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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檢察日報》民生周刊
原標題
補上孩子的“監護缺口”
本報通訊員 趙武 王安靜 張玉磊
因為父母“生而不養”,木木(化名)自1歲起便與祖父母相依為命,祖父去世后就靠祖母鮑某獨自拉扯長大。經鮑某向法院申請撤銷木木父母的監護權,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區檢察院依法支持起訴,日前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撤銷李某、孫某的監護資格,指定鮑某為木木的監護人,以法律之力為困境中的孩子筑牢“監護防線”。
今年6月,八公山區檢察院接到該區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的案件材料:轄區居民鮑某申請支持起訴,稱其兒子李某與前女友孫某生育木木后“生而不養”,不履行監護人職責。經該院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調查,李某與孫某未登記結婚,于2011年生育了木木。木木1歲時,李某與孫某感情破裂而分開,約定木木由李某撫養。由于李某常年外出不在家,木木實際上一直與祖父母共同生活。2017年,木木的祖父因病去世。此后,李某仍未回家,孫某僅偶爾探視木木,兩人均未履行監護人職責,木木一直由祖母鮑某實際撫養。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義務。監護人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的,法院可以根據有關個人或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經審查,檢察官認為李某和孫某的行為符合民法典關于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情形。鮑某具有撫養能力,木木多年來隨其生活并由其實際撫養,雙方已形成親密撫養關系,且有證據表明木木在鮑某的照顧下成長狀況、學習成績均良好。
考慮到鮑某經濟較困難、文化水平不高,在證據收集、法律運用、訴求表達等方面處于弱勢地位,6月20日,八公山區檢察院依法支持鮑某向法院起訴,并向法院遞交支持起訴意見書。7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采納檢察機關的支持起訴意見,撤銷李某、孫某的監護人資格,指定鮑某為木木的監護人。
這起未成年人監護權糾紛案得到圓滿解決,得益于八公山區檢察院與該區司法局建立的支持起訴與法律援助工作協作配合機制。從2023年12月該機制運行以來,雙方圍繞追索贍養費、撫養費、人身損害賠償等領域辦理多起支持起訴案件,有效維護了特定群體的合法權益。
檢察官表示,當父母未依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時,法律允許其他適格主體申請撤銷其監護權。本案中,法院依法撤銷木木父母監護人資格并指定祖母為監護人,嚴格遵循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通過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推動司法裁判補位家庭監護缺失,既能以法律剛性保障未成年人生存發展權,又通過采用親屬監護替代方案實現了法理與人情的平衡,有利于實現家庭監護糾偏。
第94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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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丨任小玲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檢察日報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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