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瑛下定決心,起訴網暴者。去咨詢當警察和律師的朋友,朋友覺得她瘋了:“你和網上那些人計較干嗎?”
接受采訪時,距離她起訴的決定已過去一年。被陌生人無端辱罵的煩躁感,唐瑛依然刻骨銘心。同樣清晰的,還有朋友的不解與勸告:起訴網暴者,這就像走在路上,被路過的狗沖著叫了兩聲,“難道你還要折返回去和狗吵架嗎?”
唐瑛決定當那個“和狗吵架”的人。
來自陌生賬號連綿不斷的惡意,侵襲了她兩個月之久,她所有回應都被淹沒在尖酸刻薄的話語之中。唐瑛的忍耐抵達了極限:“一而再再而三,還是被欺負,我肯定要動手打人了。”
![]()
《熱搜》劇照
像唐瑛一樣,越來越多的人決心拿起法律武器回擊來自互聯網的暴力。法律同樣在自我修繕,以應對愈發艱巨的治理難題。2020年“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在檢察院的介入下,刑事自訴轉公訴,兩名被告于次年被宣判犯有誹謗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緊接著,以此為典型案例,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2024年6月,多部門又聯合發布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下簡稱《治理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然而,一年過去,治理取得一定進展的同時,網絡暴力的肆虐程度依然觸目驚心,網暴形態的進化,也超出主流認知的想象。
8月初,河南省周口市第六人民醫院婦產科主任邵醫生跳樓自殺,再次激起人們對網絡暴力的審視與反思。反思的熱潮很快退去,此時此刻,賽博空間的百千個角落,都有活生生的心靈被言語圍剿。一些人甚至被開盒,電話鈴聲的每一次響起、文字短信的每一次彈窗,都令他們膽戰心驚。
無休無止的網絡爭紛、愈發惡劣的網絡環境,令人不由困惑:司法可以為被網暴者主持正義嗎?目前為止的相關舉措,對網絡空間秩序的治理,究竟有多少效果?
高低落差
崔俐俐有些不太好意思向他人講述自己遭遇網暴的經歷。她斟酌許久,發來一行文字:“說來慚愧,這個真的很像中學生之間發生的矛盾,在我眼里就跟一場鬧劇一樣。”
她甚至都無法明確矛盾的具體緣由。向她發起攻擊的人,與她曾經同屬于一個游戲社團,然而“我只是離開了社團,就被打上了背叛的標簽”。
來由經過如此混沌、荒唐,后來發生的一切卻切實向崔俐俐施以巨大的心理壓力。她被陌生賬號在四百人的群聊中公開辱罵,聊天記錄被截圖制作成長條圖文,相繼在5個社交平臺上傳播,引得一些不明真實情況的觀者在評論區對她批駁辱罵。
這些旨在揭發某人不良行為的長條圖文,被圈內人稱作“瓜條”。在自己被掛上瓜條之前,崔俐俐作為旁觀者,就知道瓜條內容參差不齊,很容易被斷章取義,因此每次刷到都會劃過無視,不會細看。直到自己成為瓜條的主角,她才切身體會到了面對攻訐百口莫辯的滋味:無力、慌亂,忍不住去讀旁人的評論,讀完又莫名想吐。
未經歷過網暴的人,大多會有些許不解,網絡暴力何以造成一個人的抑郁甚至自殺?“把手機關上,不看不就完了?”
一名網友是如此形容的:所有信息被網絡曝光的感受,“就好像你是個馬戲團的猴子,所有人都圍著你笑,沒有任何安全感,感覺身邊的一切都是危險的”。
![]()
《仇恨標簽》劇照
鄭晶晶是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也是“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原告的代理律師。她還記得第一次線下見到原告谷女士時,對方戴著墨鏡和口罩,全副武裝,“基本上不說話”。前來咨詢鄭晶晶的委托人,大都經歷了大規模的攻擊辱罵,個人信息被開盒,被陌生人電話和短信騷擾,處于嚴重的精神恐慌之中:不敢出門、不敢與人接觸,連續數日無法入眠。
其中不少人都持有醫院開具的抑郁診斷,希望作為呈堂證供。但鄭晶晶告訴南風窗,精神抑郁相關的醫學證明,作為證明精神損害后果的重要證據,“對其證明效力現在法院還是比較謹慎的”。一方面,精神抑郁狀態的診斷極大程度上依賴于主觀感受,對法律來說缺乏客觀性;另一方面,即使是在導致當事人或其近親屬重度精神抑郁繼而導致自殺的極端案件中,網暴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依然摻雜著各種主客觀因素,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地將死亡結果完全歸因于其之前所受到的網絡暴力。
