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書》言“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由此,朱熹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蔡沈亦言“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二者一脈相承,是對《尚書》民本思想的重要發展。然而,朱、蔡師徒在由“民心”而演繹出來的民之所欲的問題上存在某些差異:朱熹講“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要求統治者去除自己的私欲,滿足民之所欲;蔡沈則強調“民生有耳目口鼻愛惡之欲,無主則爭且亂”,將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與爭亂聯系起來,不僅造成既肯定民心又打壓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的理論上的不一致,而且很可能弱化其所謂“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的重要觀點。
《尚書》;民本思想;朱熹;蔡沈;民心;天理
胡適曾經說過:理學的運動,在歷史上有兩個方面,第一是好的方面:“學者提倡理性,以為人人可以體會天理,理附著于人性之中”“試看這八百年的政治史,便知道這八百年里的知識階級對政府的奮斗,無一次不是掮著‘理’字的大旗來和政府的威權作戰”“在這一方面,我們不能不頌贊理學運動的光榮”;第二是壞的方面:理學家“一面說存天理,一面又說去人欲”“定下許多不近人情的禮教,用理來殺人,吃人”“漸漸造成了一個不人道、不近人情、沒有生氣的中國”。 1 然而,現代對于朱子學大都停留于哲學的或道德的研究,而對于朱熹政治思想特別是其民本思想的研究較為薄弱,實際上是對胡適所說的理學運動的“好的方面”研究不夠,且對“壞的方面”多有誤解。本文擬對朱熹、蔡沈《尚書》學的民本思想尤其是《書集傳》所言“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展開深入分析討論,闡述其思想淵源及概念形成,揭示其深刻內涵與重要價值,同時又進一步深入分析朱、蔡師徒在對待民之所欲的問題上存在的分歧,以期為當今“以人民為中心”理念提供重要的思想資源。
一 從漢唐儒家對《尚書》民本思想的解讀說起
討論儒家的民本思想,至少應當追溯到《尚書》,并且需要深入了解漢唐儒家的解讀。《尚書·五子之歌》說:“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予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漢代孔安國注曰:“人君當固民以安國”“能畏敬小民,所以得眾心。”唐代孔穎達進一步疏曰:“民惟邦國之本,本固則邦寧。言在上不可使人怨也。我視天下之民,愚夫愚婦,一能過勝我,安得不敬畏之也?” 2 這里不僅明確提出了民為國之本,強調民眾為國之主體,而且認為只有敬畏民眾,才能贏得民心,實現國家的安寧。顯然,漢唐儒家推崇《尚書》“民惟邦本”,更多的是要求統治者敬畏民眾,以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
《尚書·皐陶謨》說:“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孔安國傳曰:“言天因民而降之福,民所歸者天命之。天視聽人君之行,用民為聰明。”“天明可畏,亦用民成其威。民所叛者天討之,是天明可畏之效。” 3 《尚書·泰誓上》還說:“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孔安國傳曰:“言天除惡樹善與民同。” 4 《尚書·泰誓中》也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孔安國傳曰:“言天因民以視聽,民所惡者天誅之。” 5 這些論述既講天意來自民意,又強調“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實際上是要統治者傾聽民聲,順應民意。孔穎達則特別強調“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之要義在于“皇天無心,以百姓之心為心”,即“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并且與“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一樣,都是為了要“戒天子使順民心,受天之福”。 6 可見,在對《尚書》的解讀中,漢唐儒家已將其中的民本思想表達為“順民心”的理念。也就是說,在漢唐儒家看來,《尚書》講民為國之本,不僅要求統治者敬畏民眾,而且更要其順應民心。
《尚書》對“民心”多有討論。《尚書·蔡仲之命》說:“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孔安國注曰:“天之于人,無有親疏,惟有德者則輔佑之;民之于上,無有常主,惟愛己者則歸之。” 7 認為民心變化無常,只追隨能給予恩惠的君王。《尚書·君牙》載周穆王對君牙說:“爾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爾之中。”孔安國注曰:“言汝身能正,則下無敢不正。民心無中,從汝取中。必當正身示民以中正。”孔穎達疏曰:“凡欲率下,當先正身,汝身能正,則下無敢不正。民心無能中正,惟取汝之中正,汝當正身心以率之。” 8 認為民心不中不正,需要君王做出表率進行教化。
《尚書》不僅講“民心無常”“民心罔中”,而且《尚書·大禹謨》還提出“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即“虞廷十六字”。孔穎達明確將“人心惟危”的“人心”解讀為“民心”,說:“民心惟甚危險,道心惟甚幽微;危則難安,微則難明。……人心惟萬慮之主,道心為眾道之本。立君所以安人,人心危則難安;安民必須明道,道心微則難明。將欲明道,必須精心;將欲安民,必須一意。故以戒精心一意,又當信執其中,然后可得明道以安民耳。” 9 這里強調“民心惟甚危險”,進而要求君王要“信執其中”,以道心安民心。
