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條新聞,炸響了整個職場圈——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新司法解釋:
“任何單位與個人約定不繳社保,均屬違法,合同無效!”
一句話——
以后想“逃社保”?行不通了。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社保,不僅違法,還可能被追補、罰款、上黑名單。
但!很多人忽略了另一層重點:
不是所有人都要強制參保。
2025年社保新規,明確列出了7類可以合法不繳社保的人群。
懂規則,就能不多繳冤枉錢,也能避開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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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已經到退休年齡的“返聘人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
“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后,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也就是說——
超過退休年齡再被返聘,不再屬于“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
企業不用再為其繳納社保。
但要注意:
返聘人員要簽《勞務合同》,明確工作內容、報酬標準,并建議企業額外購買“商業意外險”。
否則出事,依然要賠!
舉例:上海一超市沒給返聘工人買意外險,老人搬貨摔傷,超市被判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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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在校實習生
在校大學生實習,屬于“校企實習”,而非正式就業。
因此,企業不用為其實繳社保。
但要注意兩點:
1?? 必須簽署三方《實習協議》(學校+學生+企業)
2?? 有條件的企業應為學生購買“實習責任險”(約200元/人/年)
防止意外風險落在企業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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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非全日制(小時工)
新規明確:
“日工作不超4小時、周工作不超24小時”,屬非全日制。
企業只需繳工傷保險,其他社保由個人自理。
提醒:
發薪周期不能超過15天!
如果企業每月才發一次工資,就可能被認定為“全日制員工”,那社保就必須全額繳納。
第四類:勞務派遣人員
這類人雖然在甲公司干活,但屬于乙公司(派遣公司)的人。
因此社保由派遣公司繳,甲公司不用重復繳。
但重點在這句:
甲公司要監督派遣公司繳納情況。
如果派遣公司沒交,員工出事,甲公司也要連帶賠!
廣州某電子廠因未核查社保繳費,被判連帶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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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類:個體承包經營者
自己注冊個體工商戶、獨立承接業務、自負盈虧的人,不需要企業繳社保。
比如銷售經理變身“個人承包商”,每月交承包費,收入自理。
這類人不是雇員,而是“合伙關系”,
社保可自愿參加靈活就業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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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類:“身兼數職”的兼職族
社保系統全國聯網,參保不能重復。
如果你在主職單位已繳社保,兼職單位就不必再繳。
兼職公司只需按“項目合作”方式結算報酬。
提醒:
簽署《合作協議》,注明“獨立完成任務、無考勤管理”,
結算方式為“項目費”,不是“工資”。
這樣才能避免被誤認定為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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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類:已參加城鄉居民社保的人員
農村或非城鎮戶籍人員,若在老家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醫保,
用人單位無需重復繳納職工社保。
自2025年起,全國參保系統將實現“數據實時聯網”,
一旦重復參保,系統會自動預警、自動攔截。
不過建議:
企業應給這類員工購買“意外險”或“工傷險”,
防止意外責任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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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總結:
不是所有“打工人”都要交社保。
強制參保的是——正式員工、有勞動合同、有考勤、有固定工資的人員。
不用繳的7類是——
退休返聘
在校實習
非全日制
勞務派遣
個體承包
多重兼職
已參保城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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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是可有可無的小事,而是“法律底線”。
少繳、漏繳、逃繳,企業遲早要被追賬。
但盲目亂繳,也是在“送錢”。
懂規則,守法律,才能既不被罰,也不吃虧。
? 對企業:提前審核用工關系,區分“勞動”與“勞務”;
? 對個人:看清參保狀態,避免重復繳費;
? 對所有職場人:合法合規是保護傘,不是負擔。
未來,社保制度將越來越智能、越來越嚴。
你不懂它,它就“查你”;你搞懂它,它就“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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