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寫完《32歲女人的離婚撕扯教訓:不要嫁給條件好的男人》這篇文章后,收到了兩個朋友的私信。
一個是律師朋友,他從從業經驗出發,建議女主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因為男方的經濟條件比女主好,這樣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另一個有過親身經歷的朋友芳姐,用她的現身說法,來勸告同樣陷入這種離婚困境的普通女性:
如果當下自己的能力一般,而男方的條件明顯比自己好,千萬不要執著于撫養權。有時候放手才是最好的愛,當你有一天變得強大了,能給孩子實實在在的助力了,孩子一樣會和你親近。
現實生活中,很多面臨離婚的女性,即使自己的條件很一般,也會極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從感性上說,這種執念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母愛是原發性的,母親對孩子的愛,往往不是父親能夠比擬的。
但是,從理性上考慮,盲目執著于孩子的撫養權,卻不一定是明智的選擇。
人性都是趨利避害的,孩子其實也是功利的,很多時候,女人對孩子撫養權的執著,往往只能感動自己,孩子長大以后,卻并不一定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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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5年前和前夫離婚的時候,芳姐雖然對兒子有萬般的不舍,但最終卻選擇放棄兒子的撫養權。
當她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身邊的人都覺得她好狠心,居然舍得將八歲的兒子,丟給婚內出軌的渣男前夫。
而前夫更是洋洋自得,覺得自己在回歸家庭失敗之后,終于憑借鈔能力,在爭奪兒子的撫養權上扳回了一局。
其實,芳姐有自己的工作,雖然收入一般,但也不至于像全職媽媽一樣被動,這也是很多人詬病芳姐狠心的根本原因。
但芳姐的決定背后,除了有一絲無奈,更多的是對人性的了解。
芳姐的姑姑也是離婚女人,當初離婚的時候,姑姑憑借蓬勃的母愛,堅持要走了芳姐表妹的撫養權。而那個時候,姑姑沒有一技之長,一直處于半家庭主婦的狀態。
當時,姑姑咬緊牙關說,自己就是吃苦受累,一定要把女兒好好培養出來。
的確,在之后的日子里,為了養活女兒,姑姑吃了不少苦。可是,一個沒有一技之長的女人,能力終究是有限的,雖然拼盡了力氣,但姑姑終歸沒能給予孩子最好的資源和教育。
這也成了芳姐表妹長大之后,埋怨自己母親的地方。有無數次,芳姐聽到表妹抱怨:要是我媽當年把我給了我爸,我至少也能讀個大學,能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不至于像跟著她,讀完高中就輟學了,然后一輩子重復她的勞碌命。
年輕的時候,聽到表妹的這些抱怨,芳姐還很為姑姑打抱不平。可是,經歷過生活的磨練之后,她開始能理解表妹。
生活這么辛苦,誰不希望能過得更輕松一點呢?如果起點更高一些,人生自然會更順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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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有了姑姑的前車之鑒,離婚的時候,雖然兒子哭著鬧著想跟著自己,但芳姐還是決定放手。
沒辦法,她每個月只有3000塊錢的收入,夠干什么呢?即使加上男人的撫養費,養兒子也很費勁。
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比例不低的男人在離婚之后,會借口各種各樣的原因,而中斷撫養費的供給。這對于能力一般的單親媽媽來說,就是雪上加霜。
相比之下,前夫的條件好很多。前夫的月收入是她的一倍,前夫的父母也愿意幫忙照顧孩子,兒子跟著前夫,生活要安穩寬裕很多。
最終,芳姐帶著對兒子的萬般不舍,成了南下飄一族。她拼命地工作,竭盡全力地提升自己,然后用15年的時間,積攢了一些家底。
15年里,芳姐忍受了很多對兒子的相思之苦,面對兒子的疏遠,她也曾經傷心難過過。但是,芳姐一直篤定,只要她在兒子需要的時候,有能力托舉兒子,兒子一定能領她的情,感受到她的母愛。
芳姐做到了。
兒子大學畢業后想出國留學,前夫極力反對,芳姐二話不說就給予了經濟支持。再后來,兒子戀愛、結婚、生子,每一個需要外力支持的關鍵環節,芳姐都給予了托舉。
而這些實實在在的托舉,讓兒子感受到了芳姐發自內心的母愛,不知不覺間,兒子和芳姐的聯系越來越密切,感情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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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時候,總有女人說:寧要討飯的娘,不要當官的爹。
可跟著討飯的娘,過著討飯的生活,真的就是對孩子最好的嗎?真的就是孩子最希望過的生活嗎?
生活是現實的,在生活的捶打面前,其實親情也是經不住考驗的。
這是人性,無關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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