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賀州一條煙火氣十足的巷弄里,藏著位 “老壽星”—— 一棵歷經220年風雨的古樟樹。
它枝繁葉茂得能把半個街角都裹進綠意里,自打清朝嘉慶年間就穩穩扎根在這,見證過街道從冷清到熱鬧的變遷,聽過一代代孩童在樹下追跑打鬧的笑聲,更在無數個炎夏里,像把巨大的綠傘,為過往路人擋住灼人的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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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能想到,這位兢兢業業的 “老街坊”,前段時間竟突然 “蔫” 了 —— 葉子嘩嘩掉,樹頂的枝條干得發脆,整棵樹發黃發枯,活像被人抽走了所有精氣神。
而真相,比它的慘狀更荒唐:這株古樟正遭遇一場人為的 “生死劫”,有人多次偷偷給它 “下毒”!
01
為 “采光” 和 “風水”,他盯上了百年古樹
賀州市八步區的新寧街,堪稱 “古樹一條街”——1.6公里的街道上,擠著17棵百年樟樹,最年長的一棵已超500歲,其中有棵古樟的樹干,還 “調皮” 地往一戶人家的房子里伸了伸。
住在這兒的曾某,卻半點不覺得這是緣分。在他眼里,這棵樹的樹枝又長又粗,枝葉密得像堵墻,不僅 “威脅” 到自家房屋安全,還把陽光擋得嚴嚴實實。
更讓他耿耿于懷的是 “風水”—— 他覺得房子講究 “陽氣”,可樹離樓房太近,甚至貼著墻壁生長,會讓日照變少、“陰性能量” 增加,對居住者沒好處,還念叨著 “樹旺人不旺” 的說法。
可但凡拎清點兒的人都能想明白:這棵古樹胸徑超1.5米,打出生起就扎根在這兒200多年了,到底是誰占了誰的地盤?又是誰先 “搶” 了誰的陽光?
可曾某不管這些,滿腦子就一個念頭:樹擋了我的路,就得除掉!他的邏輯簡單又霸道:樹木遮擋采光→影響我的生活→必須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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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古樹 “悄無聲息” 地枯死,曾某可謂費盡心機。他先是在線下農資店轉悠,沒找到合適的 “工具”,又轉頭去線上電商平臺搜,最后盯上了一種叫 “環嗪酮” 的藥物 —— 光聽俗稱 “大樹死”“爛根王”,就知道這東西有多狠。
怕被人發現,他還玩起了 “持久戰”:分多次、小劑量地把藥物悄悄灌進古樹根部的透水排氣孔,企圖讓樹根爛掉,制造出古樹 “自然死亡” 的假象,以為這樣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瞞天過海。
02
古樹 “求救”,警方揪出投毒者
2025年7月底,廣西賀州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像往常一樣巡查,走到新寧街這棵古樟前時,突然倒吸一口涼氣 —— 原本郁郁蔥蔥的樹冠,一側枝葉竟大面積枯黃,葉子稀稀拉拉地掛在枝頭,整棵樹看著岌岌可危,像是隨時會 “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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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立刻蹲下身檢查,一靠近古樹根部的透水排氣孔,就聞到一股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嗆得人眼淚直流。
很明顯,這些散發著怪味的東西不是自然形成的,是被人故意灌進樹木 “呼吸通道” 里的。結合古樹的慘狀,大家心里有了判斷:這棵古樹,八成是遭人投毒了!