在漢唐儒家對《尚書》的解讀中,“民心”不僅變化無常、不中不正,而且危險,因此需要進行道德教化。《尚書·大禹謨》說:“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茲用不犯于有司。”孔穎達疏曰:“帝之好生之德,下治于民心,民服帝德如此,故用是不犯于有司。” 10 這里將“洽于民心”解讀為“治于民心”,充分彰顯漢唐儒家對教化民心的重視,從而說明早期儒家講民本,其中包含了對于民眾的道德教化。
尤其是,《尚書·仲虺之誥》還說:“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孔安國注曰:“民無君主則恣情欲,必致禍亂。……天生聰明,是治民亂。” 11 《尚書·仲虺之誥》又說:“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后昆。”孔安國注曰:“欲王自勉,明大德,立大中之道于民,率義奉禮,垂優足之道示后世。” 12 顯然,漢唐儒家非常贊同《尚書》所言“民心無常”“民心罔中”以及“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強調教化民心,治理民眾。
應當說,《尚書》的民本思想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其一,主張“民惟邦本”,認為天意來自民意,強調“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要求傾聽民聲,順應民意;其二,提出“民心無常”“民心罔中”,強調“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要求教化民心,治理民眾。但事實上,在儒家民本思想的發展過程中,這兩個方面往往各有側重,甚至有所偏向。從漢唐儒家對《尚書》民本思想的解讀中可以看出,漢唐儒家雖然推崇《尚書》所言“民惟邦本”,要求敬畏民眾,講得民心、順民心,但更為強調“民心無常”“民心罔中”以及“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甚至還把“人心惟危”解讀為“民心惟甚危險”,將“洽于民心”解讀為“治于民心”,表明漢唐儒家更為注重對于民眾的教化和治理。也就是說,漢唐儒家講得民心、順民心,實際上是要教化民心、治理民心,尤其是包括對民眾各種欲望的管束。
二 “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的概念形成
朱熹講“理”,講天地萬物之理,又講“心具眾理”,并由此而講天理人欲。早在宋淳熙元年(1174年),朱熹在《問張敬夫》中就說:“心具眾理,變化感通,生生不窮,故謂之易。……寂然之中,眾理必具而無朕可名。” 13 其又說:“蓋心一也,自其天理備具、隨處發見而言,則謂之道心;自其有所營為謀慮而言,則謂之人心。夫營為謀慮,非皆不善也,便謂之私欲者,蓋只一豪發不從天理上自然發出,便是私欲。” 14 此后,《孟子集注》既說“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 15 ,又說:“蓋鐘鼓、苑囿、游觀之樂,與夫好勇、好貨、好色之心,皆天理之所有,而人情之所不能無者。然天理人欲,同行異情。循理而公于天下者,圣賢之所以盡其性也;縱欲而私于一己者,眾人之所以滅其天也。” 16 可見,朱熹所言“人心”,既具眾理,又有私欲,而且他更為強調“心具眾理”,由天理而講人欲,而私欲與天理相互對立。
后來,朱熹又在《詩序辨說》中說:“所謂天之所以為天者,理而已矣;理之所在,眾人之心而已矣;眾人之心,是非向背,若出于一,而無一毫私意雜于其間,則是理之自然,而天之所以為天者不外是矣。……《書》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所謂‘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皆謂此爾。” 17 這里所謂“眾人之心”,較多的是就民心而言;“理之所在,眾人之心而已”,實際上表達了天理在于民心、民心具有天理之意;“眾人之心,是非向背,若出于一,而無一毫私意雜于其間,則是理之自然”,講的是民心雖具有私欲,但若是“無一毫私意雜于其間”,則是天理。顯然,在朱熹看來,民心雖既具有天理又有私欲,但與天理有更為密切的相關性,并且指向天理。也就是說,朱熹講“人心”,較多講其中的私欲;而講民心,則肯定其中的天理內涵。所以,在朱熹的語境中,人心與民心雖然都既有天理又有私欲,但二者不可完全等同。
朱熹《大學章句》解“《大學》之道,在明明德”,說:“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但為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之明,則有未嘗息者。” 18 他既講人心具眾理,又講人心有私欲。但是,朱熹解《大學》“治國平天下”所言“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說:“能絜矩而以民心為己心,則是愛民如子,而民愛之如父母矣。” 19 這里講“以民心為己心”,顯然主要是就民心與天理的關聯性而言,凸顯天理在于民心的思想內涵。
朱熹《中庸章句序》解《尚書·大禹謨》“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認為人心“生于形氣之私”,道心“原于性命之正”,而且人人都具有人心、道心,所謂“雖上智不能無人心”“雖下愚不能無道心”。朱熹還說:“二者雜于方寸之間,而不知所以治之,則危者愈危,微者愈微,而天理之公卒無以勝夫人欲之私矣。精則察夫二者之間而不雜也,一則守其本心之正而不離也。從事于斯,無少間斷,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則危者安、微者著,而動靜云為自無過不及之差矣。” 20 后來,朱熹還說:“然此又非有兩心也,只是義理、人欲之辨爾。” 21 在朱熹看來,人心既具有天理又有人欲,所以有人心、道心之別。應當說,朱熹既講“雖上智不能無人心”,又講“雖下愚不能無道心”,后來又講“道心是義理上發出來底,人心是人身上發出來底。雖圣人不能無人心,如饑食渴飲之類;雖小人不能無道心,如惻隱之心是” 22 ,可見朱熹所言“人心”,即眾人之心,包括民心在內,同樣既有天理又有人欲。
