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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 為切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強化警示震懾作用,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現對近期查處的典型交通違法案例進行曝光,希望每一位駕駛員都能引以為戒,摒棄交通陋習,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守護雙節假期的道路平安。
無牌無證篇
案例一:
2025年10月1日19時許,沙雅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在省道211線(新和-沙雅)11公里200米處開展路面巡查過程中,發現一輛機動車存在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執勤民警隨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并依法對其進行檢查。經核實,該車輛駕駛人因一時疏忽,未按規定規范安裝機動車號牌,該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民警現場對駕駛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結合法律規定,詳細闡釋了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對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車安全造成的潛在危害,并依法作出相應處罰。同時,民警積極引導駕駛人樹立規范、文明的駕駛觀念,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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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
2025年10月2日12時53分許,庫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阿拉哈格鎮派出所交警中隊在X321線14公里500米開展巡邏工作時,發現一輛號牌為新NG***5(臨牌)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駕駛員阿某不能提供駕駛證。經了解,駕駛員阿某妻子艾某某明知其丈夫沒有取得駕駛證,仍將車輛交給丈夫駕駛。執勤民警對兩人進行批評教育后,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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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篇
案例一:
2025年9月29日04時21分許 ,拜某駕駛新NS***8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新和縣新沙路明珠廣場出口時,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并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檢測,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1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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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9月28日23時35分許,依某駕駛新NE***5的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新和縣第五小學門口時,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檢測,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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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員篇
案例一:
時間:2025年10月03日09時02分
違法路段:Z620線18公里200米
車輛類型:小型轎車
車輛牌號:新R7G***
違法行為:被處罰人于2025年10月03日09時02分,在Z620線18公里200米實施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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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時間:2025年10月01日11時20分
違法路段:Z620線18公里200米
車輛類型:小型轎車
車輛牌號:川KL***
違法行為:被處罰人于2025年10月01日11時20分,在Z620線13公里500米實施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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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時間:2025年10月01日09時03分
違法路段:X306線4公里900米
車輛類型:小型面包車
車輛牌號:新N9E***
違法行為:被處罰人于2025年10月01日09時03分,在X306線4公里900米實施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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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不要以身試法
做到
文明駕駛 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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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丨各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編 輯丨宋 玲
初 審丨譚 廷
二 審丨王 丹、田 波
簽 發丨蔡 國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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