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昨天,我寫了篇《蒙曼“吉林之旅”妙語連珠,當地學者王錦思指其七處“硬傷”》,引發不少網友留言討論。
網友留言多很中肯,既對蒙曼老師熱心參與地方文旅宣傳給予肯定,也對其相關作品表述中存在一些口誤與瑕疵表示諒解。
當然也表達了希望她更加嚴謹縝密,把專業推介做得更好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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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也有朋友指出蒙曼作為著名歷史文化學者,尤其自央視百家講壇走紅以來,經常參加多地文旅項目打造、提升與推介傳播活動,愈發受到廣大粉絲尊崇喜愛,擁有較大社會影響力。
因此對她發布作品中存在的關鍵性口誤與錯漏,也不可選擇無視或回避沉默,而應及時指出予以糾正。否則如果以訛傳訛,于公于她,都貽害甚焉。
今天就將吉林本土文化學者王錦思先生對于蒙曼女士發表的“溥儀當上‘執政官’”這一代表性“口誤”,深入剖析一下,以期引起歷史愛好者的注意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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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錦思指出:1932年3月,溥儀就任偽滿洲國標準稱謂實際上是“執政”,而非“執政官”。蒙曼認為溥儀當官,就誤以為當的是“執政官”,實際上沒有“官”字。
通過網絡以及王錦思收藏的歷史資料(包括當年日文報紙對溥儀活動的報道、溥儀自撰文章)均可證實,1932年3月9日溥儀在長春前吉長道尹公署內宣布就任的是偽滿“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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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3月1日,溥儀在“新京”南郊舉行登基典禮,改國號“滿洲國”為“大滿洲帝國”,改稱“皇帝”。
據此,溥儀擔任偽滿“執政”整兩年時間。
現今的詞條搜索也明確區分了“執政”與“執政官”概念,證實溥儀在偽滿洲國的頭銜是“執政”而非“執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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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蒙曼實地到訪當年事件遺址,竟親口堅稱“溥儀在這兒當上‘執政官’”,顯然明顯有違史實,有失嚴謹。
這不能簡單稱之為口誤或瑕疵,而應歸類于不該出現的“硬傷”!
因為若是普通市井小民如此表述,尚可諒解;而作為知名歷史文化專業教授且粉絲眾多,雖此“一字之差”,難免被視作權威,進而混淆視聽,誤導公眾。
嚴格來說,這當然是要不得的。
細節不可小覷,世上就怕“認真”二字。再如蒙曼發布的“長春是共和國長子”、稱呼“撫松”為“扶松”、引用史籍記載的岳飛“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爾”名句卻出現“搗”“耳”2個別字等等,同樣都是經不起推敲和查證的錯謬。
尊重歷史,弘揚文化,必須以事實為根基,以精確為準繩。
“大致、差不多、好像”這類“不拘小節”的行為范式與習慣,絕不該存在于專家學者的作品與成果之中。
摒棄粗制濫造,恪守精益求精,方能益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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