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應是兩個年輕人攜手同行的起點,卻有人將它變成了通往地獄的入口。一場僅維持兩個多月的婚姻,因一方對“閑言碎語”的過度執念,和對生命的徹底漠視,最終讓兩個21歲的生命走向終結——女子為逃避退婚非議預謀殺夫,兩年后也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了死刑的代價,留下兩個破碎的家庭在痛苦中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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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25年10月26日的報道稱,2023年3月,山東某地的兩個年輕人孫某與李某舉辦了婚禮,兩人同為21歲,本該在婚后慢慢磨合彼此的生活習慣,探索婚姻的相處之道。可婚禮過后沒多久,女子孫某便對這段婚姻產生了抵觸,不愿再與丈夫李某共同生活。但她沒有選擇與丈夫坦誠溝通,也沒有考慮通過協議或訴訟等合法途徑解除婚姻關系,反而被一個念頭困住:如果主動退婚,村里的人會對父母說三道四,讓家人抬不起頭。這份對“他人眼光”的過度在意,逐漸扭曲成了可怕的想法——她想通過“除掉”丈夫的方式,徹底擺脫這段婚姻,同時避免所謂的“閑話”。
2023年5月28日,李某像往常一樣跟孫某說,第二天晚上要去岳父母家吃飯。這句再平常不過的話,卻成了孫某實施殺人計劃的“導火索”。她立刻意識到,丈夫赴宴大概率會飲酒,這正是她可以利用的機會。當天晚上,孫某在心里反復盤算:先提前買好有鎮靜作用的藥物,等丈夫酒后哄他服下,讓他失去反抗能力,再把他騙到事先找好的機井旁,誘騙或強迫他下井撈魚,制造墜井溺亡的假象,這樣既能擺脫婚姻,又能掩蓋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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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一早,孫某便開始按計劃行動。她先去藥店購買了一盒復方地西泮片——這種藥物能讓人鎮靜、意識模糊,是她計劃中讓丈夫失去抵抗力的關鍵。隨后,她又找了個看似合理的借口,對李某說“聽說往機井里拋硬幣能解夢,咱們一起去找找附近的機井試試”,天真的李某沒有懷疑妻子的用意,跟著她一起外出,幫著“踩點”了一處合適的機井位置,卻不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走向死亡陷阱。
當天晚上,李某按時到岳父母家赴宴,席間喝了不少酒,臉上帶著幾分酒意。21時20分左右,飯局結束,孫某駕車載著李某往家走。行駛途中,她看著丈夫因酒精作用有些昏沉的狀態,假裝體貼地遞過事先準備好的藥片:“你喝了這么多酒,肯定不舒服,吃幾片藥能解酒,也能睡個好覺。”李某沒有多想,接過6片復方地西泮片就吞了下去。他不會知道,這幾片看似“解酒”的藥,成了將他推向死亡的第一步。
22時許,孫某將車穩穩停在了白天找好的機井旁。此時,藥物已經開始發揮作用,李某的意識變得更加模糊,身體也有些無力。孫某沒有給丈夫反應的時間,立刻指著機井對他說:“我白天路過的時候,看到這井里有魚,你下去撈幾條上來,咱們明天燉著吃。”李某雖然有些暈沉,但也覺得下井撈魚不合常理,起初有些猶豫。可孫某卻不依不饒,一邊繼續誘哄,一邊伸手推搡,強迫他靠近井口。在推搡和藥物的雙重作用下,李某腳下一滑,瞬間墜入了深不見底的機井中。
“救命!孫某你快喊人來救我!”井里的黑暗和冰冷讓李某瞬間清醒,求生的本能讓他拼命向上呼喊。一次、兩次、三次、四次——他先后四次朝著井口大喊,每一聲呼救都帶著絕望的哭腔,期待著妻子能伸手拉他一把。可孫某站在井口邊,聽著丈夫撕心裂肺的聲音,卻沒有絲毫動容。她沒有拿出手機撥打急救電話,也沒有去附近村民家求助,反而駕駛車輛在周邊往返了數次,像是在確認沒有外人發現這里的異常,又像是在壓制自己可能殘存的一絲愧疚。
直到次日凌晨2時左右,井里徹底沒了聲音,孫某才慢悠悠地走下車,拿起旁邊的井蓋,用力蓋在了井口上,仿佛要將所有罪證都掩蓋在黑暗里。隨后,她駕車離開了現場,回到家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直到警方找上門,才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罪行。而井中的李某,在經歷了數小時的黑暗、恐懼和缺氧后,最終因呼吸循環衰竭停止了呼吸,永遠停留在了21歲的年紀。
案件偵破后,山東省某地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孫某為逃避婚姻和閑言碎語,提前預謀殺人,從購買藥物、踩點機井,到誘騙丈夫服藥、強迫下井,再到見死不救、掩蓋痕跡,整個過程邏輯清晰、步步為營,犯罪動機極其卑劣;其行為不僅奪走了一條年輕的生命,還對受害者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情節尤為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屬于罪行極其嚴重的情形。最終,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孫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后,孫某不服,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試圖為自己的行為尋找辯解理由。但山東省高院經過細致核查,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依法駁回了她的上訴,維持了死刑判決。之后,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最高法依法核準了對孫某的死刑判決。2025年9月26日,山東省某地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某驗明正身,將其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遲到兩年的正義,終究沒有缺席,李某年輕的生命,以這樣一種沉重的方式得到了法律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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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曝光后,在網絡上引發了大量網友的理性討論。
有網友留言稱:“合不來就離婚,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怎么會想到殺人?剛結婚就有矛盾很正常,坐下來談清楚,哪怕鬧到法院,也比毀了兩個家庭強,孫某的選擇太極端了。”也有網友從“閑言碎語”的角度反思:“在意父母的感受可以理解,但把閑話看得比人命還重,這本身就是錯的。閑話再難聽,過段時間就淡了,可兩條命沒了,兩個家就徹底毀了,太不值得。”還有網友關注法律判決的意義:“從預謀到實施,孫某沒有任何值得同情的地方,死刑判決既是對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對所有人的警示——生命權是最基本的權利,誰都不能隨便剝奪,觸碰法律紅線,必然會付出代價。”另有網友提到:“現在有些地方對離婚的偏見還在,覺得離婚是‘丟人’的事,但這種偏見不該成為犯罪的借口。遇到問題找解決辦法,而不是用極端方式逃避,否則只會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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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這起悲劇,本質上是孫某對婚姻矛盾的極端處理、對他人生命的漠視,以及對“外界眼光”過度放大共同造成的。婚姻從來不是“不能回頭”的捆綁,哪怕結婚時間再短,只要雙方無法繼續相處,通過合法途徑解除婚姻,都是比犯罪更理智的選擇。孫某的一念之差,不僅讓自己失去了生命,也讓李某的父母永遠失去了兒子,讓自己的父母承受著“女兒是殺人犯”的痛苦和外界的議論——這樣的結果,遠比“退婚閑話”帶來的影響更沉重、更長久。法律的判決,不僅是對罪行的懲罰,更是對生命尊嚴的捍衛,它時刻提醒著我們:無論遇到多大的困境,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為極端的選擇只會通向毀滅,留下的只有無盡的遺憾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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