慶元四年(1198年),朱熹開始作《書集傳》。《尚書·大禹謨》說:“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罔游于逸,罔淫于樂。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百志惟熙。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欲。無怠無荒,四夷來王。”對此,朱熹注曰:“蓋人君能守法度,不縱逸樂,則心正身修,義理昭著,而于人之賢否,孰為可任,孰為可去,事之是非,孰為可疑,孰為不可疑,皆有以審其幾微,絕其蔽惑。故方寸之間光輝明白,而于天下之事,孰為道義之正而不可違,孰為民心之公而不可咈,皆有以處之,不失其理,而毫發私意不入于其間。” 23 朱熹特別強調君王要“能守法度,不縱逸樂”,要“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欲”,從而能夠“不失其理,而毫發私意不入于其間”,顯然是為了要克服君王之欲,而順應道義之正、民心之公。
如前所述,《尚書》講“民心無常”“民心罔中”,而且孔穎達解《尚書·大禹謨》“虞廷十六字”,將“人心惟危”的“人心”解讀為“民心”,強調“民心惟甚危險”,又將“好生之德洽于民心”的“洽于民心”解讀為“治于民心”。與此不同,朱熹解“虞廷十六字”,說:“人心易動而難反,故危而不安;義理難明而易昧,故微而不顯。惟能省察于二者公私之間以致其精,而不使其有毫厘之雜;持守于道心微妙之本以致其一,而不使其有頃刻之離,則其日用之間思慮動作自無過不及之差,而信能執其中矣。……后之人君其可不深畏而敬守之哉!” 24 顯然,在朱熹看來,“虞廷十六字”更多的是針對君王而言,講的是君心之危,而不同于孔穎達講民心之危。
朱熹解《尚書》,對蘇軾《書傳》多有引述;其中解《尚書·召誥》,引蘇軾曰:“民猶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物無險于民者矣。” 25 并且推崇蘇軾所言“以民心為天命”(朱熹寫成“以人心為天命” 26 )。據《孔子家語·五儀解》載,孔子曰:“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君以此思危,則危可知矣。” 27 要求君王居安思危。對此,后世儒家多有引述。 28 蘇軾引述孔子所言,同時又講“以民心為天命”,甚至還說:“天子無所恃,恃民心而已。” 29 所以,他講“物無險于民者”,更多的是要求君王敬畏百姓。與朱熹同時的林之奇推崇蘇軾講“物無險于民者”,并且說:“惟民之從違無常而有險之道,則王者顧之而不忘,畏之而不忽,所不當后而用之也。” 30 他認為蘇軾之言是要君王敬畏百姓、順應民心。
需要指出的是,朱熹不僅推崇蘇軾所言“以民心為天命”,而且還明確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張載注《尚書》所言“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說:“天視聽以民,明威以民,故《詩》《書》所謂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31 據《朱子語類》載,問:“橫渠言:‘帝天之命,主于民心。’”曰:“皆此理也。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也。” 32 可見,朱熹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或是其對于《尚書》所言的腳注。 33
朱熹講“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而所謂“天心”,即“天地之心”。朱熹對“天地之心”多有討論。據《朱子語類》載,問:“天地之心,天地之理。理是道理,心是主宰底意否?”曰:“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謂主宰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別有個理,理外別有個心。” 34 在朱熹看來,“天地之心”即天地之主宰,亦即“天地之理”。可見,朱熹所言“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實際上就是后來蔡沈《書集傳》所言“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
慶元五年(1199年),朱熹將尚未完成的《書集傳》囑托門人蔡沈續作,于嘉定二年(1209年)成稿。蔡沈續撰《書集傳》對“民心”也多有討論,尤其是注《尚書·皐陶謨》“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說:“天之聰明,非有視聽也,因民之視聽以為聰明。天之明畏,非有好惡也,因民之好惡以為明畏。……言天人一理,通達無間,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而吾心之敬,是又合天民而一之者也。” 35 這里講“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既是對朱熹《詩序辨說》所謂“理之所在,眾人之心而已矣;眾人之心,是非向背,若出于一,而無一毫私意雜于其間,則是理之自然”的總結,也是對朱熹解《尚書》而言“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的繼承。
蔡沈《書集傳》不僅繼朱熹言“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之后提出“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而且與朱熹一樣引述蘇軾所言“以民心為天命也” 36 ,并強調“民心又天命之本” 37 ,還說:“天命,即天理也。” 38 他把民心與天理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蔡沈還說:“天命之所不與,即民心之所秉為。民心之所秉為,即天威之所明畏者也。” 39 因此,與朱熹《大學章句》講“以民心為己心”一樣,蔡沈講“人君以萬民為心”,說:“天地以萬物為心,人君以萬民為心,故君人者,要當以民之怨詈為已責,不當以民之怨詈為已怒。以為已責,則民安而君亦安;以為已怒,則民危而君亦危矣。” 40 應當說,蔡沈講“人君以萬民為心”,實際上就是要順應民心,以實現天下安寧。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朱熹通過講“心具眾理”以及對“眾人之心”與天理關系的討論,不僅表達了天理在于民心、民心具有天理并且指向天理之意,而且推崇蘇軾所言“以民心為天命”,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在此基礎上,蔡沈《書集傳》解“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進一步提出“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是對朱熹《尚書》學的繼承與發展。就這個意義上而言,蔡沈《書集傳》所言“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實際上源自朱熹《尚書》學,為朱、蔡師徒一脈相承的共同觀點。
