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看清費用條款,別讓“試住”變“困住”
先心動再行動,“試經濟”撬動“實消費”的營銷策略蔓延至樓市。近日,廣州多個樓盤推出“先住后買”計劃,購房者可體驗現房居住2天至1個月再決定是否購買。部分項目需要繳納誠意金,個別項目則提供免費短期試住,有的提供無家具精裝房,有的樓盤則實現“拎包入住”。花都某樓盤實施“先住后買”后,轉化率達到一成。有業內人士指出,這反映出房地產行業正從“銷售商品”向“運營生活”轉型,是現房銷售模式的深化。盡管該模式有助于提升購房信心,但律師提醒,試住房源可能與意向房源存在差異,消費者要仔細審閱協議中關于費用、退款及責任劃分等條款,在“心動”之余保持理性。
多個樓盤推“先住后買”,“試住是否免費”要看清
廣州樓市近期出現“先住后買”的多樣化體驗,從2天1夜免費短期居住到1個月的體驗,為購房者提供“沉浸式決策”場景。上月底,廣州市天河區、白云區多個熱門項目啟動“先住后買”計劃,而這些項目的開發商為同一家公司。活動期間,參與客戶繳納10萬元意向金并簽署協議后,可入住指定現樓房源,免費體驗1個月。
該開發商明確表示,“先住”房源為指定房源,與客戶最終意向房源可能不同。如最終沒有選購房源,則按照協議約定的條款,客戶在承擔相應的房屋占用費后可辦理退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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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樓市近期出現的“先住后買”并非單一模式,試住時長、費用、交付配置大相徑庭,試住前要留意細節。
新快報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咨詢該項目銷售人員,對方表示:“我們最長的體驗時長為1個月。比如你看中某個戶型,交10萬元意向金后可住進去感受。如住完不滿意不想買,這筆錢將在扣除房屋占用費后退還。退款時,一般會在30個工作日內退回,也有可能更快,具體看流程進度。”當被問及具體費用時,該銷售人員說:“協議里會有明確標準,像140平方米的戶型,占用費為幾千元。”該銷售人員坦言,設置占用費這個門檻是為了篩選出真正有購房意向的客戶。
事實上,廣州樓盤的試住模式早有先例。去年,已有項目推出2天1夜的免費試住活動。2024年5月,廣州花都某樓盤率先開啟“先試住、后買房”的購房新模式,并不斷迭代升級,目前已更新至4.0 版本。該項目銷售人員表示:“參與活動的客戶無需繳納誠意金,試住期基本為2天1夜,如需試住多天可通過銷售人員申請,在樓盤官微就可完成預約試住。”
除廣州外,湖北武漢的開發商也早已布局這一領域。去年,當地多個樓盤推出最長可達1年的試住計劃,購房者需支付一成首付(含裝修款),試住期間需承擔物業費,若購房者不滿意,需扣除相應試住費用方可無理由退房。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先住后買”尚無統一規范,各項目在試住時長、費用設置等方面差異顯著,購房者需仔細甄別。
“先住后買”玩法各異,有的精裝交付,有的拎包入住
同樣是“先住后買”,不同項目的交付條件卻大相徑庭。以天河某可試住1個月的樓盤為例,所提供的試住房源為空置精裝房,未配備沙發、床等基本家具。該樓盤銷售人員解釋稱:“我們的交付標準是現房精裝修,試住房里沒有沙發、床這些家具。如果我們統一配備,后續購房者不購買這些家具的話,處理起來比較麻煩。”
而花都某項目的試住房則實現了“拎包入住”,配有全套家電和家具,例如可通過APP遠程控制空調、熱水器、電飯煲等設備,模擬真實生活場景。湖北武漢的1年試住項目則強調“一站式生活體驗”,提供基礎的家具和家電,試住內容涵蓋物業服務、鄰里互動等。
面對多樣化的試住條件,購房者應重點體驗什么?有業內人士表示,試住的核心是體驗房屋實際居住感受,重點要測試噪音、觀察采光效果、感受周邊環境。比如晚上關窗傾聽是否有車流等噪音干擾,在廚房實操檢驗臺面使用空間,觀察樓間距是否影響室內通風采光等。這些細節在圖紙上無法體現,只有實際住進去才能真切了解。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分析指出,“先住后買”的推廣,本質是房地產行業從產品銷售到產品使用的跳躍,真正觸達購房者或消費者最終的目的和訴求。一方面,試住模式倒逼開發商提升產品力;另一方面,通過試住收集用戶反饋,優化社區規劃、物業服務,推動“單一開發銷售”向“綜合生活運營”轉變。
從“銷售商品”到“運營生活”,“試經濟”撬動“實消費”初見成效
這種創新的體驗模式能否有效促成交易?個別樓盤已率先披露相關數據。據“花都融媒”披露,截至2025年8月,花都某樓盤的2天1夜“先試住、后買房”計劃累計接待咨詢1342人,162組家庭共565人體驗了試住房,月均入住量達12組,最終成功促成17戶家庭安家于此。這意味著,轉化率約為10%。
對于這樣的轉化率,嚴躍進認為在當前樓市情況下已屬不錯,尤其是考慮到試住者多為較高意向客戶,且試住成本可控,實際獲客效率較高。他指出,一些為期1個月的試住計劃雖然需要支付10萬元意向金,但通過“所見即所得”的實景體驗,有效消解了購房者對交付品質和物業服務的擔憂,特別吸引“有力無心”型客戶——即具備購房能力但因對市場信心不足而猶豫的群體。
“試住計劃在廣州已初見成效。”嚴躍進稱,“先住后買”為各地房屋營銷和去庫存等提供了更好的創新思路,但同時還有優化空間:一是優化成本矛盾,長期試住需承擔房屋空置、管理維護等成本,所以可以適當調整試住的規則,比如落實24小時的試住體驗,尤其是增強親子的體驗;二是通過組織活動讓試住者提前建立鄰里關系,從社區氛圍角度增強入住意愿;三是優化家具展示,使其成為加分項,同時引入新穎內容或手工藝品等亮點元素。
律師提醒
簽約前須厘清費用與責任條款
“先住后買”雖為購房者提供直觀體驗的機會,但也需留意試住細節和責任條款。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廖建勛律師向新快報記者表示:首先需警惕房源差異風險。指定試住房源與購房者的意向房源可能在采光條件、視野范圍、樓層高度等方面存在差距,即便試住房源質量較好,意向房源也可能出現噪音超標、采光不足等問題,導致實際購房體驗與試住感受產生落差。
其次,試住結束退出時,房屋占用費的標準是否合理,是容易引發糾紛的關鍵點。對此,廖建勛建議消費者重點關注房屋占用費條款,明確其計算方式、具體標準和支付時間,比如是按天計算還是按月計算、具體金額多少、試住結束后多長時間內需要支付等。同時要明確試住后不購房情況下,意向金的退還時間和方式,避免出現拖延退款等問題。
第三,需厘清試住期間的責任劃分。協議中應明確購房者是否可以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或布置,若房屋出現損壞,需界定是自然損耗還是人為損壞,并明確相應的賠償標準,防止后續產生責任糾紛。
最后,要做好價格保障約定。若購房者試住后決定購買,協議中需明確房價是否鎖定、是否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以此防止開發商隨意提高房價,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新快報記者 何璐詩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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