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廠電氣工程履約后陷困境:驗收拖延年余、780萬工程款遭壓減,施工方盼按約結算
近日,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東莞配套蘆花坑水廠一期工程施工總包方拖欠廣東育晨科技有限公司電氣施工方及廣東贛達電氣公司電氣設備提供方工程款。公司代表陳女士,就項目驗收久拖不結、工程款惡意克扣且回款無門一事尋求幫助。陳女士所在的“贛達電氣”已合規完成施工,卻遭遇“驗收馬拉松”與“工程款縮水”的雙重打擊,企業陷入虧損,陳女士個人生活亦受影響。
合規履約:簽約施工均依約定,送貨與結算資料完整可查
2022年12月,贛達電氣與廣東新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新愷建設”)簽訂框架合同,約定工程為固定總價(含稅)31765398.18元,涵蓋圖紙范圍內電氣工程、外電工程(含土建/安裝)、自控預埋工程等,預定工期365天。合同條款明確,“工程全部完工且正式通電后,甲方(新愷建設)需在收到結算資料后30日內完成竣工結算”“無設計變更則總價不變”。
從陳女士提供的《虎門總送貨單》可以核實,贛達電氣已按合同約定完成設備供貨與安裝:2023年12月25日交付低壓開關柜(MNS型號等)60臺,2025年1月6日交付變檢修箱等設備,所有貨物均送至虎門鎮項目現場,并經由收貨方簽收,證明施工內容已實際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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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單 圖一 (陳女士提供)
2025年7月,新愷建設出具的《虎門蘆花坑水廠贛達電氣工程結算審批表》(下稱“結算審批表”)顯示,項目審定造價為33157861.36元,累計已付款25350048.93元,應付結算余款為7807812.43元(約780萬元)。且結算審批表未提及“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減”“施工質量問題”等合同約定的扣款情形,項目本應進入正常結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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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申請報告 圖二 (陳女士提供)
困境降臨:驗收拖延超一年,780萬工程款被壓減至400萬
“從2024年提交驗收申請到現在,驗收已拖延超過一年,始終未走完流程。”陳女士表示,驗收拖延期間,新愷建設以“業主方未撥款”“項目需核減成本”為由,單方面提出壓減工程款。
對照結算審批表載明的“應付余款780萬元”與合同約定的“固定總價無變更則不調整”,新愷建設的扣款理由無任何書面文件支撐——合同說明中明確“僅設計變更可據實調整單價,無變更則總價不變”,而贛達電氣提供的竣工資料(含送貨單、通電記錄)顯示,項目已于2023年底正式通電,且無任何設計變更記錄。即便如此,新愷建設仍將應付工程款逐步壓減至400余萬元,扣減金額近380萬元。
“驗收拖延期間,設備倉儲費、人工維護費多花了十幾萬。此外,因項目無工作面導致工期延后,電纜材料價格上漲 30%,新愷建設未給予任何增加費用,這直接造成項目額外虧損 20%,再扣掉380萬,項目早就虧損了。”陳女士坦言,為盡快拿到回款緩解資金壓力,她被迫接受這一“虧本方案”,但沒想到妥協只是困境的開始。
妥協無果:讓步后仍遇結算“卡殼”,施工方陷生存危機
陳女士透露,在同意將工程款壓減至400余萬元后,她多次催促新愷建設在結算協議上蓋章,卻始終被以“內部審批未完成”“業主款未到賬”為由拖延。截至目前,結算審批表雖載明應付金額,卻因新愷建設未蓋章確認,導致400余萬元的余款也無法落地。
“工人的尾款沒結清,供應商天天催款,我自己的生活都成了問題。”陳女士表示,贛達電氣作為中小型企業,根本耗不起長期的結算拖延——僅從結算審批表在載明的“截止2025年7月30日未付款”的時間節點計算,工程款拖欠已超約定結算周期(合同約定30日內),再疊加驗收拖延的一年多,企業資金鏈已瀕臨斷裂。
陳女士透露,經營二十年的公司面臨崩潰,多方致電政府部門求助無果,多重壓力下她曾多次產生極端想法。自 8 月份起,她不僅主動聯系政府部門,還前往相關單位及項目現場溝通,卻始終未得到回應。“壓力最大的時候,真的有過極端想法。” 陳女士坦言,情緒崩潰時曾陷入絕望,但每當想到尚未結清尾款的工人、持續催款的供應商,她便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不能就這么放棄,得再找找辦法,盡量減少大家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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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余萬協定 圖三 (陳女士提供)
訴求明確:拒無理扣款,盼依合同按實結算
陳女士的訴求清晰且有明確依據,具體包括三個方面:1.反對無理由扣款:依據合同說明“無設計變更則總價不變”及結算審批表“審定造價33157861.36元”(大寫:叁仟叁佰壹拾伍萬柒仟捌佰陸拾壹元叁角陸分),要求新愷建設停止單方面壓減工程款,恢復780萬元應付余款;若無法全額恢復,也需按已妥協的400余萬元盡快結算,不得再附加扣款條件;2.推動結算落地:要求新愷建設立即完成結算協議蓋章,按結算審批表約定的付款義務執行,不得再以“業主未撥款”為由轉嫁風險——合同明確規定“甲方與業主方的結算不影響乙方(贛達電氣)的工程款支付”且虎門水廠項目已通電通水收費一年多,卻遲遲不結算付款,若問題仍無法解決,希望采取 “停電解款” 方式,待款項付清后再恢復通電;3.明確驗收責任:要求新愷建設出具驗收進度時間表,對超期驗收造成的額外成本(倉儲費、維護費)進行補償。
陳女士表示,若問題仍無法解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不是要多要一分錢,只是想拿到本該屬于我們的工程款,給工人和供應商一個交代。”
780萬元工程款對陳女士及贛達電氣而言,不僅是企業維持運營的關鍵資金,更是保障工人薪資發放、供應商貨款償付的核心支撐,直接關聯產業鏈下游群體的生計保障。
新愷建設持有已蓋章確認的結算審批表,且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無設計變更則總價不變”,其應摒棄“內部審批未完成”“單方壓減款項”等理由,切實履行付款義務——要么按審定的780萬元足額結算,要么按雙方協商的400余萬元盡快履約,避免持續拖延合規履約企業的資金回籠。
相關監管部門亦需主動履職:一方面核查項目驗收超期一年的核心原因,推動驗收流程標準化落地;另一方面協助中小施工企業暢通工程款結算渠道,確保“民生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本尊重不缺位。避免合規履約主體“流汗又流淚”,方能彰顯民生工程應有的誠信底色與責任擔當,為區域重大工程建設筑牢契約精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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