三 “民之所欲,皆為致之”
如前所述,《尚書·泰誓上》講“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要求統治者順應民意。但是,《尚書·仲虺之誥》又說“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孔安國注曰“民無君主則恣情欲,必致禍亂”,認為民眾放縱情欲必致禍亂。依據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說:“欲,貪欲也。” 41 馬融解《論語·憲問》“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也說:“欲,貪欲也。” 42 所謂“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中的“欲”應當指“貪欲”,意即民眾之有貪欲,須有統治者治理,否則就會導致禍亂;同時又要做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順應民意。后來的《孟子》講“得民心”,說:“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對此,東漢趙岐注曰:“欲得民心,聚其所欲而與之,爾,近也。勿施行其所惡,使民近,則民心可得矣。”宋孫奭疏曰:“所以得其心有道,在民所欲而與之聚之,民之所惡而勿施于民,則近得其民心矣。” 43 可見,《孟子》講“得民心”,實際上是要“聚其所欲而與之”,在于“民所欲而與之聚之”,滿足民之所欲,與《尚書·泰誓上》所謂“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是一致的。
宋儒較為強調《尚書》所言“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以及《孟子》講“所欲與之聚之”,而對《尚書》所言“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則較為謹慎。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說:“夫民生有欲,無主則亂。是故圣人制禮以治之。自天子、諸侯至于卿、大夫、士、庶人,尊卑有分,大小有倫,若綱條之相維,臂指之相使,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 44 然而,他后來又說:“夫為政在順民心,民之所欲者行之,所惡者去之,則何患號令不行,民心不附,國家不安,名譽不榮哉?” 45 顯然,司馬光肯定《尚書》所謂“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但更強調要順應民心,就是要滿足民之所欲。蘇軾重視民心,不僅提出“以民心為天命”,而且強調“民心所欲,天必從之” 46 ,并且說:“順民所欲,從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 47
南宋林之奇《尚書全解》解“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說:“蓋所以為之君者,惟生民之爭而無以主之則亂故也。夫惟立君以主民之欲,而民不至于亂,故非天生聰明之主,其耳目之聞見足以周知四方之情偽,則不足以乂其亂也。茍非其聰明足以聞其所不聞,見其所不見,則民之好惡哀樂之情抑郁于下而無由上達,亦終于亂而已。” 48 也就是說,民之有欲,并不至于亂,但如果得不到正確的治理,民眾的情緒得不到疏解,就可能致亂,因此,聰明之主應當“周知四方之情偽”,廣泛了解民情,避免陷入混亂。同時,林之奇還對王氏所云“民之有欲,至于失性命之情以爭之,故攘奪誕謾,無所不至,為之主者,非聰明足以勝之則亂而已” 49 提出批評,說:“此說大害義理。夫所貴乎圣人者,惟欲知天下好惡之情而已,茍欲勝之,則秦始皇、魏武帝之聰明而已,豈足以已其亂邪?” 50 在林之奇看來,對于民之好惡之情,統治者應當廣泛了解,而不是試圖“勝之”,予以壓制。
張栻推崇《孟子》所言“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說:“孟子既言得天下之道由乎得民,而又言得民之道在于得民心,又言得民心之道在于所欲與之聚,所惡勿施,可謂深切詳盡矣。夫民有欲惡,天下之情一也。善為治者,審其欲惡而已矣;于其所欲則與之集聚,于其所惡則不施焉,則其心無不得矣。” 51 這里講“得民心之道在于所欲與之聚”,強調要了解民之欲惡,滿足民之所欲,繼承了《孟子》的思想。
朱熹對人欲多有討論。據《朱子語類》“董銖丙辰(1196年)以后所聞”,朱熹說:“孔子所謂‘克己復禮’,《中庸》所謂‘致中和’,‘尊德性’,‘道問學’,《大學》所謂‘明明德’,《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圣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欲。” 52 而同樣據董銖所聞,朱熹又說:“人欲也未便是不好。” 53 他還說:“欲是情發出來底。心如水,性猶水之靜,情則水之流,欲則水之波瀾,但波瀾有好底,有不好底。欲之好底,如‘我欲仁’之類;不好底則一向奔馳出去,若波濤翻浪;大段不好底欲則滅卻天理,如水之壅決,無所不害。” 54 另據朱熹門人黃士毅《朱子語類》載,朱熹說:“欲有好底,有不好底。如‘我欲仁’之心,欲卻是好底。” 55 顯然,在朱熹看來,人欲既有不好的,也有好的,而所謂“滅人欲”是要去除“不好底欲”,即去除私欲。
