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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岡/文
當你通過中介成功賣出房產時,會支付給中介一筆費用。通常我們會將這筆費用稱之為“傭金”。
為何要支付這筆費用?因為中介(機構)提供了服務。
傭金又稱手續費、中介費,是商業活動中勞務報酬的一種形式。它一般由物品或服務的提供方或買受方支付給第三方。這個第三方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機構。
在現代經濟中,傭金無處不在,從大宗房產交易到日常小額門票購買,都會涉及傭金。只不過,有些交易的傭金由雙方共同支付,有些則由一方支付。傭金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為中介在交易中不可或缺。
為何這么多交易需要借助第三方來促成?原因在于社會分工的需要。中介的存在有助于節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以最常見的房產交易為例,房產中介至少在三個方面發揮作用。
首先是信息撮合。盡管市場中有眾多買家和賣家,但買賣雙方通常不會同時出現。中介通過收集買賣雙方的信息,提供撮合服務,這是房產中介最原始的功能。互聯網的出現提高了買賣雙方直接交易的可能性,但房產交易不僅需要找到相關信息,還需確認信息的真實性。對于大多數家庭來說,房產交易可能是其經歷過的最大金額交易。因此,中介還需扮演專業核驗房產信息、篩查風險并提供保障的角色,這是房產中介的第二個功能。
考慮到大多數房產交易涉及貸款、網簽、繳稅、過戶等多個流程,甚至上下家之間還有多個交易環節,任何環節出錯都可能導致交易損失或失敗。于是,中介的第三個功能出現了:提供流程代辦與指引服務。
既然房產中介能降低交易成本、管控風險并提高交易效率,那么交易雙方支付一定費用也十分合理。至少在房產中介領域,盡管有人對傭金高低存有抱怨,但鮮有人將中介的傭金稱為抽成。
數字時代傭金變抽成
但在數字時代,這一切都發生了變化。
一方面,中介規模空前擴大。如今,我們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幾乎都依賴于平臺進行,而平臺本質上就是一個規模更大、影響力更強的中介。平臺經濟通過虛擬或真實的“平臺”,連接供需雙方,促成交易并從中獲取收益。平臺本身不直接生產產品或服務,而是作為撮合者,為供方和需方提供交易場所或服務,并收取費用或差價,實現供需雙方的匹配。
另一方面,平臺全方位滲透到日常生活中,成為重要的基礎設施。如今,我們的日常購物、外賣、出行和旅行都通過平臺進行。由于技術原因,交易異常“絲滑”,這使得雙方產生錯覺,認為交易是供需雙方的直接交易,而非依賴于中介。更為重要的是,這些服務不像房產中介那樣低頻,而是高頻發生。在移動互聯網出現之前,絕大多數服務由供需雙方自己達成,而非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在此之前,中介服務屬于低頻服務,但在平臺經濟下,變成了高頻服務。
在這種大背景下,交易雙方的心態發生了微妙變化。服務提供方認為交易的獲得是自己勞動的結果,平臺只是負責收費。用戶會覺得服務是由平臺提供,因此和服務提供方一旦發生爭議,會立馬投訴給平臺。于是,傭金這個本來適用于第三方中介服務費用的詞匯,逐漸被“抽成”取代。
爭議抽成
和傭金這個專業詞匯相比,抽成更顯口語化。“抽”這個動作本身就帶有一種“從中抽取、拿走一部分”的意味,它更容易引發與“剝削”“分成”相關的負面情緒聯想,特別是在用戶感覺平臺過于強勢或費用不透明時更是如此。
傭金通常與代理、中介等服務相關,暗示著一種基于特定交易成功后支付的服務費,更強調雙方的合作與信任。在這種模式下,平臺更像是一個服務提供者,幫助商家完成交易。而抽成則帶有一種更強的單方面色彩,它更強調平臺在整個交易中直接抽取一部分收益,而不管其提供的具體服務內容。這種措辭的變化,反映了經營者從“合作伙伴”到“附庸”甚至“被支配者”的感受。
在經營者看來,傭金之所以變成抽成,是因為平臺確定了價格和服務規范,這和傳統的中介有著本質區別。在此之前的中介機構通常不介入服務提供者的價格和服務標準制定。更為重要的是,在平臺生態中,單個經營者勢單力薄,很難聯合起來與平臺進行有效的談判,這使得平臺在調整收費時幾乎不受經營者的制約。
更為重要的是,與傳統服務內容確定且服務形式相對清晰、可感知的傳統中介服務相比,現在平臺內經營者支付給平臺的費用過于復雜。這些平臺的服務往往基于技術和算法,如訂單匹配、支付處理、信用體系、營銷流量等。而且這些服務不如傳統中介服務那么直觀,且平臺時不時將多項成本(如技術服務費和騎手配送費)打包從交易流水中按比例抽取,導致用戶可能不清楚費用具體對應哪些服務,易產生“平臺只是抽水”的印象。
于是,抽成逐步取代傭金成為描述兩者交易費用的詞匯,通過短視頻在社交媒體流行,然后進入傳統紙媒的視野中,最后成為官方用語。
2021年7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共同印發《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2021〕56號),該指導意見第十條明確指出:“(十)督促企業制定修訂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并告知勞動者。”抽成就這樣出現在了規范性文件中。
此后,包括交通運輸部等多個部委也在其規范性文件中使用了“抽成”這個表述。而在今年7月31日公布的《網絡交易平臺收費行為合規指南》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更是將抽成和傭金并列,成為平臺收費的兩個不同類別,“本指南所稱平臺收費,是指平臺向平臺內經營者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傭金、抽成、注冊費、手續費、會員費、技術服務費、信息服務費、營銷推廣費、廣告費等形式。平臺收取保證金等相關行為,參照適用本指南”。
平臺抽成的實質與未來
平臺經營者支付給平臺的費用從傭金變成抽成,表明了平臺所提供的服務——無論是從形式還是內容,都越來越多樣化。這些內容和傳統的傭金看起來大不相同,經營者卻不得不繳納相關費用,于是抽成這個詞從誕生之日起就帶有負面評價,說它體現了平臺內經營者對平臺的控訴也不為過。
如果認真梳理,我們會發現,平臺向商戶收取的費用,盡管名目不一,但究其本質,還是商戶為使用平臺提供的交易場所、技術支持、營銷推廣等服務而支付的對價,更符合傭金的定義,即企業支付給中間人(平臺)的報酬。
更為重要的是,盡管表面上平臺在制定收費標準時似乎擁有不受約束的權力,在很多商家眼里甚至可以說是獨斷專行,但考慮到幾乎所有的平臺都是在公開市場競爭,那么就必然受到市場約束——不只是競爭對手的約束,同時也有支付能力的約束。如果抽成過高,商家自然就會轉向其它平臺,平臺的營收也會隨之降低。
就此而言,要讓抽成或是傭金擺脫負面評價,關鍵是要看平臺能否創造價值,給商家提高營收和利潤,給司機(騎手)增加收入。
為什么抽成在現在會成為一個問題?原因就是近年來相關領域的增速在放緩,從業人員的收入增長緩慢甚至在減少。一個可供比較的數據是,2019年中國網絡零售額的年度增速是16.5%,2024年則是7.2%。
增速降了,人們自然就會對支出格外敏感,而這就是從傭金到抽成的宏觀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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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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