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700萬,葬禮上冒出親生兒子?!”
天津一男子因拆遷獲得700萬補償款,沒想到剛病逝不久,葬禮現場竟然出現了一對陌生母子!
女子當眾宣稱:“這是他的親生兒子,我們要來分遺產!”
死者子女當場炸毛,堅決拒絕做親子鑒定,雙方爭執不下。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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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天津市民老張因為自家房屋被征收,獲得了高達70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
本來這是件大喜事,可老張的身體卻一直不太好。拿到補償款沒多久,他就因病去世了,享年58歲。
就在家屬沉浸在悲傷中準備后事時,葬禮當天竟然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一名30多歲的女子帶著一個10歲左右的男孩,突然出現在靈堂門口!
“我是李梅,這是我兒子小明,他是老張的親生兒子!”女子聲音顫抖著說道。
老張的兒子張強瞬間瞪大眼睛:“你說什么?!我爸什么時候有了私生子?!”
李梅情緒激動地解釋:“十年前我和你爸爸有過一段感情,后來我懷孕了,他讓我把孩子生下來,還說會負責到底!”
“胡說八道!”張強的妹妹張麗當即質疑:“我爸從來沒提過這事,你有什么證據?”
李梅從包里掏出一沓照片和聊天記錄:“這些都是證據!你們看,這是我和你爸的合影,這是他給我的生活費轉賬記錄!”
現場頓時一片嘩然,親朋好友們都驚呆了。
張強接過照片一看,頓時感覺腦子有點轉不過來:“這確實是我爸,可這也不能證明孩子就是他的啊!”
李梅語氣堅決:“我要求做親子鑒定!如果證明小明是老張的兒子,我們就有權繼承遺產!”
張強和張麗對視一眼,異口同聲地說:“我們拒絕!憑什么要給一個來歷不明的孩子做鑒定?!”
這件事一出,網友炸了:
“拆遷款還沒捂熱,就冒出私生子爭遺產?”
“十年前的感情,現在才來認親,時機太巧合了吧!”
“不做親子鑒定怎么能證明真假呢?”
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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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爭議:在繼承人拒絕配合的情況下,如何確定親子關系?
根據《民法典》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繼承人。”
本案中,如果小明確實是老張的親生兒子,那他就享有法定繼承權,有權分得遺產。
但關鍵問題來了——如何證明親子關系?
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有爭議的,可以申請進行親子鑒定。”
現實中經常出現繼承人拒絕配合鑒定的情況。這時候該怎么辦?
李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1.收集間接證據:包括與死者的通信記錄、共同生活的證明、他人證言等;
2.申請強制鑒定: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申請強制進行親子鑒定;
3.舉證責任分配:如果李梅能提供初步證據證明存在親子關系可能,舉證責任可能會轉移。
而張強等繼承人的拒絕行為也有法律風險:
如果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鑒定,可能會被法律推定為承認親子關系存在。
最終經過多輪協商和調解,雙方同意進行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小明確實是老張的親生兒子。
最終各方協商:小明作為法定繼承人,分得了200萬元遺產,剩余500萬元由張強和張麗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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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訓
700萬拆遷款,引出十年前的恩怨情仇!
金錢面前,什么親情倫理都可能被重新洗牌。
這起案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對于有復雜感情經歷的人來說,生前應當明確處理好各種關系,避免給家人留下糾紛隱患。
面對突如其來的“認親”事件,既不能輕信,也不能一概拒絕,應當通過合法途徑查明真相。
最重要的是,親子鑒定是確定血緣關系的科學手段,任何一方都不應該無理阻撓。
有網友熱議:“拆遷款一到手,各路'親戚'就冒出來了,這年頭連私生子都要搶遺產!”
也有網友表示:“血濃于水是真理,如果真是親生的,孩子確實有繼承權。”
遺產繼承本是家庭內部事務,但當涉及巨額財產時,往往會引發意想不到的爭議。
對于此案您怎么看?歡迎您留言談談。
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真實案件改編,當事人姓名及相關信息均已進行匿名化或虛構化處理,旨在保護個人隱私。文章僅以案例形式為大眾提供法律知識普及,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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