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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委員會國際非政府組織大會下屬的專家機構——NGO法專家理事會發表意見指出,格魯吉亞頗具爭議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一旦實施,將對該國公民社會造成“嚴重且不合理”的損害,并呼吁廢除該法律。
該法由執政的“格魯吉亞夢想”黨推動通過,于2024年5月生效,要求接受超過20%境外資金的組織和媒體注冊為“外國影響代理人”。
格魯吉亞當局已開始執行該法律。該國反腐敗局已向七個公民社會組織發出檢查通知,稱其工作可能構成“政治活動”,并要求這些組織解釋拒絕依法登記的理由,同時還警告可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受影響的組織堅稱該法律不適用于自身,并拒絕注冊。專家理事會在8月25日的意見中表示:“該法的實施將對格魯吉亞公民社會造成嚴重且不合理的損害,不符合這一歐洲委員會成員國所承擔的廣泛承諾,因此完全是不恰當的。”
該意見認為,“格魯吉亞夢想”黨推出的這部法律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中關于限制基本權利的條件,指出該法將影響結社自由、言論自由和私人生活受尊重權,而這些權利只有在法律明文規定、目的正當且為民主社會所必需時才能受到限制。專家理事會結論稱,格魯吉亞的立法未能滿足其中任何一項條件。
意見指出,“該法所提出的要求難以被視為法律充分明文規定”,同時“該法中至少部分條款的出臺是否具有正當目的,也存在嚴重疑問”,此外,“該法的實施不能視為民主社會所必需”。
理事會還駁斥了格政府所謂該法基于美國1938年《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辯護,指出“即便類似美國相關法律,其條款本身也不構成視其為民主社會所必需的理由,尤其是該法并未經過是否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所保障權利的評估”。
意見批評格魯吉亞該法律適用范圍過寬,稱其可能適用于那些實際上并無外國背景、僅被推測與外國有關聯的公民社會組織。意見認為,接受外國資金或利用外部專業知識并不代表這些團體代表外國勢力行事,并補充說許多政府本身也接受這類外國援助。
意見還警告,該法律對“外國政黨”的寬泛定義可能阻礙少數民族保持和平的跨境聯系或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要求對“每項活動(包括政治活動)”進行詳細報告的規定,被認為是對言論自由的不合理限制和對私人生活的干涉。
對于要求披露負責人、管理人員及雇員大量個人數據的內容,意見指出這些“超出了民主社會的必要限度”,與抵御外國干擾的目標相比顯得過分。意見還譴責了要求公民組織在停止作為“代理人”運作后仍保存三年記錄、以及組織解散后負責人仍須對申報材料負責的規定,稱其“過度繁瑣”。
理事會擔憂,盡管該法律未正式將組織標簽為“外國代理人”,但受其管轄實際上就會給它們打上這一烙印,暗示它們代表外國委托方行事。意見還對不遵守規定可能面臨的“過度處罰”提出警告。
意見總結稱:“考慮到該法條款不可避免地阻止非政府組織尋求外國支持以實現完全符合歐洲標準的目標,其要求披露個人數據的義務過高,可要求的補充信息范圍不受限制,規定的記錄保存負擔過重,以及可能施加的處罰過于嚴厲,該法所載措施不能視為民主社會所必需。”意見敦促格魯吉亞政府廢除該法。
這一爭議發生之際,人們日益擔憂格魯吉亞的民主進程。格魯吉亞最著名的選舉監督機構“國際公平選舉與民主協會”宣布,由于缺乏自由、公平和競爭性選舉的條件,將不“按標準觀察任務”監督即將于10月4日舉行的地方選舉。該機構援引了威尼斯委員會《選舉事務良好實踐準則》中概述的三大原則——尊重基本權利、選舉法的穩定性及程序保障,指出這些原則“大多未得到滿足”。
反對黨也宣布抵制本次地方選舉,表示在當前反政府抗議和國家壓制的背景下,參選將使“格魯吉亞夢想”黨的統治合法化。由于歐安組織/民主人權辦未獲邀監督投票,選舉可能會在沒有全面國際監督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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