朱熹注《孟子》“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要求“人君躬行仁義而無求利之心”,并且多講天理人欲,說:“此章言仁義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則不求利而自無不利;殉人欲,則求利未得而害己隨之……程子曰:‘君子未嘗不欲利,但專以利為心則有害。惟仁義則不求利而未嘗不利也。當是之時,天下之人惟利是求,而不復知有仁義。故孟子言仁義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賢之心也。’” 56 顯然,針對梁惠王講“利”,朱熹要求“循天理”,反對“殉人欲”,實際上是要反對只講利而不講義的惟利是求。然而,朱熹注《孟子》“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則說:“民之所欲,皆為致之,如聚斂然。民之所惡,則勿施于民。晁錯所謂‘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之而不傷;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之而不困;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之而不危;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此類之謂也。” 57 在這里,朱熹不僅明確講“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要求滿足民之所欲,而且認為“民之所欲”主要指民眾的“欲壽”“欲富”“欲安”“欲逸”之類。此外,朱熹還說:“利者,人情之所欲。” 58 “財者人之所同欲。” 59 “祿固人之所欲。” 60 “富壽康寧,人之所欲。” 61 “酒食,人之所欲。” 62 這里所謂“人之所欲”,實際上也就是民之所欲,都并非“不好底欲”。可見,朱熹言“民之所欲,皆為致之”,實際上就是要統治者滿足民眾對于物質生活的欲求。
朱熹《孟子集注》既要求“循天理”,反對“殉人欲”,又講“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而且還引林氏曰:“富其君者,奪民之財耳,而夫子猶惡之。況為土地之故而殺人,使其肝腦涂地,則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雖至于死,猶不足以容之也。” 63 反對君王奪民之財以滿足自己的私欲,旨在于保障民眾的切身利益。
與《孟子集注》一樣,朱熹《大學章句》既強調“明明德”在于“存理去欲”,又解“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提出“以民心為己心”,同樣是要求統治者去除自己的私欲,以滿足民之所欲。可見,朱熹講“存天理,滅人欲”,從道德修養的角度看,是要“明明德”;而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是為了實現“治國平天下”,滿足民之所欲;也就是說,統治者只有通過“存天理,滅人欲”,去除自己的私欲,才能滿足民之所欲。正如朱熹在《庚子應詔封事》中所說:“天下國家之大務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實在省賦,省賦之實在治軍。若夫治軍省賦以為恤民之本,則又在夫人君正其心術以立紀綱而已矣。” 64 在朱熹看來,國家之大務在于體恤民之疾苦,保障百姓的利益,因此,君王只有“正其心術以立紀綱”,才能體恤民之疾苦,才能滿足民之所欲。
同樣,朱熹解《尚書·大禹謨》“虞廷十六字”,要求君王“持守于道心微妙之本以致其一”,也是為了要滿足民之所欲。《尚書·大禹謨》講“虞廷十六字”之后,接著講“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窮,天祿永終”。對此,朱熹說:“為人君者當自警戒,以謹守其所居之位,修其所愿欲之事,欲其有以常保其位,永為下民之所愛戴,而不至于危亡也。若不恤其民,使其至于困窮,則天命去之,一絕而不復續矣,豈人君之所愿欲也哉。” 65 也就是說,君王只有“持守于道心微妙之本以致其一”,去除其個人私欲,才能“恤其民”,滿足民之所欲,而“永為下民之所愛戴”。
需要指出的是,朱熹并沒有對《尚書·仲虺之誥》“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給出直接解釋,但可以通過他對于如何止盜的論述,看出他對民眾之有貪欲的看法。據《論語·顏淵》載,季康子患盜,問于孔子。孔子對曰:“茍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對此,朱熹與呂祖謙所編《近思錄》收錄了程頤的說法:“民有欲心,見利則動,茍不知教,而迫于饑寒,雖刑殺日施,其能勝億兆利欲之心乎?圣人則知所以止之之道,不尚威刑而修政教,使之有農桑之業,知廉恥之道,雖賞之不竊矣。”后來,朱熹《論語集注》又認為,如果統治者不貪欲,“則雖賞民使之為盜,民亦知恥而不竊”。顯然,朱熹并沒有明確把民眾有貪欲與社會的禍亂聯系起來,而是強調“使之有農桑之業”,滿足民眾的生活需求,同時對民眾進行道德教化,并且要求統治者不能有貪欲,給民眾作出表率。
與朱熹不同,蔡沈《書集傳》解《尚書·仲虺之誥》“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說:“民生有耳目口鼻愛惡之欲,無主則爭且亂矣。天生聰明,所以為之主而治其爭亂者也。” 66 又解《尚書·湯誥》“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說:“人之稟命,而得仁義禮智信之理,與心俱生,所謂性也。……夫天生民有欲,以情言也;上帝降衷于下民,以性言也。仲虺即情以言人之欲,成湯原性以明人之善,圣賢之論,互相發明。” 67 在蔡沈看來,“民生有耳目口鼻愛惡之欲”是“以情言”,而不同于人性之善,而且“無主則爭且亂”。這樣的解讀將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與人性之善分割開來,而與爭亂聯系起來,實際上是把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看作“不好底欲”。
