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小卡片關注一下,記得星標!
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女子穿高跟鞋在餐館店內臺階處摔倒,向餐館索賠21萬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
2025年,湖南岳陽華容縣的王女士(化名)在某餐館點了一碗6元的面條,穿著高跟鞋返回座位時,在店內玻璃推拉門的臺階處摔倒受傷。
經醫院診斷為左髕骨骨折,進行了手術治療,出院后司法鑒定為十級傷殘,建議傷后傷休180天,護理90天,營養60天。
王女士認為餐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要求餐館賠償手術費、誤工費等共計21萬元,雙方協商無果后,王女士將餐館訴至法院。
華容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穿著高跟鞋應更注意風險防范,且其對餐館環境有一定認知,自身疏忽大意是摔倒的主要原因,應承擔85%的責任。
同時,餐館作為營利性場所,室內斜坡處存在安全隱患,未盡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15%的責任,賠償31503.15元。
一審結束后,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三刀認為,自始至終,最讓人心疼的,還是小餐館的“無妄之災”。
它既沒有主動造成危險,也及時配合了后續救治,卻要為顧客的個人疏忽“買單”。
這種“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遭遇,讓許多經營小生意的人感同身受。
畢竟商家不僅要應對租金、客流、食材漲價的壓力,還要提防隨時可能出現的“意外索賠”,比如顧客吃飯噎到了,怪餐館沒提醒“細嚼慢咽”;顧客喝水嗆到了,怪杯子太大。
當然不是說他們不愿承擔責任,我相信他們也只是不愿承擔“無中生有”的責任,不愿讓辛苦經營的事業毀于一次偶然的意外。
此外,這種判決可能引發的“示范效應”,說來也挺讓人擔憂。
因為這樣的判決就像一個“信號”,它仿佛在告訴更多的人,只要在經營場所受傷,無論責任在誰,總能拿到一部分賠償。
很遺憾,我們也只能感慨:
當法律判決不再清晰界定“過錯”與“責任”,而是追求“平衡”與“安撫”,就可能變相鼓勵“弱勢即有理”,“誰鬧誰受益”的心態,最終破壞的是整個社會的信任基礎。
![]()
總而言之,女子因受傷成為“表面上的弱者”,但這并不意味著她可以無視自身責任,餐館作為“經營者”,雖有安全保障義務,但這種義務不該是“無限責任”。
不能因為有人在店里受傷,就不分青紅皂白讓店主擔責。
或許有人會說,判決已經考慮了雙方的實際情況,餐館承擔的15%責任并不算多,但我想說的是,“多少”并不是關鍵,“是否合理”才是核心。
如果責任劃分的依據不明確,如果“安全隱患”的標準不清晰,如果個人疏忽的后果可以通過“索賠”轉移給他人,那么即便賠償金額再少,也會讓人們對法律的公信力產生懷疑。
文章最后,希望這樣的案例,能讓更多人思考“責任”二字。
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穿高跟鞋就要注意平衡,走路就要留意腳下。
而法律,更要為“公平”負責,千萬不要讓“和稀泥”式的判決,寒了普通人的心,壞了社會的風氣。
畢竟,一個健康的社會,不該讓“摔倒就索賠”成為常態,更不該讓“辛苦經營者”為“個人疏忽”買單。
請【 點贊 】,點【 在看 】,把文章【 轉發 】給您身邊的人,謝謝!
微信最近更新規則啦,只有星標這個公眾號的讀者,才能看到正常的內容更新。記得:點公眾號頭像圖標—點右上角“...”—點“設為星標”,這樣就不會錯過更新啦~
點擊上方小卡片關注一下,記得星標!
鄭重聲明
文章素材來自官方媒體,作為自媒體創作者,始終本著客觀、理性的態度進行時事的相關評論,無不良輿論引導。
此外,對于事件的真實性,自媒體創作者很難把控,所以也請大家理性閱讀。
另,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謝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