此心而不窮理,心就會隨著氣質之偏發用,墮于物欲之私,甚至以為此心全是天理,完全做不得工夫。朱熹認為,陸象山之學正是如此。因此,對朱熹來說,“知”的另一個重要意義就體現在朱、陸異同之辨上。
一般來說,對于朱熹“道問學”和陸象山“尊德性”的不同,多是從其平日所重工夫來加以區分,而沒有注意朱熹之所以反對專以此心為主宰,主要在于對人生氣稟局限性的認識。對此,他曾多次指出這一點,如“近世一種學問,雖說心與理一,而不察乎氣稟物欲之私,故其發亦不合理,卻與釋氏同病,又不可不察”。顯然,這里所說的“近世一種學問”,正是指陸象山之學。下面這段話更是明確說明了朱熹眼里的象山之學的根本弊病:“陸子靜之學,看他千般萬般病,只在不知有氣稟之雜,把許多粗惡底氣都把做心之妙理,合當恁地自然做將去。”可見,朱熹反對陸象山“先立乎其大者”,主張“心即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忽視了氣稟之偏,而把此心全當作理,卻不知有不好的氣夾雜在里面。換言之,朱熹雖然肯定人都本有仁義之心、萬理具備,但如果義理不明,也有錯認人欲作天理處,因而只有先通過格物窮理認識理義,做到心與理熟,此心才能真正與理為一。可見,深刻體察到氣稟對于此心之理發用的影響,是朱熹反對陸象山“心即理”說的一個主要原因,也是朱、陸分歧的一個重要因素。
另外,需要提及的是,對于當時比較流行的“識心”“觀心”的說法,朱熹也從格物窮理即“知”的角度進行了反駁,指出所謂“識心”只是在流行發用之處見此心之理,但這只是心之發用而已,不能據此就能使事事物物無不各得其當。也就是說,此心之德固然是仁,但義則是仁之用,故而要使事物各得其理,還需要窮理以致知,把握事物之理,而不能只靠一顆仁心,否則就是“以此心又識一心”,最終流于狂妄恣肆而不知其非。
“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在朱熹那里,所謂“源頭活水”就是格物窮理,也就是“知”。有了“知”,才會“清如許”,才能“向來枉費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原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25年10月29日
作者:米文科,寶雞文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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