應當說,蔡沈的解讀將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與爭亂聯系起來,不僅與他提出“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對民心有較多的肯定,并非完全一致,造成了既肯定民心又打壓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的理論上的不自洽,實際上弱化了其所謂“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的重要觀點,而且與朱熹既講“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又講“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要求統治者去除自己的私欲,滿足民之所欲,不相吻合。
四 結論
《尚書》言“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繼后,漢儒酈食其說:“知天之天者,王事可成;不知天之天者,王事不可成。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 68 最早提出“以民為天”;韓嬰則引管仲言:“所謂天,非蒼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為天。百姓與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倍之則亡。” 69 強調“以百姓為天”。直至蘇軾提出“以民心為天命”,林之奇提出“民心即天心”,朱熹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以及蔡沈亦言“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由此可以看出,朱、蔡師徒對于“民心”的重視以及一脈相承的觀點,無疑是對《尚書》民本思想的重要發展。
然而,朱、蔡師徒在由“民心”而演繹出來的民之所欲的問題上有著不同的觀點:朱熹既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又講“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要求統治者去除自己的私欲,滿足民之所欲;而蔡沈雖然提出“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但是又講“民生有耳目口鼻愛惡之欲,無主則爭且亂”,認為民眾的感官、情感之欲會導致爭亂,很容易被理解為是要去除民眾的“耳目口鼻愛惡之欲”。這樣的理論分歧,隨著后來《尚書》學對“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的重視 70 以及蔡沈《書集傳》的影響越來越大,很可能造成對于對朱熹“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以及蔡沈“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的忽視,并且很可能由于誤讀朱熹既講“存天理,滅人欲”又強調“民之所欲,皆為致之”的內在邏輯,而逐漸形成一個如胡適所說的“用理來殺人,吃人”“不人道、不近人情、沒有生氣的中國”。
但事實上,朱熹講“民之所欲,皆為致之”,也為后世不少學者所接受。王夫之晚年所撰《四書訓義》解朱熹“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說:“民之有心,欲惡而已矣。得之之道,欲與聚之,惡勿施而已矣。民之所欲,不過此生養安全之計;聚之者,即在推吾欲以公之而使各得。民之所惡,不過此凍餓離散之苦;勿施者,即在公吾惡而不以相加。” 71 在王夫之看來,“民之所欲,不過此生養安全之計”,都是合理之欲,所以要予以滿足。這一思想正是對朱熹“民之所欲,皆為致之”的繼承和發揮。晚清朱子學者朱次琦的傳人簡朝亮對“民之所欲”有更多的肯定,說:“《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夫民,人也。‘民之所欲’者,本乎天性之正也。……‘天必從之’者,天以民為心也。……故民心之所欲者,皆天心之所欲焉,則無不從之也。夫天人理欲之說,誣民者迂之矣!” 72 他認為朱熹講“存天理,滅人欲”并非就“民之所欲”而言。
不可否認,朱、蔡所提出的“民心所存,即天理之所在”以及朱熹所言“民之所欲,皆為致之”,不僅是理解其《尚書》學中的“民心”概念之關鍵,是對《尚書》民本思想的重要發展,而且也是今天重新理解儒家民本思想所不可忽視的思想資源。更為重要的是,當今社會,強調“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看作奮斗目標,或許可以從朱、蔡所言中找到思想上的契合和啟發。同時也不可不看到,朱、蔡對于民眾之有欲,存在著觀點分歧和差異,尤其要將朱熹所言“民之所欲,皆為致之”與蔡沈所言“民生有耳目口鼻愛惡之欲,無主則爭且亂”作出明確的區分,以免造成誤解。
腳注
1. 胡適:《戴東原的哲學》,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9—40頁。
2.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30頁。
3.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293頁。
4.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384頁。
5.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385頁。
6.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293頁。
7.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484頁。
8.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523頁。
9.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286頁。
10.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285頁。
11.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340頁。
