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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太難了,救人發個視頻,還被人私信辱罵,說我有商業企圖,打碼重發只想證明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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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25年10月14日晚,高先生和朋友聚餐,途經杭州拱墅區運河時,不知何原因,一名女子落入水中。
女子在水里撲騰了一會,高先生見沒人敢入水施救,便脫去鞋子和褲子,毫不猶豫的跳入河水中將女子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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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河底碎石較多,高先生腿部和腳底多處被石尖擦傷,當晚自費打了破傷風,還丟失了800多元的耳機。
回到家,高先生看到自己救人視頻,便從路人視頻中截取了一段發到了自己賬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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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起初目的很簡單,第一次救人發視頻就是想讓網友夸夸自己,可視頻剛發出,就接到落水女子電話。
要求刪除視頻,說侵犯了自己“肖像權”,電話掛斷,便收到舉報信息,視頻被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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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迅速得到關注,網友也因此炸了鍋……
一波網友認為:救人是救人,不能和侵犯肖像權混為一談,個人隱私不容侵犯,這也是對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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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網友認為:救人這種正能量視頻都能下架,都得不到夸獎和表揚,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都得不到傳遞,如何能帶動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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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的爭論也讓高先生深陷輿論裹挾,一些不理智的網友,發私信辱罵高先生,并在評論區質疑高先生做法“有商業企圖”。
很多網友看事情的角度,并非都集中在女子身上。紛紛送出溫暖和問候,希望高先生注意保暖,夸高先生有“擔當”,還非常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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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視頻被舉報下架,高先生仍然能收到各種辱罵私信,說的話也很難聽,“有商業預謀……準備賣東西……”
救人得不到夸獎,反而善意被誤解、被曲解成故意“侵犯肖像權”,這讓高先生很是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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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承認自己確實不該未經她人同意,將視頻不打碼出來,但本意絕不是想侵犯他人“肖像權”。
為了證明自己清白,讓見義勇為得到傳遞,高先生將原來視頻刪除,用剪輯軟件重新將落水女子打上馬賽克,反復確認女子隱私沒被泄露后,將視頻發到了自己的賬號上,瞬間引起萬人點贊,至此私信里在沒出現辱罵和攻擊高先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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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在一些特殊環境下,拍攝中無可避免的會使用到他人的肖像,只要不進行污蔑化、惡意丑化、利用肖像商業化,不構成侵犯肖像權。
高先生是在救人,符合特殊環境,而且并未刻意丑化對方,也未展示對方清晰的面部特征,很難會被定性為“侵犯肖像權”。
高先生救人屬于見義勇為,是值得敬佩的善行,不該被惡意誤解和抹黑。任何人沒有義務,不顧自己安危跳入未知水域救人,為什么不能獲得網友點贊和夸獎,這是屬于高先生的一份榮耀,他值得享受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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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更不該將所有矛頭指向落水女子,維護自身權益本該如此,不應被任何聲音剝奪。如今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瞬息萬變,過度的關注與議論很容易打擾她的私人生活,造成難以彌補的二次傷害。讓被救者早日回歸平靜生活,讓高先生的見義勇為之舉被更多人知曉與贊頌,這不正是我們心中想要的、最動人的社會“溫度”嘛?
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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