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0日,日本投降;10月25日,臺灣光復。蔣介石政權接收臺灣后,對當地進行了去殖民化管理,但為了“反攻大陸”,1952年和日本簽訂了“和平條約”并“建交”。1972年,日本與新中國建交,和臺灣當局“斷交”,但仍保留了“準外交關系”,此后更是配合臺獨,“小動作”不斷。
披著民間組織外衣的日本駐臺機構
1972年9月29日,中日雙方簽署發表《中日聯合聲明》,實現邦交正常化,日本與臺灣當局“斷交”。考慮到臺灣地區與日本發展經貿、文化交往的實際需求,新中國允許日本以民間組織的形式處理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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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網站
同年12月1日,日本政府成立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協會總部位于東京,在臺北和高雄兩地設有事務所。因為日本和臺灣地區交往屬于非正式關系,所以駐臺機構名稱不含“日本”,不體現國家元素和外交信息。
“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位于臺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內,設有領事室、經濟貿易相談室、廣報文化部(相當于新聞文化中心)等部門。協會工作人員皆由日本外務省及通產省等有關職員以停職的方式調往辦公,任職期間身份不是公務人員,因此該協會可視為準外交代表機構。
該協會負責簽發臺灣人赴日簽證,但簽發地(Place of issue)不寫臺灣,寫的是BANGKOK(TT),意思是日本駐泰國曼谷大使館簽發的,但括號內的TT指臺灣臺北。簽證持有人國籍(Nationnality)欄則寫的是TWN,即Taiwan的國際代碼縮寫。可見日本之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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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發的簽證
日本駐臺機構,名義上是維持兩地民間交流的非政府組織(NGO),但事實上具備著“大使館”的職能,其網站主頁的基本情況介紹中最后一句是“在臺灣處理類似日本駐外大使館之各項相關業務”。
實際上,目前有48個國家和地區(不含中國香港)在臺灣設有辦事處,一些辦事處承擔著“大使館”的職能,比如美國在臺協會、德國在臺協會、法國在臺協會、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這些所謂的辦事處被臺灣當局宣傳為“外交政績”,一定程度上在為臺獨分子背書。
日本駐臺機構對臺獨的支持
一些國家在臺灣設立辦事處,對促進臺灣與世界各地的經濟、文化交往是有利的,但一些辦事處配合臺獨分子訴求,逐步“升級”,朝著“大使館”的方向發展,比如美國在臺協會(這個以后再談),還有日本在臺的“交流協會”,是對一個中國政策的挑釁,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
日本駐臺“交流協會”不斷擴大“業務”范圍,除了經貿、文化交往外,還處理簽證事務,2003年開始,更是涉足軍事安全領域。是年2月,日本派遣退役的自衛隊少將(軍銜為陸軍將補)長野陽一以“安全保障擔當主任”身份來臺北的日本交流協會工作,這是日本和臺灣當局“斷交”以來首次派軍事人員入駐臺灣。2023年,日本又增派1名自衛隊現役文職軍官常駐臺灣。現在日本常駐臺灣的軍事人員為一文一武兩人。軍事人員入駐,已遠遠超出了“交流協會”這個民間組織的職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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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改名前后
如果說擴大“業務”范圍是偷偷摸摸進行的話,那機構改名則是公開進行的。日本在臺機構原名為“交流協會”,但臺獨分子和日本都覺得這個名字“認知度低”,于是,2017年1月1日,該機構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日本臺灣交流協會”,名稱中加上了“日本”和“臺灣”,而且logo中還分別在“日”和“臺”兩字中加上了代表日本的櫻花及代表臺灣的梅花,英文名稱更是翻譯為“Japan-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明目張膽地把日本和臺灣放在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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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掛旗、改名片
2021年4月17日,日本臺灣交流協會進一步“提升外交存在感”,公開在機構門口升日本國旗(以前從未掛),而且負責人名片上職務也改為“大使”,其行為已是公然挑釁,非“小動作”所能囊括。
日本在臺灣地位問題上的花招
為牽制中國,日本政府一直明里暗里為臺獨分子站臺打氣,官方故意模糊臺灣地位,面對我國的質問,日本承認支持“一個中國”政策,認同中日建交的四個政治文件。但面對臺灣和西方世界時,則模棱兩可,甚至故意給臺獨分子“留后門”。
臺灣光復后,美國一開始希望把臺灣變成它的“托管地”,1949年3月,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曾表示“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臺灣仍屬于盟軍總部”,但為了支持國民黨當局打內戰,默認了蔣政權對臺灣的接管。新中國成立后,美國擔心我國解放臺灣,又拋出了“臺灣地位未定論”,并在沒有中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拉攏一群盟友和日本簽訂了《舊金山和約》,該和約模糊了臺灣的地位,只談日本“放棄侵占領土”,未提還給誰。對此,大陸和臺灣當局都表示了反對。
1952年4月28日,臺灣當局搶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幾個小時,和日本簽訂了“《中日和平條約》”(8月5日生效),明確“1941年12月9日以前中國與日本國間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對于這一條,日本后來辯稱:《中日和平條約》承認《舊金山和約》,但其生效日期在《舊金山和約》之后,后來的條約不能限制已經完成了的條約,所以無法“二次”規定臺灣權屬。
至于1972年9月29日和新中國簽訂的《中日聯合聲明》,中方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日本則是“充分理解并尊重中國政府關于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立場”,日文是“臺灣が中國の領土の一部であるという中國政府の立場を十分に理解し、尊重する”,日本玩弄了文字游戲,用的是“充分理解并尊重”,辯稱沒有“承認”。
所以,后來日本政府多次公開表示,在臺灣地位問題上“沒有意見”。這種“沒有意見”就是不發表見解,實際上是對臺獨行徑的縱容。
相較于日本政府在對臺灣地位問題上的“圓滑”態度,政府各部門在處理對臺灣事務時卻是在赤裸裸地支持臺獨。
2012年7月7日,日本修改在日居留卡(日本政府發給在日本中長期居住的外國人的身份證明卡片)版面,新版“國籍”欄改為“國家或地區”,給來自臺灣省的民眾發的卡片上這一欄標的是“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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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在日居留卡
2025年2月26日,日本修改戶籍本版面,把“國籍”欄改為“國家或地區”,來自臺灣省的在日常住居民(日本人配偶)戶籍中登記國籍時可登記為“臺灣”。根據日本現行制度,外國人和日本人結婚,并不會自動獲得日本國籍,所以,日本的結婚登記表和戶籍本中,嫁到日本的臺灣省居民,國籍欄登記的都是“中國”。但從2025年5月1日起,結婚登記表和戶籍本中涉及國籍的地方,他們可以選擇填寫“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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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結婚登記表
這樣,在日本的居留卡、居住證明、戶籍本上涉及國籍的地方都允許臺灣省居民選填“臺灣”。這是日本支持臺獨的鐵證。
日本曾長期侵占臺灣,戰敗后雖然把臺灣歸還中國,但賊心不死,長期以各種形式拿臺灣問題牽制中國、支持臺獨,我們必須深刻揭露、嚴厲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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