12. 《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冊,阮元校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第342頁。
13.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32,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395頁。
14.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32,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1冊,第1396頁。
15.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356頁。
16.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20頁。
17. 朱熹:《詩集傳·詩序辨說》,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冊,第391頁。
18.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頁。
19.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0—11頁。
20.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4頁。
21.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4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1488頁。
22.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5冊,第2011頁。
23.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5,《尚書》,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3冊,第3176頁。
24.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5,《尚書》,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3冊,第3180頁。
25.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5,《尚書》,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3冊,第3186頁。
26.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5,《尚書》,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3冊,第3188頁。蘇軾《書傳》說:“君臣一心以勤恤民,庶幾王受命歷年如夏、殷,且以民心為天命也。”參見蘇軾:《書傳》卷13,《儒藏精華編》第13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76頁。
27. 王肅注:《孔子家語·五儀解》,《儒藏(精華篇)》第180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7頁。
28. 《荀子·哀公篇》載孔子曰:“丘聞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君以此思危,則危將焉而不至矣!”參見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642頁。
29. 蘇軾:《書傳》卷8,《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199頁。
30. 林之奇:《尚書全解》卷30,《召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16頁。林之奇還提出“民心即天心”。參見林之奇:《尚書全解》卷40,第687頁。
31. 張載:《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第14頁。
32.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7冊,第2535頁。
33. 另據《朱子語類》載,朱熹說:“天豈曾有耳目以視聽!只是自我民之視聽,便是天之視聽。如帝命文王,豈天諄諄然命之!只是文王要恁地,便是理合恁地,便是帝命之也。”參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2冊,第315頁。
34.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1冊,第4頁。
35. 蔡沈:《書集傳》卷1,《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380頁。
36. 蔡沈:《書集傳》卷5,《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501頁。
37. 蔡沈:《書集傳》卷5,《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520頁。
38. 蔡沈:《書集傳》卷5,《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511頁。
39. 蔡沈:《書集傳》卷5,《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508頁。
40. 蔡沈:《書集傳》卷5,《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515頁。
41.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415頁。
