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二審稿
筑牢未成年人網絡安全防線
正義網訊(檢察日報記者張子璇)10月25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分組審議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二審稿。與會人員普遍認為,修改網絡安全法,對于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有力維護網絡安全、構建良好網絡生態意義重大。
在分組審議中,與會人員圍繞加大網絡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人工智能入法等議題展開深入討論,提出多項建設性意見。
針對網絡犯罪治理難題,部分與會人員呼吁強化網絡安全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馬曉燕代表建議,對惡意網絡違法行為增設刑事處罰條款,并區分主觀故意與技術過失的法律責任,提升震懾力。方向委員進一步提出,對違法情形惡劣的個人,除罰款外應增加“酌情給予暫停從業資格或吊銷從業資格處罰”的處罰,推動形成懲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方的作用。此外,黃美媚代表結合基層調研指出,縣級網信執法力量薄弱,建議明確監管部門,加強對網絡軟暴力、低俗信息的管理責任。
此外,如何發揮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對未成年人保護的作用成為審議焦點。李道峰代表指出,當前網絡游戲沉迷、不良內容傳播等問題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建議草案進一步細化網絡內容審核責任機制,并與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銜接協同。邵志豪代表補充稱,草案第41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內容,不能僅本人同意就可以,還應當取得監護人同意,該條未考慮身份差異,應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修訂。
針對草案第20條新增的人工智能相關內容,多位與會人員圍繞“是否入法”“如何入法”展開討論。孫憲忠委員、沈政昌委員等認為,草案第20條“國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與網絡安全法關聯度不強,部分表述甚至超出法律適用范圍。侯建國委員則表示增加人工智能相關條款是必要的,建議增加“以人工智能發展,提高網絡安全、監測與防御能力”的內容。范驍駿委員指出,考慮到人工智能在軍事上有廣泛用途,建議增加“防范危害國防和軍事安全的人工智能不當利用”的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傅文杰提出,條款應聚焦“通過人工智能提升網絡安全監管能力”,突出法治的精準引領作用。
[責任編輯:王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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