因此,構成名譽侵權的法律條件主要聚焦于這幾個內容:一是侵權事實,比如事實層面的不實,言論構成誹謗;二是侵權內容被公開發表傳播,造成客觀上當事人社會評價的降低;三是行為人存在主觀過錯。
目前網絡暴力正呈現的新趨勢,讓證據鏈的梳理變得愈發艱難。鄭晶晶說,以往網絡名譽權侵權案件大都屬于熟人矛盾的線上延伸,發生在同事、舊友之間,而如今越來越多的侵權訴訟指向網絡上的陌生人,比如亞文化網絡社群內部的攻擊謾罵。
![]()
《熱搜》劇照
矛盾漸漸脫離主流社會的話語框架,向亞文化社群的更幽微處走去。盡管鄭晶晶自詡熟悉互聯網文化,對體育明星、演藝明星的粉絲生態也頗為了解,然而近幾年在面對來自游戲、同人文和cosplay社群的委托人時,她還是感到有些頭疼:“很多時候都得追問對方,這是什么意思、那是什么意思。”
更不要說年齡資歷更長的法官了,“對這些特定圈子的稱呼和話術肯定不熟悉”。
與此同時,辱罵者的法律意識也在進化。據鄭晶晶觀察,一些辱罵者已經意識到言語過激會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特意使用黑話,采用圈子內部熟悉的表達,或是采用反諷的語氣,“這種時候就比較難認定侵權,或者說認定了,僅僅是嘲諷的話,侵權責任也相對輕微”。
還有個別辱罵者,專門購買他人手機號注冊小號以規避身份追查。鄭晶晶曾代理過一起案子,通過法院發函向平臺調取侵權人電話號碼之后,發現號主是一個生活在小城鎮的老太太,“與侵權人在帖子里自述的人物形象明顯不符”。
查驗真實信息、梳理證據鏈條,附之以龐大的時間成本和不小的律師費用,換來的最好結果,卻只是對方的賠禮道歉和民事賠償的幾萬元。而要實施侵權,只要按下鍵盤,輕巧敲下幾段話。侵權成本之低、維權成本之高,彼此之間的巨大落差,將對網暴者的法律訴訟置于極其尷尬的境地。
網暴灰黑化
網絡暴力與合理批評的界限是什么?對網暴治理持更謹慎態度的法律學者,顧慮之處不約而同地集中于此,對網絡暴力的治理,是否會不小心越過界限,不當限制個人的言論自由和社會的輿論監督效果?
一些學者針對性地提出了“反言論法則”,其基本原理是,那些人格、名譽受言論侵害的人或組織,如果能通過對抗性言論來恢復自己的名譽,國家公權力就不宜介入。中國人民大學特聘教授田宏杰在論文中指出,這一法則有一定可取之處,但主要適用于紙媒時代,而不適用于網絡時代,“特別是自媒體時代”。
她寫道:“紙媒時代,有能力在報刊上公開撰文的人僅占極少數,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處在‘觀眾’而非‘選手’的位置。在自媒體時代,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自己的渠道在網絡上發聲,并在極短時間內形成巨大的輿論聲浪。遭到網絡暴力的人即便是社會名流,也缺乏有效的反擊渠道,即便作出澄清,其所遭受的損害也已經不可恢復。”
![]()
《黑鏡》截圖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連續數年在媒體上呼吁出臺專門的《反網絡暴力法》,他告訴南風窗,基于現實的文化傳統,一旦網絡暴力發生了,后續維權很難挽回損失。具體表現就是這么一句話:“你要是沒事,別人說你干嗎?”
那么,網絡暴力與合理批評的界限究竟是什么?在朱巍看來,有這么三個標準。一是事實的真實性,不能捏造、不能片面,“不能別人說了十句話,只截兩句發出來”。二是信息的合法性,比如未經合法程序,便在網絡上曝光對方的信息、照片、聊天記錄等等,“這是典型的侵害隱私權”。三是不能動用水軍,不能借助灰黑產的力量去煽動網暴。
朱巍和鄭晶晶不約而同地觀察到,當下的網絡暴力現象與某些產業的利益鏈條愈發緊密地捆綁在一起。
有時,向某人發起輿論攻訐,是發起者籠絡人心的高效手段。朱巍說,一些主播為了迎合公眾好惡去辱罵某個人或某個群體,結果被對方起訴,或被處罰賠款,這明明是一次侵權行為,在主播的支持者眼中卻“好像英雄一樣”。“他不覺得自己道德有虧,也沒有實際損失,流量收益算下來遠遠超過罰款數額。”
![]()
《保你平安》劇照
網暴的手段、形式也愈發專業化。鄭晶晶發現,以往爆料曝光還只是幾行文字,現在的“料”大都是長圖文或PPT,信息更豐富、視覺更精美,甚至催生了制作爆料圖文或PPT的專門職業。
而在咨詢律師、決心起訴維權之后,唐瑛給曾經評論攻擊自己的賬號分別發了一條私信。這些賬戶IP各異,主頁還發布有個人的真實生活,其中不少還在上大學。唐瑛寫道:我決定起訴你了,不知道這對你大學學業會不會有影響,等著看吧。很快,幾個賬號回復她,說自己是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接了單子,對方讓發什么就發了什么,“我就收了幾塊錢,拜托你不要告我”。
