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簡介
某等人系四川某區(qū)村民,在本村均有合法承包地。2009年因道路建設,需占用王某等人土地,但占地時卻采用按年發(fā)租金的租用方式。村民未簽訂過租賃合同,土地就被占用并動工建設。
土地已被永久占用,補償安置卻未到位,眼看三輪承包將近,村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無法得到幫助,多位村民決定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律所指派付順托律師主要承辦此案。
盛廷律師隨機啟動程序幫助村民申請違法占地查處。區(qū)自規(guī)局作出回復稱:道路項目是交通部門牽頭實施的省、市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該項目于2009年取得《批復》。該項目占地采用租用方式,租金均發(fā)放到位。
盛廷律師認為:該回復“流于形式”。道路建設應使用國有土地,該答復稱“占地采用租用方式”,本身即與土地管理法建設用地使用規(guī)定相背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本)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由此可知,該建設項目應當使用國有土地,涉及集體農用地的,應辦理征收及農轉用手續(xù),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補償,且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這些補償標準的設定,與農村宅基地拆遷賠償標準等類似,均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該回復載明的道路建設采用租用集體農用地方式進行,屬于典型的以租代征的違法情形,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復議信息
案號:某府復決[2025]223號
復議機關:成都市某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王某等六人
被申請人:四川某區(qū)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
復議申請: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王某等反映違法占地查處申請書的回復》;
責令被申請人依法履行查處違法用地的職責,并將查處結果書面回復。
主要承辦律師: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 付順托律師
主要承辦律師
![]()
付順托律師
付順托律師
復議觀點
機關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之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具有對非法占用土地行為的查處職責。被申請人作為四川某區(qū)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具有對申請人舉報違法占地進行查處、答復的法定職責。
關于被申請人作出的《回復》是否正確的問題:
被申請人在案涉回復中雖然介紹了某道路項目及項目立項批復、用地方式、支付租金的情況,但仍然未對申請人反映的該項目建設占用申請人承包地的方式是否違法的問題給予明確答復,且違法占地并不單以項目立項及支付租金為評價標準,故被申請人作出的回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復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王某等反映違法占地查處申請書的回復》,責令被申請人于收到本決定書后60日內對申請人的履職申請重新作出處理。
![]()
此案的推進,讓村民們看到了維權的希望。他們深刻體會到,在面對土地征收等問題時,了解拆遷補償標準、掌握自身權益邊界至關重要,而專業(yè)律師的介入能有效推動問題的公正解決,避免合法權益被侵害。同時也提醒更多村民,遇到類似問題時,可通過拆遷免費法律咨詢等渠道獲取幫助,及時維護自身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