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雙旗鎮客棧 (我們在這個塵世上的時日不多,不值得浪費時間去取悅那些庸俗卑劣的流氓!)
紀元:初級職稱二十六年,中級職稱元年。
這幫無恥駭人的專家和所謂的教育管理者,聯合高高騎在教師頭上的校長們,使教師們的暑期生活從來縮水到只有一個月左右時間,而不是烏合之眾們以為的兩個月時間!
我理解這些急著終結教師們暑期生活之人的想法:一方面,終結教師們的暑期生活可以彰顯自己在羅剎海市里的重要地位,可以感受馬斯洛需求層次最高層次上的所謂“自我實現”——惡人總是想享受眾星捧月的感覺,從來不愿意享受詩意般平凡、安寧的美好;另一方面,終結教師們的暑期生活,自己可以以專家的面目出現:既可以拿到能擺在桌面上的數額不菲的講座報酬,也可以以各種理由動用巨額辦公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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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們已經開始了新學期生活——膽戰心驚的新學期生活,血肉磨坊一樣的新學期生活。
我知道,每當這個時候啊,那一幫教師群體之內的敗類就會對我狂吠:負能量、負能量!——原來,他們特別喜歡追隨所謂潮流,附庸風雅地給我貼上“負能量”標簽。但是,通過我的不懈努力,這一幫敗類已經知道了正能量和負能量的詞語源流,為了他們母親的名節考慮,他們中的一部分不那么不學無術的人已經不大經常使用正能量和負能量來攻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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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還想用“負能量”來攻擊我,就算我不談這個詞語的源流,我也想打一個比方:正能量就像一個人穿著高檔西裝喝紅酒,而負能量則像一個人穿著圍裙做家常便飯,可能你的生活里都是穿著高檔西裝喝紅酒的人,但我的生活滿是煙火氣!
對了,敗類教師們,尤其是那些教育管理者們,你們不是總喜歡說:不觸犯法律就不為罪嗎,我在我的自媒體園地里剖析我自己的靈魂,閑談我自己的看法,怎么就還上綱上線了呢?我不是一個正常的公民,而是一個影響力巨大的公眾人物嗎?
真是不好意思,我這個人就是喜歡利用一點散碎時間,隨心所欲碼點字兒,一不小心就跑了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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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在我們最近三十年、四十年的教育語境里,教師群體對學生不能實施懲戒,尤其是不能進行任何身體傷害。如果一名教師對學生進行了懲戒,尤其是進行了體膚方面的身體傷害——以懲戒為目的,那么,很不幸,這名教師一定是負能量中的負能量,是應該被千刀萬剮的那個人,是這么回事兒吧?
可是,2025年8月20日,新加坡盛港地區康林小學的一起校園霸凌事件經教育部公布了結果和詳細時間線。
在這起涉及到校園霸凌問題的事件中,我作為一名從教二十七年的一線教師注意到的關鍵點是:三名參與實施霸凌行為的學生被停課,并且其中一名主要分子被執行了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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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識淺薄,沒有去過新加坡這么落后的國家,想必那些見多識廣的學生家長們一定去過新加坡!
但是,依據我狹窄淺薄的見識,據說新加坡的鞭刑并不是我們理解的毛毛雨,走一走過場,而是非常類似于我國封建時代公堂之上的打板子:如果沒有徇私枉法,十大板子之后,一個活生生的人一定會皮開肉綻,不良于行!如果沒有現代醫學診療及時消毒包扎,被打板子的人大概率會早早結束塵世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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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還必須提醒你注意一點:新加坡霸凌事件中,被實施鞭刑的小學生還是9歲的小學三年級學生!
試想,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我們國內,又該是一種什么情況?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們國內,大概可以分為兩個時間段來看。
第一個時間段應該是三四十年前的教育。
那個時候,教師可以主持正義,對自己看不慣的任意霸凌其他學生的學生施加任何類似于鞭刑的懲罰。那個時候的學生家長一定非常愚昧無知、認知低劣,不配做我們的祖輩、父輩,所以他們往往對教師的這一類行為表示認可——至少也是無奈的認可,因為那個時代的教育資源稀缺!
第二個時間段自然是當下。
當下,如果教師群體對霸凌他人的小學生施加了類似于新加坡霸凌事件中的鞭刑處罰,洶洶圣母們就會跳出來,大談特談《未成年人保護法》,大談特談懲戒損害了未成年的自尊和自信,使自己孩子產生了心理問題,而當事教育者一定是教育群體中的敗類。
可是,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知道我們中華民族底層民眾走路的習慣方式:非左即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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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把三四十年前的教育貶得一文不值,所以最近三十四年以來,我們的教育理念走了另一個極端:言必談《未成年人保護法》,言必談未成年人的自尊和自信。
直到這幾年來,未成年人將“進去又能怎么樣”掛在嘴邊,然后故意終結一些同齡人性命的時候(你要知道,“邯鄲三惡魔”,其一被判無期,其一被判12年有期徒刑,另一名則免于刑事處罰——這還是群情洶涌的結果),烏合之眾中曾經振振有詞的那些人不再好意思搬出《未成年人保護法》了,但他們仍舊執著于“自尊和自信”,偏偏不談“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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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新學期開始了。如果新加坡對9歲未成年人的鞭刑放到我們的教育生態里面,你接受嗎?
我想,你不會接受,大概因為你的思想很先進,大大超越了你的祖輩和父輩,而你的祖輩和父輩只會教育出毫無價值、不知廉恥的一群人!而你只接受對孩子們溫言細語的教育,除非你的孩子是被欺凌者,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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