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焦點訊(文/彭小偉)11月3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官方網站公布,江蘇推行交通運輸輕微違法依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
這份最新的清單,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布了48項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事項,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和網約車運輸證2項,均在《清單》之列。
《清單》所稱“初次違法”,是指從本次違法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向前180日內,在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管理系統中,沒有同一案由違法行為被實施行政處罰記錄的情形。
對符合《清單》規定適用條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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