根據對方提供的線索,唐瑛找到了雇人網暴她的幕后主使,一個她在現實生活中間接認識的女孩。唐瑛發布了一則和幾位朋友去一位男性友人家中聚會的帖子,本意是記錄生活,對方也認識這位男性友人,不知如何刷到這條帖子,便開始指責她“綠茶”“界限不清”,更難聽的言語接踵而至。
后來對方又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掛出鏈接,兩三塊錢一條評論,先后雇傭幾十人,共花銷130元。得知真相,唐瑛哭笑不得:對方竟然只用130元,就玩弄了自己將近2個月。“這個成本實在太低了、太低了。”她說。
法律如何責眾
一個理想的真空環境中,在互聯網上發表侵權內容的每一個人都可以被告上法庭,然而在實踐中,受限于高昂的維權成本、有限的司法資源,即使是財力充沛的公眾知名人物,在面對名譽權訴訟時,也只會挑選侵權言論最惡劣的幾個用戶起訴。
如此,便構成了實際意義上的“法不責眾”。你一言我一語的廣大參與者就此被輕輕放下了,如常地在法律鞭長莫及的地方為所欲為。
然而,順利進入司法程序之后,法律的正義裁決也不一定可以制止網暴的繼續發生。鄭晶晶見過一起案子,被告在敗訴之后,被法院強制執行道歉和賠款,還在網上繼續發表侵權內容。對方的態度也很強硬,“我就是和你杠上了,大不了我繼續賠錢”。
朱巍說,根據《民法典》第997條,當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且不及時制止將導致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法院作出禁令后,便具有法律強制令,聯合公安機關監督執行,可以視情節輕重對被申請人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惡意》劇照
不過,立法上如此,執行起來又是另一回事。“實踐中人格權禁令一年使用的次數,手指頭都數得過來。”朱巍說,“并不是立法出來,到法院馬上就能用的。”最高法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今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最高法將進一步推動激活人格權侵害禁令條款,“有力有效治理網絡暴力、誣告陷害等社會不良現象”。
在鄭晶晶的實務經驗中,2023年的《指導意見》和2024年的《治理規定》,并沒有在訴訟實務中起到明顯效果,文件出臺之后,她所接觸的法官并不會主動引用這兩份文件去指導判決。
朱巍說,《指導意見》是司法解釋,只能對相關法律的適用問題作出解釋,《治理規定》是針對平臺信息治理責任義務的部門規章,法律位階不夠。
他還是堅持呼吁未來需要出臺一部專門的《反網絡暴力法》。“私人聊天記錄推上熱搜,平臺是否有責任?網絡暴力內容的首發者、多發者、多轉者,各自的責任是什么?一個賬戶被判定實施侵權行為,賬號是否應該禁封?該賬號所屬的MCN機構該如何處理?已被法院判定為侵權的信息內容,平臺能否系統性地刪除下架?”朱巍拋來一系列提問。“這些問題目前都沒有搞清楚,應當寫進專門立法中。”
![]()
《仇恨標簽》劇照
一名游戲愛好者告訴南風窗,據她觀察,游戲社群的氛圍正在走向極端。以其中一款手游為例,“掛人”蔚然成風,哪怕是技術欠佳或沒發揮好,都會被掛上社交平臺,引來陌生人的騷擾和辱罵。而她近期刷到的掛人視頻下方,越來越常見被掛者的開盒信息。
她有一位朋友,因網絡卡頓,不小心“搶開”(在隊友還沒準備好時去攻擊boss),導致團滅,結果被團長點名辱罵,后續又在千人語音聊天室被詛咒父母。自此之后,這位朋友再也沒玩過這款游戲。
這種主動退場也是朱巍所擔憂的。這些年來,某些角落的輿論生態惡化,沉默螺旋的作用下,理性的聲音漸漸退場,更極端和富有攻擊性的聲音愈發霸占主流,致使持有反對意見的人更加不敢發聲,構建起一種虛假的輿論。
因此,網暴治理的關鍵,不僅僅在于侵權發生后對個人合法權利的保護,還要從源頭預防,明確各平臺的主體責任,對互聯網輿論的生態開展治理。
科技與生活方式日新月異,人類社交生活的重心勢必會越發向網絡轉移。人的隱私和尊嚴是否能在網絡空間得到保護、人的異見和瑕疵是否能在網絡空間得到恰當的寬容,這將關乎未來每一個人的生活質量,乃至于一個社會的秩序與安寧。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唐瑛和崔俐俐是化名)
文中配圖部分來源于網絡。首圖為施澤科·AI制圖
本文首發于《南風窗》雜志第20期
作者 |姚 遠
編輯 | 何承波
值班主編 | 張來
排版 | 菲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