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太感謝盧法官了,不僅幫我們把地的事兒說清了,還保住了我和弟弟的情分!”
拿到37000元土地承包費的那一刻
劉某1緊緊握住了法官盧欣的手
這起牽動人心的姐弟土地糾紛
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
終于以“情法相融”的方式圓滿化解
事情要從二輪土地承包說起。劉某1與劉某2是一母同胞的姐弟,當年家里2.88公頃土地登記在姐弟倆與父母名下。后來,劉某1外出務工,家中土地便交由弟弟劉某2代為耕種。隨著父母相繼離世,土地承包戶僅剩姐弟二人,原本和睦的關系卻因土地收益起了裂痕。劉某1認為土地是家庭共有財產,自己理應分得一半收益,從2023年起多次要求弟弟支付土地承包費,卻始終遭到拒絕。協商無果后,劉某1無奈訴至扶余市人民法院,要求劉某2支付三年土地收益共計6萬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盧欣深知,這起糾紛看似是土地利益之爭,實則關乎姐弟間的血脈親情。“簡單判決能了斷案件,卻可能斷了親情。”考慮到雙方的特殊關系,盧欣沒有急于開庭,而是選擇“背靠背”調解:先單獨與劉某2溝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關于家庭承包經營權的規定入手,明晰其耕種姐姐份額土地應支付收益的法律義務;再與劉某1談心,傾聽她在外務工的不易,也引導她理解弟弟長期照料土地的付出。
“姐弟倆從小一起長大,父母不在了,你們就是彼此最親的人,為了地傷了和氣,值得嗎?”法官的話戳中了兩人的心事。經過多輪耐心疏導,姐弟倆漸漸放下了對利益的執念,回憶起過往的手足情誼。
最終
在盧欣的主持下
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
劉某2主動將款項交到姐姐手中
曾經劍拔弩張的姐弟
終于重歸于好
“土地有價,親情無價。”盧欣表示,處理家庭糾紛時,既要以法律為標尺維護公平,更要以溫情為紐帶化解隔閡。扶余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在化解矛盾的同時,努力守護家庭和睦與社會溫情,讓法律不僅有力度,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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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扶余法院
初審:崔蒼竹
復審:龍 滌
終審: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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