園林部門不敢耽擱,立馬把情況上報給市公安局環食藥犯罪偵查支隊。警方接報后迅速立案,一邊走訪周邊居民取證,一邊通過技術手段檢測可疑物質,很快就把目標鎖定在了曾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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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辦案民警找上門,將曾某抓獲歸案。面對證據,曾某也沒再狡辯,承認自己因為覺得古樟遮擋了自家采光,才動了 “除樹” 的歪心思。
目前,曾某因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03
園林部門緊急 “救樹”,古樹逐漸 “回綠”
這邊警方忙著追查兇手,那邊園林部門也沒閑著,第一時間啟動了古樟樹的緊急搶救與復壯工作,誓要把這棵百年古樹從 “鬼門關” 拉回來。
工作人員先小心翼翼地清理古樹根部透水排氣孔里的有毒物質,盡可能減少毒藥對古樹的持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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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又把被污染的土壤全部換掉,給古樹根系換了個 “干凈舒適” 的生長環境。
之后,專業人員對古樹進行修剪,把已經枯黃、受損嚴重的枝葉全部剪掉 —— 這可不是隨便剪剪,而是為了減少樹木養分的消耗,幫它 “省力氣” 長新枝。
最后,還用上了針對性的解毒藥劑,中和土壤和樹木體內殘留的毒素。
經過兩個多月的精心照料,這棵古樟總算 “緩過勁兒” 來 —— 衰敗的趨勢被穩穩遏制,樹枝上開始冒出新的綠芽,整體狀態一天比一天好。
不過園林部門也沒掉以輕心,后續還會持續跟蹤它的生長情況,直到確認古樹徹底恢復生機才會放心。
04
投毒后果有多嚴重?多項罪名等著他
也許有人覺得 “不就是給樹澆了點藥嗎?能有多嚴重?” 但實際上,曾某的行為可不是 “小事”,他很可能面臨多項罪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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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古樹名木本就屬于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曾某往樹里灌毒藥,屬于直接 “破壞” 行為,妥妥侵害了國家生態法益。
其次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古樹的價值可不止 “遮陰”,它還有生態、科研和文化價值,專業機構評估下來,其經濟價值大概率能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更嚴重的是,還可能涉及投放危險物質罪—— 要是那些毒藥污染了土壤或水源,危及到公共安全,這項罪名就跑不了。
而且在量刑上,曾某 “多次投毒” 的行為,說明他主觀惡意不小,人身危險性也高,這會成為從重處罰的情節;古樹 “險些枯死” 的結果,也證明他的行為造成了實際損害。
接下來,司法機關會委托專業機構評估古樹的受損程度,以及修復的可行性,這些都會成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 —— 換句話說,曾某這次是真的 “玩脫了”,得為自己的糊涂行為付出代價。
05
“擋光” 訴求合理,但不能用違法手段
不過話說回來,咱們也不能一味指責曾某。他的行為確實違法又失德,但 “采光被遮擋” 這個訴求,其實有一定的民生合理性 —— 誰不想自家房子亮堂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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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居民生活需求和公共資源保護產生矛盾,本是很正常的事。關鍵不在于 “有沒有矛盾”,而在于公共部門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 “訴求回應機制”,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點。
可現實是,有些地方的公共治理還停留在 “被動應對” 的層面,沒能主動把民生需求和古樹保護銜接起來,最后反而把事情推向了極端。就像曾某,要是訴求渠道通暢,他也不至于選 “投毒” 這種傻辦法。
按照正常流程,曾某要是覺得古樹擋光,完全可以向園林部門申請專業修剪,或者通過社區居委會、街道辦協調解決。
可實際操作中,有些地方的行政流程能繞得人頭暈 —— 申請交上去,得經過好幾個部門審批,耗上十天半個月都沒動靜;更讓人窩火的是,有些部門還會互相推諉,一句 “古樹受保護,不能動” 就把人打發了,連個折中方案都不提。
這樣一來,居民難免覺得 “合法渠道走不通”,最后才會鋌而走險,用 “私力救濟” 的方式解決問題,可這一沖動,就踩了法律的紅線。
其實,這些反映出公共治理里 “民生導向” 還不夠 —— 要是能多站在居民的角度想想,主動解決問題,哪會有這么多麻煩事?
06
別讓農藥變成 “害樹兇器”
除了曾某和公共部門的問題,這次事件里,農藥 “環嗪酮” 的銷售監管也讓人捏了把汗。
“環嗪酮” 這東西,主要用于林業除草,雖然不屬于農業農村部限制使用的農藥,但也得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 —— 經營者必須持證經營,要建立銷售臺賬,還得跟購買者說清楚合法用途和注意事項。
可現實是,不少線上商家根本沒把這些規定當回事,監管漏洞大得很。
要想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就得加強農藥流向和用途的監管。
比如建立 “高風險農藥” 專營制度和實名購買制度 —— 買農藥得登記姓名、身份證號,還得說明用途備案;農藥包裝上也得醒目地標注 “嚴禁用于古樹名木” 的警示語;銷售方更得口頭提醒購買者法律風險,別讓農藥變成 “害樹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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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古樹被稱作 “綠色的國寶”“有生命的文物”,它們是城市的靈魂,更是時間的見證者。
幾百年來,它們默默站在街角,不圖什么回報,卻為我們遮風擋雨、凈化空氣、守護著一方生態。
對于這樣的 “老朋友”,我們本該心懷敬畏地保護它,而不是因為一點 “擋光” 的小事,就動了歪心思,做出既傷害古樹又觸犯法律的傻事。
畢竟,城市的溫度,不僅藏在高樓大廈里,更藏在這些歷經滄桑的古樹中 —— 保護它們,就是保護我們腳下這片土地的記憶,也是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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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賀州新聞網,《為了采光,竟對220年古樟下“殺手”!賀州一男子被抓獲》
參考文獻:法治日報、羊城晚報、南國早報、南國今報、法治日報、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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