42. 《論語注疏》,《十三經注疏》第5冊,阮元校刻,何晏集解,邢昺疏,第5453頁。
43. 《孟子注疏》,《十三經注疏》第5冊,阮元校刻,趙岐注,孫奭疏,第5918頁。
44. 司馬光:《資治通鑒》第15冊,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7182—7183頁。
45. 李之亮箋注:《司馬溫公集編年箋注》第4冊,成都:巴蜀書社,2009年,第198頁。
46. 蘇軾:《蘇軾文集》卷26,曾棗莊、舒大剛主編:《三蘇全書》第12冊,北京:語文出版社,2001年,第66頁。
47. 蘇軾:《蘇軾文集》卷19,曾棗莊、舒大剛主編:《三蘇全書》第11冊,第448頁。
48. 林之奇:《尚書全解》卷14,第225頁。
49. 王安石:《尚書新義》卷4,王水照主編:《王安石全集》第2冊,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09頁。
50. 林之奇:《尚書全解》卷14,第226頁。
51. 張栻:《南軒先生孟子說》,《張栻集》第2冊,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449—450頁。
52.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1冊,第207頁。
53. 據《朱子語類》“董銖丙辰以后所聞”,問:“‘人心惟危’,程子曰:‘人心,人欲也。’恐未便是人欲。”曰:“人欲也未便是不好。謂之危者,危險,欲墮未墮之間,若無道心以御之,則一向入于邪惡,又不止于危也。”參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5冊,第2010頁。
54.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1冊,第93—94頁。
55. 黃士毅編:《朱子語類》第1冊,徐時儀、楊艷匯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88頁。
56.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02頁。
57.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86頁。據《漢書·晁錯傳》載,晁錯曰:“臣聞三王臣主俱賢,故合謀相輔,計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而不傷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也。其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其動眾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后為之。取人以己,內恕及人。情之所惡,不以強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是以天下樂其政,歸其德,望之若父母,從之若流水;百姓和親,國家安寧,名位不失,施及后世。此明于人情終始之功也。”參見班固:《漢書》第8冊,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293—2294頁。
58.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73頁。
59.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1頁。
60.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2冊,第591頁。
61. 黎靖德編:《朱子語類》第3冊,第1071頁。
62. 朱熹:《周易本義》,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冊,第72頁。
63.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88頁。
64.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0冊,第581頁。
65.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5,《尚書》,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23冊,第3181頁。
66. 蔡沈:《書集傳》卷3,《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421頁。
67. 蔡沈:《書集傳》卷3,《儒藏精華編》第13冊,第424頁。
68. 司馬遷:《史記》第8冊,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694頁。
69. 韓嬰:《韓詩外傳集釋》卷4,許維遹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48—149頁。
70. 事實上,也有學者對《尚書》“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提出質疑。清人崔述《古文尚書辨偽》論《尚書·泰誓上》說:“晉人詩文發端,多從遠處說起。如此篇‘惟天地萬物父母’等語,及《仲虺之誥》‘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湯誥》‘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之類,皆迂遠,正是晉人氣習。”參見崔述:《古文尚書辨偽》卷2,《續修四庫全書》第4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42頁。
71. 王夫之:《四書訓義》下,《船山全書》第8冊,長沙:岳麓書社,1990年,第440頁。
72. 簡朝亮:《尚書集注述疏·后序》,《續修四庫全書》第52冊,第8頁。
作者:樂愛國,福建社會科學院特聘研究員,廈門大學哲學系教授
來源:社會科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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