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復了關于同意國道241、省道嵐馬線汾河水庫段設置收費公路收費站。
批復稱:
同意在國道241、省道嵐馬線汾河水庫段改線工程K0+320處設置梁家莊收費站,位于呂梁市嵐縣梁家莊鄉梁家莊村;K51+070處設置順道收費站,位于太原市婁煩縣天池店鄉順道村。
該公路收費期限為30年。
該公路執行以下收費標準:
? 車輛噸位2.5噸(含)以下每車次收費10元;
? 車輛噸位2.5噸至5噸(含)每車次收費15元;
? 車輛噸位5噸至10噸(含)每車次收費20元;
? 車輛噸位10噸至20噸(含)每車次收費30元;
? 車輛噸位20噸至30噸(含)每車次收費60元;
? 車輛噸位30噸以上每車次收費70元。
同一車輛單次同向行經該公路兩處收費站時,只收取一次車輛通行費。綠色通道及其他車輛通行費減免優惠政策等執行國家及山西省有關規定。
公路按照經營性公路管理,票據使用省稅務局統一監制的車輛通行費發票。
其他事宜執行國家及山西省有關規定。
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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